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時,我應聘到了市移動公司工作,工資待遇還算可以,就是工作比較忙碌。前年的時候,公司熱心大姐給我介紹了一個女友李玲。
李玲,在醫院工作,家就是本市的,父母都是以前老鄉鎮企業的職工,早年都下崗,所以家裡條件很普通。
我們倆處了2年左右,感覺都挺好的,就準備見見家長,商量一下結婚的事。我提前打聽過,本市這兩年結婚彩禮基本上就是12萬到16萬不等,個別的多點,考慮到我家條件還行,跟父母一商量,就準備18萬,圖個吉利。
前幾天,我特地請父母上了省城一趟,然後把雙方老人請到了一起,吃個飯,商量一下。簡單的寒暄之後,我爸就把我們的意思說了一下,說給18萬,不能委屈了李玲。
沒想到,李玲的爸媽笑著說「倆孩子願意就行,要啥彩禮啊,但是結婚么,一定得有房子。」
其實我就在省城上的大學,所以之前好幾年前,我爸媽就在省城買了一套房,就怕我將來要在省城工作。聽到這裡我馬上說「叔叔阿姨,房子不用擔心,我家在哪兒哪兒已經有房子了,都裝好了,隨時能結婚。」
哪知道,李玲的媽媽搖搖頭說「那是你們的房,我們家的意思是,在我們小區給買一套,這樣跟我們就近了,我們能隨時照顧你們,將來有了孩子多方便啊。最近我也閑的沒事,在小區轉悠,也幫你們尋覓了一處,戶型、朝向、樓層都不錯,跟對方都商量好了全款付就行,買的時候就寫你和李玲的名字。」
一聽這話,我們三口人都傻了,根本沒有料到對方是這個意思和態度。如果在他們小區買了房,以後我跟上門女婿就有區別,而且已經有房子的前提下,再花快100萬買房,很不現實啊。
我媽媽笑著說再商量再商量,其實我聽出來,我爸媽是不願意的。我就看了看李玲,她居然不吭氣,顯然來之前,她們一家人已經商量好了,而她並沒有告訴我,等於直接將我的軍。
因為有了這些隔閡,那頓飯吃的很壓抑,回賓館的路上,我爸媽就不高興,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合理。晚上我給李玲打電話,說見面商量這事。
結果你猜人家怎麼說,她居然說她媽媽說了不買下房子,就不見面了,說完就掛了電話。女方提的條件讓我直接分了手?朋友們,你們覺得我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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