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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字本意小析

余笑予

從人類誕生以來,人類就開始了對美的渴望與追求。然而,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種族,乃至不同的階級,甚至是不同的性別、不同個體的人,對美的理解都不盡相同。近代著名學者王國維首次將西方近代美學思想介紹給,從而拉開了近代美學研究的序幕。在本文中,我想就藉以尋求漢字「美」的本意,來探求在古代「美」的最初內涵。

在近代發現甲骨文以前,篆書一直是人們心中古代最古老的文字系統。 「美」是篆書「美」的寫法,由篆書「美」字的寫法,我們可以看出「美」字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上面是「羊」(羊)而下面是「大」(大)。漢代學者許慎編纂的《說文解字》中作如下解釋:「美,甘也。從羊從大。在六畜主給膳也。美與善同意。」由此產生了兩種對「美」字本意的不同理解:一、「羊大為美」,二、「羊人為美」。下面我就這兩種情況分別作以分析。

一、「羊大為美」。

所謂「羊大為美」,主要是從《說文解字》的解釋入手的。這種觀點認為:羊作為美的對象和社會生活中畜牧業的出現是分不開的。羊作為馴養的動物是當時人們生活資料的重要來源之一,對於人類來說是可親的對象。羊不僅「主給膳」可充作食物,而且羊的性格溫順,是一種惹人喜愛的動物,特別是羊的身上有些形式特徵如角的對稱、毛的捲曲都富有裝飾趣味。

這裡我想提出一個疑問:早在遠古時候,我們的先民就開始飼養動物,有「六畜」之說,羊的地位難道就如此重要?我們的古人把馬、牛、羊、雞、犬、豕(豬)稱作「六畜」,即六種家畜。漢語中與「六畜」有關的字、詞面廣量大,使用頻繁,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

「馬」字在古今漢語中使用頻率都是比較高的。在古代,馬主要用來駕車和乘騎。春秋時作戰的方式以車戰為主。馬拉的兵車在那時是最重要的軍事裝備。一個國家的軍事實力,往往以兵車多少來衡量,因此有「千乘之國」、「萬乘之國」之類的說法。從戰國開始,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影響下,騎兵作為新兵種逐漸推廣,騎戰成了作戰的主要方式。與馬相關的一些字詞,一直活躍在我們民族的語言中。馳、驅、騎、駕、駿等動詞,形旁都是「馬」,本義都與「馬」有關。在現代它們仍被廣泛運用於交通運輸、軍事行動等方面,例如,「騎腳踏車」、「駕機車」、「汽車賓士」。「駕駛飛機」等。漢語中有不少與馬有關的成語,例如,「馬不停蹄」、「馬到功成」、「汗馬功勞」、「老馬識途」等;也常用駿、驥、驊、騏、騮等表示良馬的字來作為人名用字。

「牛」也是一個常用漢字。在古代,牛被用作祭祀等級最高的「犧牲」。「犧牲」二字表示意義的形旁都是「牛」。用牛來耕作,不會晚於春秋時期。孔子有一個學生叫冉耕、字伯牛。「耕」和「牛」分別用作名和字,反映了春秋時已有人用牛來耕作。到戰國時期,開始使用鐵犁等鐵制農具,耕地效率明顯提高,而拖犁的耕畜就是牛,「犁」字也以「牛」為表意義的形旁。從此,牛在農業生產中有了大顯身手的機會。當然,除耕地外,從魏晉以後,貴族為了乘車舒適平穩,開始採用牛車,隨後牛用來駕車日漸普及。讀白居易的《賣炭翁》,可以看到那位賣炭老人所使用的炭車就是一輛牛車。老百姓對牛很有好感。往往把它同勤勞刻苦、無私奉獻的精神聯繫在一起。

雞和犬是農家普遍飼養的家畜,也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其中雞是我們先民乃至今人飼養最多的動物。《桃花源記》以「阡陌交通,雞犬相聞」描寫桃花源中的情景;而《捕蛇者說》則以「雖雞狗不得寧焉」來襯托「悍吏」下鄉給百姓帶來的恐慌。殺雞待客是許多地方的一種習俗,《桃花源記》所寫的「設酒殺雞作食」,孟浩然《過故人庄》所寫的「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都生動地反映了這一習俗。「犬」從原始游牧時期就成為人類最好的狩獵夥伴,以「犬」為形旁的漢字相當多,其中有的是動物的名稱(狼、狐、猿、猴等),有的常用來描寫動物乃至人的性情、性格(獨、猛、狠、狂等)。

豬很早就被人們馴化了。甲骨文中的「家」字,它上部的即寶蓋頭,表示房舍,下部就是「豕」,反映了上古時代許多家庭都已養豬,同時「豕」還是「六畜」中繁殖力最為旺盛的動物,以「豕」字造入「家」字中,反映先民對人丁興旺的企盼。現代很多家庭每逢春節都在還自家大門上貼一對豬造型的剪紙,稱之為「肥豬拱門」,意思是企盼家庭人丁興旺、生活富足。此外有「豢」宇,意為餵養、飼養,「豪」字,本義是箭豬項脊間的長毛,兩個字也都以「豕」為形旁。

羊雖然也是先民很早就已飼養的牲畜,但是從歷史上看,飼養者以游牧民族居多,華夏民族,尤其是夏商文明起源的中原地區,其在牲畜中的地位並非十分突出。且就性格溫馴、富有裝飾性的外表而言,恐怕也並不是只有「羊大」才能形容。

二、「羊人為美」。

所謂「羊人為美」,也是從《說文解字》的解釋入手。在《說文解字》中對「大」字的解釋如下:「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篆書的「大」字象一個正面站立的人,所以「美」字也有解釋為「羊人為美」,這種觀點認為「美」就是說一個人披羊皮而舞,取形態、動作的美意。

這種觀點我認為問題更大。我所知道的披獸皮而舞的古老風俗應該是存在於以狩獵為主的遊獵民族如印第安人,而我們的先民很早就已經進入了定居的農耕社會形態,在仰韶文化的遺迹中就有原始農業的痕迹,而此時的漢字還尚未孕育出世。再者從我所看到的有限的典籍中也從未見到先民有披獸皮娛神、祭祀的情景。正因為是古老的農業文明國家,所以先民更重視天地的調和,尤其是對大地更是有著一顆敬慕的心。「社稷」這個詞指的就是國家、政權,而「社」神就是土地之神,「稷」神就是農神、五穀之神。對他們的祭祀採用的是犧牲和五穀,而在隆重的祭祀祖先的儀式中,是由巫和後人或歌或頌詩文,《詩經》中《頌》中詩篇就是這類文字。所以我以為以「羊人為美」解釋「美」的本意有些牽強附會。

無論是「羊大為美」,還是「羊人為美」,它的基礎都是對於篆書的文字書寫進行解釋。然而很遺憾的是漢代學者許慎沒有見到過甲骨文,當時對金文的認識也極其有限。當我們看到了比篆書更為古老的系統文字——甲骨文時,我們是不是應當從甲骨文中的文字書寫樣式去尋找「美」字的本意呢?

「」和「」是「美」字在甲骨文中的書寫方法。我們很容易辯識出這個「美」字表現的是一個正立人的形象,他的頭上或許是插著羽毛,或許是其他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一種裝飾品。由此我猜想甲骨文的「美」字所表現的是一個頭戴裝飾的人的現象。這也許能說明美的本意和人、裝飾性效果和藝術有一定關係。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從原始先民開始,人們就開始對形式美的追求。如北京山頂洞人遺址中發現了由獸牙等串聯在一起的項鏈。這種項鏈也許有一種護身符的作用,但很大程度上起著裝飾、美化人的作用。再如仰韶文化時期的玉龍,陶器上面的美麗花紋,這些在現代人看來是有著很大的裝飾性效果,充滿美感。這應該可以說明我們的祖先很懂得用他物來裝飾、美化自己的生活,使之更具有情趣。

另一方面,從甲骨文的「美」字造型及其本意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以人為本的思想。這不單隻體現在「美」字上,很多漢字都體現這這種精神,如一個正立的人(大即「大」)在他的頭上添加指示符「-」,就成了「天」(天)字,表示人的頭上就是青天,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這種情況的出現並非出於偶然,而應該是古人思想的一種集中體現,是他們將人本思想融會到造字之中。

在探求「美」字本意的路途上,我被先人的智慧所震撼。我相信對的歷史文化進行深入的探求會對我們今天的發展產生促進作用。盲目的否定本民族的一切而轉向從西方找尋出路的做法是很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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