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今天,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就《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答記者問。麥策家迅速行動,緊跟政策節奏,為同仁及投資者製作了一版簡易版新政解讀,如有出入,請聯繫我們訂正!
圖 | 麥策家
目前圍繞上述《管理辦法》,可供參考閱讀的監管文件如下:
1、《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原文,2016/12/12公布,2017/07/01實施,證監會。
2、《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問答, 2017/03/15,證監會公布。
3、關於開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實施準備工作情況的自查通知,2017/05/19,浙江證監局公布。細化正式實施前6個月過度期的自查工作要求。
4、《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及相關配套文件,包括《投資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機構、產品)、《基金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個人、機構)、《基金產品或者服務風險等級名錄》、《投資者類型及風險匹配告知書及投資者確認函》、《風險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資者確認書》、《投資者轉化表》(專業轉普通、普通轉專業)範式,2017/06/15發布,2017/07/01實施,基金業協會。
感興趣的讀者可在微信公眾號後台回復「監管文件」四個字獲取。
註:內容綜合自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報、麥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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