隨著高凈值客戶群體數量的不斷增長,其引發的市場需求也在不斷增長;客戶對於運用保險金信託作為財富管理工具的認知度和接受度也越來越高,需要保險金信託 2.0 來滿足不斷升級的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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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信託 2.0 模式
信託公司同時作為投保人和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並支付保險費,並管理和分配保險金,它結合了保險和信託的優點,做到資產隔離,計劃好穩固的保費來源,解決了投保人身故后保單的歸屬問題,同時豐富了信託資產組合,利用保險槓桿效應放大傳承資產,滿足了更多高凈值客戶的資產保全和傳承需求。
隨著高凈值客戶群體數量的不斷增長,其引發的市場需求也在不斷增長;客戶對於運用保險金信託作為財富管理工具的認知度和接受度也越來越高;保險金信託 1.0 業務雖然不斷增長,但其功能上還不全面,這就要求機構不斷創新,開發新的金融組合工具,比如保險金信託 2.0 來滿足不斷升級的市場需求。
海外保險金信託通常主要有兩種做法。第一種是成立一個 Stand-by Trust (備用信託) ,這信託只作為保單受益人,要等保險金存入后信託才會啟動。另一種是成立保險信託,這信託既作為保單的投保人,亦為受益人。可喜的是,國內保險金信託在經歷了 1.0 階段后,逐步進入 2.0 版本,與家族事務有更多勾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