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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專利蟑螂」把企業當「提款機」

在本報記者對四川省的成都、綿陽,河南省的鄭州、洛陽和浙江省的杭州、寧波這3省6市121家企業的調查中,企業普遍反映,儘管近幾年來打擊仿冒侵權的力度逐年加大,但由於相關制度和法律法規不合理、不完善,知識產權保護依然不給力,創新型企業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有效保護。

■「要取證就得買下對方仿冒的產品,而一套產品的價格就接近100萬元。」

「對方把我們公司的一款檢測設備買來,拆開后照著樣子做了一台,招標時帶著一模一樣的仿製品就去了現場,連顏色都不換!」河南百克特公司總經理助理張曉雷提起之前的遭遇依然有點氣憤。

「因為總被侵權,我們曾經想放棄國內市場。」成都一家科技公司技術總監說,軟體一旦脫手,就不知道對方拿著它去做什麼了,根本沒法取證。「第二天一看,鋪天蓋地都是我們研發的軟體,這對軟體公司來說基本上是毀滅性打擊。」

除了明目張胆的侵權,還有隱蔽性極高的侵權「擦邊球」。「公司一直自主研發電子顯示產品,曾在福建找了一家代工廠生產,結果被對方直接仿冒。和工廠交涉后,對方卻說做了工藝上的改進、節約了元器件,拒不承認是抄襲。」河南勝龍信息公司總經理王鵬說,他們只能自認倒霉。

「完全竊取我們的技術倒不太可能,但有的企業稍微改一點,美其名曰『借鑒』,我們也沒有足夠底氣告它。」 成都一家企業的副總經理說,他們也吃過類似的「啞巴虧」。

「技術上的事兒很多時候就是一層窗戶紙,一捅就破。」成都一家軟體公司首席執行官說,當自己付出大量心血研製的創新產品被別人三下兩下就成功抄襲時,由於搜集證據太難,很多企業被迫放棄維權。

而且,取證過程中花費的成本較高,令一些企業苦不堪言。王鵬的公司還曾研發出一款能夠有效消除摩爾紋的顯示屏,並申報了專利。沒想到,又很快被同類廠家仿冒。公司想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諮詢律師后發現,要取證就得買下對方仿冒的產品。「可這種顯示屏很大,主要供電視台演播廳使用,一套產品的價格就接近100萬元,取證成本實在太高了!」

河南北方玻璃知識產權部部長劉恆也深有同感。「按照現有規定,我們告別人侵權時,就要自己取證。但生產玻璃的設備價格昂貴,我們不可能為了取證去花幾百萬元買一條生產線,也不太可能到對方的車間去取證。」劉恆覺得,打起官司來,每年還要花費幾十萬元的律師費,浪費公司大量人力物力,最後往往得不償失。

■「侵權企業輸了官司,賠了5萬元、10萬元,可他們的銷售額已經接近兩億元!」

侵權官司打贏了,許多企業還是高興不起來。

部分企業反映,侵權方即使被處罰,也不會因為損失幾個「小錢」而傷筋動骨,有的迅速「東山再起」,有的換個招牌「重新開張」。相反,一路維權的企業卻可能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錯過發展的黃金時期。

據一位企業負責人介紹,仿冒侵權的公司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往往輸了官司就註銷;而被侵權企業即使打贏了官司,卻往往連打官司的成本都收不回來。鄭州奧特科技有限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李建華說,他們研發的一款產品被仿冒后,市場價格迅速下跌,導致企業受損嚴重。他們與侵權的公司打官司,雖然贏了兩場官司,但結果令人沮喪:對方一場賠了5萬元、一場賠了10萬元,而他們的銷售額已經接近兩億元!「新的專利法雖然提高了賠償額度,但與侵權方的非法獲利和打官司維權的成本相比,還是太低了。」劉恆說。

「2015年初,我們公司曾在某地看到一個倉庫里的仿冒貨,公司立刻按正常程序報案給有關部門,但相關部門只是銷毀假貨了事,不再繼續追究造假者。」成都一家科技公司經理認為,這種做法力度遠遠不夠,應該找到上游的制假鏈條,剷除制假窩點。

「比起發達國家,國內對專利侵權的監管力度還是不夠。」李建華說,有次企業去德國漢諾威參展,發現侵權企業也去參展后,就向會展方投訴,結果仿冒企業被灰溜溜地「請」了出去。

部分企業還反映,現有規定對侵權和經濟損失的認定有很大局限性,有些情況下他們甚至不知道該如何向侵權方追責。

河南華冠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個原創的卡通形象叫嘻多猴。「別看只是一個小小的卡通形象,卻凝聚了不少人的心血,我們花了一年零九個月時間才把它創造出來。」公司負責人梁興說,這隻「小猴子」活潑俏皮,可一「出生」就遭遇了不少侵權。「鄭州很多小商店、火車站附近的地下室攤位,都擺滿了嘻多猴的產品。找他們討說法時,他們就說是在網上買的,我們對此毫無辦法,最多就是讓他們把產品撤掉。」

浙江海天集團行政總監汪曉莉也講述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我們一位員工3天總共偷了6000張圖紙。最後一天,我們就在監控器里看著他偷,但在現場把人抓住后也沒辦法處置,不知該讓他賠多少錢。」

■「連法院都清楚對方把古北電子當『提款機』了,但法律條文中沒有一條能打擊這種『專利蟑螂』。」

「專利蟑螂」,指那些不搞研發不生產,只依靠不停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再和其他企業打官司、從中訛錢的投機者。「專利蟑螂」利用現有政策的漏洞,給創新企業帶來很大困擾。

「目前專利法有待完善,其中實用新型專利管得太松,基本上申報就能評上,這助長形成了一批『專利蟑螂』。」杭州古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劉宗儒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就碰到這樣的事:有幾個人原來從事專利代理工作,看到古北電子的產品后,就寫了一大堆實用新型專利,也就是把一個非常通用的事情,寫成數十個甚至上百個專利訴求。「結果,對方花很小的成本告我們一下,我們就要付出巨大代價來回應。」

對方和古北電子的官司打了兩年半。劉宗儒認為,這家公司一開始就是想訛錢,找古北電子要幾十萬元的「和解費」。經過調查,果然發現對方是典型的「專利蟑螂」,他們註冊了3家公司,手裡擁有幾百個專利。「如果我們跟這個公司和解了,對方一定會用另外一個公司來告,又要訛一筆錢。」

劉宗儒開玩笑說,連法院都清楚對方把古北電子當「提款機」了,但法律條文中沒有一條能打擊這種「專利蟑螂」。只要「專利蟑螂」上告,法院就得受理,被告的企業就得應訴。為了不受訛詐,劉宗儒沒有妥協,從2014年開始,公司前後花了3年時間、耗資200萬元,最後把「專利蟑螂」公司的核心專利都申請無效了。

劉宗儒說,對方雖然不會再來糾纏,但他們只要將專利重新排列組合一番,就可以再申請新的專利、訛詐別的公司。「製造垃圾專利,目的就是訛錢,必須要讓他們付出代價。」劉宗儒認為。

劉宗儒建議,國家應針對企業創新的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填補法律漏洞,在保護創新企業的同時,也加大對惡意侵權企業或個人的懲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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