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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小偷帶「釋放證明書」作案 出獄后第一單遭「瓮中捉鱉」

原標題:昆明一小偷帶「釋放證明書」作案 出獄后第一單遭「瓮中捉鱉」

小偷隨身攜帶的「釋放證明書」

雲南網訊(記者 熊強 實習生 張彤)當凌晨夜深人靜時,昆明開放式小區雲大知城小區二樓住戶小杜家來了一名不速之客。他手拿著作案工具正準備撬窗入室盜竊,被剛要入睡的小杜發現,最後遭住戶和物業聯手「瓮中捉鱉」。令人意外的是,這名小偷還隨身攜帶有一張自己的「釋放證明書」,出獄后的第一單又「栽了」。

小偷凌晨撬窗作案太猖狂 業主急中生智將其活捉

25歲的小杜與母親和外婆一同租住在昆明經開區雲大知城小區的二樓。據他回憶,18日凌晨1點20分,自己剛準備睡下,發現床邊有人影正要撬開自家卧室的窗子,還有一束手電筒的光射進來。小杜悄悄在被窩裡撥通小區物業的電話,通知物業從四面包抄過來「瓮中捉鱉」。掛了電話后他大喊一聲「小偷」,對方倉皇逃走。小杜帶上防身用的警用甩棍趕緊追了上去,最後與物業保安一起合圍,在一處花壇里將小偷抓獲。「因為小區比較亂,家裡又有老人所以經常備著防身工具。」小杜說,當時雖然很英勇,但等過了一天回想起來還是會有一些后怕。「萬一小偷身上有刀具並襲擊我,就得不償失了。」

被抓獲的小偷李某某

小偷屢教不改走歪路 身上被搜出「釋放證明書」

抓住小偷后,小杜和物業保安將小偷帶到物業辦公室,等待派出所出警時,他們竟在小偷身上發現了一張釋放證明書。雲南網()注意到,此證明書上寫到,李某某,29歲,雲南曲靖會澤縣迤車鎮人,因盜竊罪於2016年9月26日經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罰款1000元。

經眾人詢問,小偷承認這張釋放證明書就是自己的。今年4月6日,實際執行期滿后他被釋放出來,於是買了一張火車票回到昆明。「他說自己經常干點小偷小摸的事,回來之後沒錢用便又想走老路。」小杜稱,小偷李某某身上還裝著一把鑰匙,這是他在小區附近城中村租了一間房子,方便晚上過來行竊。可李某某沒料到,出獄后乾的第一單就敗露被人活捉。

開放式小區魚龍混雜 住戶經常遭小偷光顧

「我們這個小區還是比較亂,對面就是一個城中村,魚龍混雜。加之小區在一個山坡上,小偷從小花園直接就可以來撬二樓的窗子,如探囊取物。」小杜說,由於很多住戶沒有安裝防盜窗,所以經常遭小偷光顧。

雲大知城物業工作人員告訴雲南網(),18日凌晨那起抓小偷事件並不是近期唯一的一次。雲大知城在設計之初就是一個開放式小區,一樓多為商鋪,二樓以上開始住人,小區內三區租戶較多,加上小區來來往往人眾多,管理上較為困難。「以前被偷的住戶比較多,自從物業保安加強了安保工作,最近已經抓獲了好幾起行竊事件並移送到派出所。」

目前,警方正在對該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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