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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教師被指體罰孩子3年 幼兒園無監控家長難維權?

從5月15日第一篇網帖出現在社交平台開始,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馬榮金地格林幼稚園內的「衝突」逐步升級。有情緒激動的家長衝到幼稚園,扇了班導老師兩個耳光;有自稱是南翔鎮教委的工作人員給家長打電話,要告家長誹謗、散布謠言;還有被打耳光的老師,哭著到醫院去做傷勢鑒定。

緊接著,越來越多的家長站出來給孩子維權:他們與當事家長並不認識,卻因為孩子在幼稚園裡的相似遭遇而走到一起。

5月16日,一個冬粉並不算多的微信公眾號發文,揭露馬榮金地格林幼稚園(以下簡稱「馬榮幼稚園」)里的教師對學生採取罰站、敲頭、扇耳光等懲罰措施,點擊量迅速破十萬。文章稱,一名教師體罰孩子長達3年時間,並給孩子洗腦不允許告訴家長。

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日前採訪該幼稚園多名家長。多名家長及孩子稱:這所幼稚園至少3名教師,出現過「打孩子」的情形。但如今家長陷入維權困境。

園長稱不相信孩子說的話

馬榮幼稚園是一所位於小區內的雙語幼稚園。據當事家長曾女士介紹,以該校4個大班為例,每個班級有38名左右的學生,辦學規模在嘉定區並不算小。這所幼稚園普通班每月學費約為3600元外加餐費,國際班每月的學費五六千元。

曾女士正在讀大班的兒子——樂樂的故事,是最早被社交媒體廣泛傳播的。但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採訪發現,樂樂的故事在馬榮幼稚園絕不是個案。

今年春季開學后的一天,曾女士在給樂樂洗澡時,擦到了孩子的脖頸處,她順便給孩子來了一次安全教育,「這個部位不能給人隨便碰,用力壓你知道會怎麼樣嗎?」

「我知道,會透不過氣來,呼吸不了,感覺要斷氣了。」樂樂說。他在脖頸處比劃起來,「張老師就這麼掐過我,還掐我手臂,很痛的」。

早在去年上半年,曾女士就因樂樂被當時的老師由由扇耳光而找過園長。

當時幼稚園園長夏子君給出的回復稱,「孩子說的話有時候很難講,也有可能是孩子自己看動畫片,把情節套在了自己身上。」園方那次並未按照曾女士的要求,在教室里安裝監控探頭。

在發現孩子有可能被掐脖子后,曾女士再次敏感起來,她去找班裡的其他學生家長了解情況。

應女士告訴她,自己的女兒小天見過樂樂被關小黑屋、被罰站一個下午的情況,還見過陳老師用鐵制小鎚子敲樂樂的腦袋。

而除樂樂以外,據孩子們反映還有至少兩三名男孩曾「被老師打過」。相比之下,罰站一個下午不許參加班級活動、睡午覺表現不好被老師威嚇「扔出去」,家長們覺得都是「小事」了。

還有一名幼稚園老師告訴曾女士,曾看見過樂樂被陳老師罰端熱盤子。

曾女士稱,5月17日一早,她就接到自稱是南翔鎮教委的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對方提醒她不要在網路上「散布謠言」,並表示已經去學校調查過,沒有證據證明老師打過孩子。

十多名家長稱孩子有類似經歷

至此,至少有張老師、由由老師、陳老師疑似「打」過樂樂。

如果不是事件在社交網路上發酵,曾女士恐怕永遠也不會認識另外一撥兒家長。這些家長的孩子,大多已經不在馬榮幼稚園上學了,但是他們的遭遇與曾女士高度相關——孩子在幼稚園被老師「打」了。

王女士的兒子小白在小班入學第一天就告訴她,班裡有個小姐姐因為一直哭,被老師打屁股了;第二天,小白說老師在午睡時大聲說要把一個愛哭的小孩「扔出去」;第三天,是休息日,小白在午飯時趴到媽媽的肩膀上,開始做扇耳光的動作。

王女士把兒子自己打自己耳光的動作用手機錄製了下來,找學校理論,得到的答覆和曾女士的如出一轍,「孩子的話你們不能全信」。王女士的要求和曾女士一樣——安裝監控攝像頭,但學校並未採納這個意見。

王女士說,在那次談話中,「孩子被十幾名老師輪流問得啥也說不出來了」,最後以學校退還半個月學費、小白轉學而了結。而小白班裡的老師,正是疑似扇了樂樂耳光的由由老師。

實際上,在曾女士之前,樂樂同班的另一個女孩子卡卡的家長也找過學校,投訴此前疑似掐樂樂脖子的張老師。

卡卡告訴媽媽,自己在幼稚園因為不想睡午覺,被張老師批評了,老師把她的被子扔在地上,說要把她的東西拿到其他班級里去。另一名同班女同學證實,卡卡當時被嚇得跪在地上哭,老師指著她批評。這名女同學還把當時卡卡跪在地上邊哭邊認錯的情形,演示了一遍,被家長拍成視頻。

當卡卡的家長到學校找園長「討說法」時,園長告訴她,張老師「心臟病犯了」,不來上課了。

家長林女士告訴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自己孩子在馬榮幼稚園遭遇過罰站一個下午、被關小黑屋等,孩子後來到飯點就會大哭,「問他,他就說在幼稚園被關了小黑屋」。

沒有監控視頻,家長就沒法維權?

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聯繫園長夏子君,對方稱,針對幼稚園監控安裝和教師打孩子的問題,嘉定區教育局調查組已經進駐開展調查,調查結束前,園方不作任何回應。

5月19日,嘉定區教育局出具的《關於上海馬榮金地格林幼稚園疑似體罰幼兒事件調查進展通報》稱,教育局調查組在17、18日兩天進駐該園,訪談涉事教師、大A班保育員、曾與涉事老師搭班的同事、園長、中層幹部以及疑似被體罰幼兒家長、大A班部分家長等了解事情經過,「目前,相關人員各執一詞,沒有確鑿證據證明涉事教師有體罰行為」。

嘉定區教育局指出,這並不表示調查結束,調查組將就相關細節進一步取證,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

這份通報並不能平息涉事家長的怒火。一名多次參與校方溝通、教育局談話的家長說,目前的情況是,只要校方「不承認」,家長又拿不出孩子受傷的圖片、驗傷報告、監控錄像等「證據」,這件事就很有可能「沒有下文」,「因為『確鑿的證據』誰也拿不出來,即使有那麼多孩子指證,還是沒用」。

事實上,沒有監控錄像並不應該成為孩子和家長的「軟肋」,反而是學校的一個「軟肋」。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姚建龍告訴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涉及幼稚園孩童這種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保護的問題上,針對孩子的侵權行為,有一個「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根據學校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馬榮幼稚園事件適合「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也就是說,在幼兒陳述自己被長時間罰站、被掐脖子、被扇耳光等事實並有損害結果的情況下,應當由學校承擔舉證責任,「學校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責任,我們有一個『推定過錯責任』原則,不能證明無責即推定有責任」。

5月19日,上海市青少年服務和權益保護辦公室派出多名12355青少年維權律師介入此事。「舉證責任倒置是沒錯,但家長也得先要證明孩子受到了傷害,有一個損害結果才行。比如有沒有面頸部有印子的圖片、有沒有頭上起包的圖片、有沒有當時的就診報告等。」12355維權律師陳燕告訴記者,此事維權難度較大。

家長曾女士說,孩子被扇耳光、罰站、關小黑屋、掐脖子、罰端熱盤子等均未見明顯傷痕,孩子頭上被鐵器敲后留下的腫塊,因當時沒懷疑老師,她也沒有拍照留證。

維權困局就在於此,只要校方、老師不承認,又沒有孩子當時受傷的證明,即便走法律程序,也走不到「要校方舉證」這一步。

曾女士告訴記者,自己這兩天每天都被學校叫去交涉,校方反覆提出的要求是:家長就扇老師耳光的事道歉,賠償老師醫藥費;至於老師是否道歉,要看嘉定區教育局的調查結果再說。

(文中幼兒、涉事教師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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