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淄博有位車主特別煩惱,起因是不久前因交通違法被交警攔住,罰款200元,後來他出差忘了這茬,2個月後來繳罰款時,發現罰金翻了一倍:成400元了!這是怎麼回事?
這位車主很冤枉地訴苦,
明明2個月前交警蜀黍開的是200元的罰單,
但最近去處理時,
竟然變成了400元,
這罰單怎麼還能「漲價」呢?
沒錯,這多出來的200元是交通罰款滯納金。
淄博很多車主都有這種習慣
交通違法都是攢著一塊處理
很少有人注意到有罰款滯納金
交通罰款滯納金到底是啥?
交通罰款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金額一定的百分比。簡單地說,交通罰款超過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52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也正因此,才會發生這位車主罰款逾期2個月未交,罰金翻倍的現象。
這位車主原來是因為
交警現場給他開具的罰單沒有及時去繳納,
而產生了滯納金200元,
都跟之前罰款的錢一樣多了!
那到底哪些罰單才會產生傳說中的滯納金呢?
平時道路上電子探頭拍的算嗎?
交巡警貼在車玻璃上的違停罰單算嗎?
嚇得小夥伴們趕緊查了一下
自己的交通違法記錄!
何時產生滯納金?
我們分四種情況分析滯納金的產生:
1
交巡警現場開出罰單
如果車主違法被交巡警抓到現行,當場出具罰單,車主就必須在15日之內到銀行繳清罰款,一旦超過15天,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計算滯納金,滯納金不能超過罰款本金,也就是說最多只能罰1倍的滯納金。
2
違法處理大廳開具罰單
同現場開單處罰方式相同,車主必須在15日之內繳納罰款,否則要收取3%的滯納金。
3
電子眼抓拍
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列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如果駕駛員已經查詢並且列印出了罰單,那麼也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4
違法停車貼條
還有一種常見的就是違法停車貼條,同電子警察罰單一樣,如果尚未接受處罰,不會產生滯納金;如果已經處理過有了處罰決定書,那就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總結:大伙兒在收到罰單后15日內,應儘快完成罰款的繳納,若是逾期未交罰款的,從逾期之日起以3%計算滯納金,但根據規定,最終的滯納金不會超過罰金總額,比如,罰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滯納金總額≤200元。
交通違法未處理會有何影響?
1、罰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之後會產生滯納金;
2、罰單沒有繳款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3、車輛不能通過年檢。
淄博有車一族
趕緊查一下自己的交通違法罰款有沒有到期吧!
綜合網路
責任編輯:田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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