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縣公安
輔警改革步伐
步伐一
2016年12月7日
茂縣公安局召開輔警管理工作會
標誌著茂縣公安局正式吹響輔警改革的號角
步伐二
2017年7月10日
經十五屆茂縣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茂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標誌著茂縣公安輔警改革方向確定
步伐三
2017年8月22日
茂縣公安局召開「6.24」輔警表彰暨改革工作推進會
標誌著茂縣公安輔警改革工作正邁著矯健的步伐向前進
步伐四
2017年9月1日
茂縣公安局舉行輔警授銜儀式,標誌著茂縣公安輔警改革工作順利完成
2017年9月1日
茂縣公安局舉行輔警授銜儀式
在家局領導為32名輔警代表頒發《輔警授銜證書》
全體輔警代表在國旗下莊嚴宣誓
《輔警授銜證書》
傳說中最帥氣的輔銜
下面小編帶您解讀
《茂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從選用條件、權利義務到招聘、使用管理再到訓練、獎懲、保障等規定樣樣俱全,規範了輔警的使用管理。
招聘方式
由勞務派遣單位根據公安機關提出的人員派遣要求條件
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管理使用
制定《警務輔助人員考核辦法》
警務輔助人員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設立輔警長、副輔警長
輔警銜
茂縣公安局對輔警人員實行十級層級管理制
根據年終綜合考評
按年限規定比例晉陞
輔警銜由高到低分為:一級輔警至十級輔警
工資待遇
輔警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層級工資、績效工資
特殊崗位補貼、職務補貼、技術崗位補貼構成
最高級別輔警待遇與過去相比,漲幅達46%
教育訓練
崗前培訓為10天
晉級培訓為5天
培訓不合格不能評優、晉級
獎勵
對警務輔助人員的獎勵,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每兩年組織評選一次「輔警標兵」,比例不超過實有警務輔助人員總量的10%
退出
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
勤務輔警年滿45周歲
文職輔警年滿50周歲
專業技術人員年滿55周歲的
按公安機關與勞務派遣單位所簽訂內容
由公安機關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今天,輔警銜的授予,代表著認可和無限榮光,全體茂縣公安輔警將不忘初心,砥礪前行,為輔警生涯描繪更加絢爛的明天,為茂縣公安隊伍建設和茂縣平安和諧發展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