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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剛結婚就立遺囑將婚房歸父母是否合法?

最近,媒體報道了一名90后女子剛結婚不久就來到公證處,立遺囑稱名下婚房在自己去世后歸父母,不給丈夫!

圖據網路

我們在感嘆這件「奇事」的同時,不禁要問,結婚後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作為妻子有權將房屋立遺囑處分給自己的父母嗎?這件事情不僅讓人感覺這對夫妻間是否存在真感情,而且,妻子這樣做這樣不合法吧?

首先,媒體報道的女子遺囑中處分的房屋是其個人名下的,我們要分兩種情況來分析:一是這個房子是女子婚前購買的,登記的自己的名字;二是房子是婚後購買的,登記了自己的名字。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第一種情況,如果結婚後雙方沒有約定房子夫妻共有,那麼,這個房子自然是歸女子所有,她有權處理;第二種情況,如果房子是女子父母在其婚後購買的,並且登記在女兒名下,這個房子也是女子的個人財產。

其次,結婚後,女子個人名下的財產如何繼承?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去世后,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說,女子的丈夫和父母都有繼承權。但要注意的是,這只是法定的繼承,如果有遺囑的,遺囑繼承要優先於法定繼承。所以,若女子公證遺囑將房子給父母,那麼女子去世后,房子自然歸父母,丈夫是無法繼承房子的。

所以,這個90后女孩的做法,從法律上來看,沒毛病。只是,不知道是否傷害了新婚丈夫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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