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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風事件」纏上馬英九,被質疑拿著特權發聲明

原標題:「麥克風事件」纏上馬英九,被質疑拿著特權發聲明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馬英九涉泄密及教唆泄密案,14日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馬英九在庭訊後手持麥克風接受媒體採訪,遭島內一些人質疑有何特權可以在法院內拿麥克風發表聲明。

據東森新聞雲報道,馬英九14日在結束庭訊時,下午5時30分左右接受媒體採訪,重申在庭上答辯時的立場,聲明「我沒有犯罪,我無罪!」台灣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譜上發文質疑,馬英九為何可以在法院內拿麥克風發表聲明?「台灣的法院難道已經開放當事人可以在法院內拿麥克風用擴音器對記者發表聲明?請問這是否為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給予特許?」劉宏恩諷刺說,所有當事人都可以比照辦理,「以後各位律師請記得幫喊冤的當事人攜帶麥克風擴音器」。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澄清,當天馬英九受訪地點為台北地檢署,並非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內目前不允許任何人使用喇叭或擴音器,馬英九所用的麥克風是現場媒體提供,僅具收音功能、無法擴音,其他民眾同樣可以在院方劃定的採訪區內以此種方式受訪。

劉宏恩隨後又將矛頭指向台北地檢署,他批評稱,「讓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被告可以公然在台北地檢署『官署內』拿麥克風擴音器抨擊台北地檢署,而且法警們還隨侍在側,這可以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嗎?一般被告何時可以享受這種禮遇?」

不過有眼尖的網友發現,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當天出庭,也曾手持麥克風受訪,「麥克風是同一支,柯建銘可以拿著大談真理,馬英九拿就不對,這是什麼道理?」(陳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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