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威海市法院推出執行過程中的又一新舉措
——懸賞執行。
通過這項執行新舉措,
舉報人最高可獲得執行到位現金
或財產變現價值50%的懸賞金。
眾所周知,
「執行難」難就難在
「財產難找、人難尋」。
被執行人一旦採取轉移、
隱匿財產或「玩失蹤」等方式來故意規避執行,
法院受限於人力、物力、財力以及查控手段等因素,
往往難以及時發現被執行人財產以供執行。
為進一步拓寬發現被執行人財產及財產線索的渠道,市中級人民法院於日前推出懸賞執行,即對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凡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並經過法院審查后,法院將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懸賞公告平台、山東法信通平台、威海法院執行網站、威海法院微信公眾號或涉案特定有價值區域及保險合作媒體等平台向全社會發布懸賞通告,並開通懸賞舉報電話5213100接受舉報人提供線索,對提供有價值的線索並收到實際執行效果的舉報人給予懸賞金。
據了解,懸賞金由申請執行人承擔,對於提供財產線索的,懸賞金不超過執行到位現金或財產變現價值的50%;對於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的,懸賞金不低於500元,不超過1萬元。若申請執行人反悔拒絕支付懸賞金,執行法院將直接從執行款中扣划應付懸賞金並支付給舉報人。
與此同時,為了減輕申請執行人在支付懸賞金上的經濟負擔,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推出了懸賞執行的配套措施——「執行無憂」懸賞保險。該保險由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合作推出,申請執行人可繳納懸賞金10%的保費,在保險期內一旦懸賞成功,本需申請執行人支付的懸賞金,將由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約定承擔。
新聞延伸威海市兩級法院將於8月15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涉金融案件、村(居)委員會案件、行政非訴案件的集中清理行動。
為全面深入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有效兌現生效判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威海市兩級法院已在6月23日和7月28日分別開展了拒不申報財產或申報不實專項打擊行動以及小標的額執行案件集中清理行動。在兩場行動中,分別拘留25人、65人;當場履行義務7人、37人;另有12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取得了一定成效。
接下來,威海市兩級法院將繼續行動,計劃於8月15日凌晨4時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第三次執行專項打擊行動。本次行動屬於涉金融案件、村(居)委員會案件、行政非訴案件的集中清理,全市兩級法院計劃出警近300人。
這一系列行動和舉措
足見我市打擊「老賴」的決心。
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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