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陳雙新/董越
作者簡介:陳雙新,男,北京語言大學教授,研究方向為漢字學,E-mail:[email protected](北京 100083);董越,女,河北大學文學院博士生,周口師範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文字學,E-mail:[email protected](河北 466000)。
原文出處:《語言教學與研究》(京)2016年第5期 第106-112頁
內容提要:繁簡字問題、異體字問題、人名用字問題、漢字能力問題等,既是學術問題也是應用問題,因而在漢字研究領域和一般社會領域都備受關注。本文對其進行了專門研究。
關 鍵 詞:現代漢字/繁簡字/異體字/人名用字/漢字能力modern Chinese characters/traditional and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variants of Chinese characters/characters for people′s names/competence for Chinese characters
:【基金項目】本文得到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14ZDB099、12&ZD173)、北語青年骨幹人才項目的支持。感謝匿名審稿人所提修改意見。
按照研究對象時間段的不同,漢字研究可以分為古文字研究、近代漢字研究和現代漢字研究,前二者基本上都是漢字本體的、理論的研究,而現代漢字研究不僅包括現代漢字的性質、特點,現代漢字所負載的各種信息屬性(如字音、字形、字序、字量)等方面的研究,而且包括研究制定現代漢字在傳統領域和計算機信息處理中的規範、標準以及相關的語文政策等。
本文要研究的繁簡字問題、異體字問題、人名用字問題、漢字能力問題,既是學術問題,也是一般社會領域的語言文字應用問題,因而也就成為漢字學界和社會大眾共同關注的焦點。
一、繁簡字問題
本世紀初以來,繁簡字問題不時成為媒體討論的焦點(這既與漢字本身存在的問題有關,更與大的社會環境和人們對傳統文化的認識的改變有關),批評簡化字和要求恢復繁體字的討論頻繁出現。就繁體字來說,有人主張完全恢復,有人主張部分恢復①,有人主張「識繁寫簡」。
全面恢復繁體字的言論基本都來自非業內人士,所提意見絕大多數都僅有激情而無實證,既缺乏科學依據,也沒有社會基礎。特別應該指出的是,個別文化學者研究領域並非漢字學但對簡化字的批評卻十分尖銳,比如「聖」簡化為「聖」意味著精神高度向更為低級的土木建築高度退化、「陸」簡化成「陸」則預示著階級鬥爭和內訌型生活在大陸的盛行、「鳳」改成「鳳」就是以類似否決的方式消解文字中的神話、神性、想象力和隱喻關係等。《宋元以來俗字譜》或《簡化字溯源》等書清晰的說明這些簡化字幾百年前就開始使用,新成立后的漢字簡化只是對這些使用時間很長群眾基礎很好的簡化字形的確認而不是創造。簡化字中的問題當然不少,但批評應該建立在嚴肅的學術研究之上而不是這種離奇的臆想。哲學家李澤厚曾針對一些人全面否定傳統文化而指出:「一些人走得太遠了,論證不講邏輯,學術不講規範,主觀任意性極大……如果沒有科學與理性,只剩下情緒性的原始吼叫,是很危險的。我主張應該去做具體的事,多做實證的、科學的、具體細緻的專題研究」(馬國川2011:61),這段話也很適合放到這裡。
部分恢復繁體字的意見基本都來自語言文字學專業人員。因這一意見是針對非對稱繁簡字,即一個簡化字對應兩個或兩個以上繁體字而提出的。從純學術角度來說,這類合併簡化確實有不合理之處,在計算機繁簡字轉化中出錯也集中在這類字,但當前也不好做出將它們全部恢復的簡單處理,因為從歷史來看,這種字形合併現象早就存在並一直使用,漢字簡化只是對這種使用的確認而不是創造;從現實應用來看,在不涉及繁簡轉換的現代漢語文本中,「一對多」也確實沒什麼問題;從使用習慣來看,這些字都十分常用,如果恢復簡化前的寫法,會給一般使用者帶來很大不便。在兩難的境況下,比較穩妥的做法還是維持現狀,畢竟如許多人所主張的,一定程度地保持語言文字使用的穩定性就是最大的方便,這也是《通用規範漢字表》沒有恢復一個繁體字的原因。
關於「識繁寫簡」,業內和業外都有人提出過。從了解漢字發展演變的過程、把握漢字的形義關係、傳承漢字文化的角度來說,「識繁」很有必要。在中國小教學中,可以根據識字教學或便於理解古文詞義的需要而教授一些繁體字及淺顯的字形演變相關知識。然而,業外人士對該問題有不少誤解,在以下幾個問題上需要特別注意:
(1)簡化字只有兩千三百多個,其中絕大多數還是與繁體字的對應規律非常明顯、幾乎沒有認讀和學習障礙的類推簡化字。今天的絕大多數用字與歷史字形沒有繁簡之別(文字學上稱其為傳承字),因此,不能主觀擴大繁簡字之間的差別。
(2)必須分清楚「文字」和「文化」的關係。文字固然是傳統文化的載體,但載體與內容絕不等同。認識文字未必就能準確知曉內容(否則,傳統文化教學就可以等於識字教學),不認識甚至沒有文字也未必一點也不能傳承傳統文化。所以,不能把「文字」簡單地等同於「文化」。
(3)簡化字和繁體字對文化的記錄和傳承本質上沒有優劣之分。繁體、簡體雖然形體不同,但記錄語言無別。那些用繁體字記載的典籍真正的文化成分是字所記錄的內容,是語言中的詞的意義和歷史地理、成語典故、科技禮制、天文曆法等知識,而詞義又包括本義、引申義、假借義、比喻義等,是古人皓首窮經也只能管窺蠡測的龐大知識體系。
另外,傳統文化的直接繼承需要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主要通過從事專業工作的專家學者來實現,而一般大眾只是通過專家學者對傳世文獻的標點、註釋、翻譯、闡述的著作間接繼承。著名語言學家王力先生1980年就說過:「我們認為廣大的人民群眾恐怕不大須要讀古書的……如果有些古書須要廣大人民群眾讀的話,我們可以翻譯成現代語來教他。」(王力2015:1208)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常用古籍帶有註釋、翻譯的簡化字版本,比起無標點和豎排的繁體字版本,更易於閱讀理解。試問那些主張保存繁體字就利於讀古書也就是利於傳承傳統文化的人,對極易從圖書館借到或從書店中購得的繁體豎排古籍,有過多少甚至是否有過真正的閱讀?
與繁簡字有關的還有一個在學術界爭論已久的「類推簡化」問題。自從1964年《簡化字總表》公布之後,學術界、辭書界、出版界對此一直有不同意見。有人主張「無限類推」(即不管字形是否常用,只要含有可以類推簡化的繁體偏旁一律將其簡化),有人主張「有限類推」(即將「類推簡化」限制在一定字數範圍內)。從使用角度來說,二者各有優劣。前者系統性強便於操作但會類推簡化出大量現代社會基本不用的新簡化字形,後者的優點與不足與前者正相反,類推範圍如何確定也不易把握。在研製《通用規範漢字表》過程中,此問題也是爭論的焦點。2013年10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十二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貫徹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中對此有明確規定:「(語文辭書)收入《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字一般應採用歷史通行的字形,不應自造未曾使用過的新的簡化字。」「編寫出版專業辭書、專業教材、科技專著,可以使用《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字,但一般應採用歷史通行字形,避免自造新字。」(教育部語信司2015)該規定主要針對大型字書將大量生僻字類推簡化的現象,避免繼續擴大與港澳台和海外用字的差異,所以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學界特別是辭書界也提出了一些實際應用問題,比如基礎教育教材課文特別是文言文中的表外字和字辭書中表外字的字頭字形是否簡化、「歷史通行的字形」如何界定等問題,還需要跟蹤研究和將來《字表》修訂時予以考慮。
二、異體字問題
異體字的界定有嚴式和寬式(或稱狹義與廣義)兩種。前者指音義全同、記詞職能完全一樣,僅僅字形不同,它們在任何語境下都能互相替代而不影響意義表達的一些字樣(王寧2013)。後者指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包括包孕異體字(如豆[荳])、交叉異體字(如夾[裌袷])、同音異義字(如膾[鱠])、異音異義字(如案[桉])等情況(高更生1991;裘錫圭2013)。
1955年12月20日,文化部、文改會聯合發布《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以下簡稱《一異表》),表內所列異體字共810組,共精簡去1055字,基本解決了當時的用字混亂現象,減輕了學習者的負擔。但《一異表》擴大了異體字的認定範圍,存在收入了一些非異體關係的字組、對異體字處理過寬、對異體字字形選擇不夠恰當等問題(張書岩2004)。
該表發布后至2013年廢止,其間雖未經直接修訂,但後來發布的其他規範對其有過多次調整,淘汰的異體字由1055個減至1026個。《字表》基本接受這些調整結果,並根據相關部門及群眾的意見,在對其逐一複查后,將「挫、愣、邱、彷、訶、誆、桉、凋、菰、溷、骼、徼、澹、薰、黏、剗、於、曄、暉、詟、鱠、鎔、翦、皙、瞋、噘、蹚、凓、勠」等29個字確認為規範字。《字表》還將「讎、、阪、迺、椏、耑、鉅、昇、陞、甯、颺、袷、麴、仝、甦、邨、氾、堃、犇、龢、逕、、缐、釐、脩、絜、扞、喆、祕、、貲、叚、、菉、蒐、淼、椀、谿、筦、澂、劄、吒」等42個字在特定意義上視為規範字(參閱王寧2013)。「特定意義」主要指姓氏、人名、地名、科技術語等。
「昇、甦、邨、龢、釐、喆、徵、陞」等字用于姓氏人名時調整為規範字,體現了尊重語言事實、尊重約定俗成的規範原則,受到普遍歡迎。然而,已有的姓氏、人名、地名②用字還需要進一步搜集整理,在未來的使用中也會有新的需求,因此,正如在國務院發布《通用規範漢字表》的說明中所指出的:「本表可根據語言生活的發展變化和實際需要適時進行必要補充和調整」,這是規範標準本身只有定期修訂才能不斷完善的必然要求。
《字表》對有些恢復為規範字的原異體字的使用規定,也可能需要細化或稍作調整,比如《字表》將原為「澄」字異體的「澂」字調整為規範字,對其使用範圍的說明是「可用于姓氏人名」,這雖然解決了以清末大員、著名金石學家吳大澂為代表的人名用字問題,但還沒有解決該字用於地名的問題,如雲南省的「澄江縣」原本作「徵江縣」,當地人很喜愛並希望改回字形中「有山有水」的「徵」③。這類問題也有賴於將來進一步完善。
異體字的整理範圍很受學界關注。由於異體字問題複雜,涉及問題眾多,《字表》沒有擴大異體字整理的範圍,只是對《一異表》中的異體字進行了重新甄別和處理。筆者覺得這樣做從科學性和社會性的角度來說都很可取。異體字本來與正字處於平等地位,但在規定的正字法也就是社會用字規範領域,從多個異體字中優選一個作為通行字即正字后,正字與異體字就形成對立關係。然而,異體字只是在記詞職能上被正字認同,可以在某種場合限制使用,卻不宜貿然取消(參閱王寧2015:161)。所以,作為國家語言文字規範的異體字整理,只需針對一般社會領域經常用到的字,生僻字的異體字整理還是作為學術問題交給學術界去研究。
學術界早就提出對大型字書所收字特別是對編碼已超過八萬的計算機字符集所收字進行字際關係的全面整理的科研建議。所說的字際關係,最主要的還是正異關係,但正異關係的整理和確認很複雜,畢竟像「峰—峯」「淚—淚」之類的狹義異體字數量很少,而廣義異體字的認定可謂見仁見智,很多人主張依據字義,王寧先生認為:「形是漢字的本體,確定兩個字是否可以認同,首先要根據它的本體屬性,也就是構形屬性來確定。不這樣做,在討論具體問題時,常常會產生以詞代字的弊病」(王寧2015:160)。具體到某個字,認定起來更為複雜。《漢語大字典》第一版后附的11900組異體字表,對今天的漢字應用和楷書異體字研究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但據多位學者研究,其中的問題不少,這是由問題的複雜性決定的,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筆者認為整理大型字書和計算機字符集的字際關係,應該從學術研究角度而不是研製規範標準的角度進行,成果形式可以像台灣的《異體字字典》那樣④,採用光碟和網路版,這樣既可以根據「有見必收」的原則收錄大量字形資料,更便於大家查詢和成果的隨時更新。
三、人名用字問題
長期以來,人名用字中的不規範現象一直普遍存在,特別是最近一二十年來隨著取名時的輩分觀念的淡化和求新奇、避重複等意識的增強,生僻字大量出現,使用自造字和非漢字的現象也並不罕見。信息化之前,這種現象帶來的問題並不明顯,但在當前和今後卻不能小視。
信息化、網路化要求各種信息在進入計算機時要做到準確規範統一,一些人工基本可以忽略或很容易認同的差異,對計算機則可能是不可逾越的鴻溝。比如在外國人名和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人名中常見的間隔號「·」,以前常與小數點或頓號混淆甚至直接省去,在手寫年代基本沒問題,但在依靠計算機記錄、保存、網路傳輸和信息共享的信息化時代,這些差別都無法認同。這就是信息化現代化對人名標準化的要求。為此,2016年5月,國家民委聯合公安部、工信部等11部門,發布了《關於在政府管理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系統中統一姓名採集應用規範的通知》,新疆隨即部署少數民族證件標準化和人名使用規範工作(參見閔監2016;李曉2016),正是適應當前形勢的迫切需要。
有人以為取名選字完全是個人的事,即使選用了計算機打不出的生僻字或自造字,也應該不斷擴大計算機字型檔,甚至主張使用可以任意造字的開放字型檔,讓計算機服務於人,而不是限制人名用字去適應計算機,這樣做才充分體現保護公民的姓名權。實際上這是誤解。
我們首先應該明白,目前計算機中的已編碼漢字已經超過八萬個,而且還在擴充,但擴大計算機字型檔與規範人名用字是性質不同的兩件事,二者不能以此代彼。因為:
第一,利用電腦造字系統為人名用字新造的字形,在其他任何電腦都無法顯示或呈現亂碼,這就意味著這樣的人名無法進行網路傳輸,在虛擬空間的作用也就完全喪失,因而絕不可取。在二代身份證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很多不能準確顯示人、地名信息的「廢證」,相當多都是由此引起的。
第二,在漢字產生至今的每一個共時階段,滿足記錄漢語一般交際需要的漢字數量基本都在6000個左右,但具體的字種各有變化,如增加新字、淘汰死字。記錄漢語功能完全相同的某個字可能因朝代、地域、載體、書寫者等方面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面貌,比如「窗」又作「窻、窓、牎、牕」,「蛔」又作「蚘、蛕、蜖、痐」。這類字我們只選其一作為規範字進入當代使用領域,而以貯存和備查為目的的字詞典則是見則必錄。這也就是漢代的《說文解字》收字只有九千多,而清代的《康熙字典》和現代的《漢語大字典》《中華字海》等大型字書收字四萬多以致八萬的原因。那些被淘汰的死字不再活躍於當前的使用領域,如果僅僅因為人名用字而「起死回生」,將給人們的識記和使用帶來巨大負擔。
第三,一個字進入計算機佔有了國際編碼,只解決了它的存儲問題,而通過敲擊鍵盤調用該字則是輸入法的問題。實際上,目前人名或地名用字中很多計算機打不出來的字,不是計算機字型檔中沒有,而是常用的輸入法不支持。為追求輸入的準確、快速,常用的計算機漢字輸入法,不管是形輸入還是音輸入,能輸入的字數都不是很大(一般是一萬字左右)。如果輸入的字量很大,就會增加形輸入規則學習和使用的難度,也會增加音輸入的同音字的數量,也就自然影響輸入的速度和效度。滿足一般社會交際需要的實用漢字僅六千個左右(照顧到某些特殊領域,也就一萬左右),如果為了人名用字將日常用字字型檔擴大到幾萬個,將遠遠超出任何人的識讀和記憶範圍,也會增加輸入法的難度、降低輸入效率,從而給各領域的使用帶來不便。
《關於貫徹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通用規範漢字表》公布后,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字。」也就是說,今後新命名、更名時只能從《字表》的8105字中選取,這既給人名的認讀和書寫帶來很大方便,也會更好地保障公民與姓名有關的各項合法權益。⑤當然,一些人們非常喜歡使用的、社會認可度較高的表外字形,將來修訂字表時可考慮適當增補。
四、公民的漢字能力問題
漢字能力主要表現在漢字的應用能力和書寫能力。當前,無論是一般民眾還是大中學生,都感覺到漢字應用能力的下降,主要表現在誤用形近字、誤用同音或音近字、誤用音義相近字等(臧迎欣2012),少寫或寫錯漢字筆畫和部件也很常見。其原因雖然因人而異,但與計算機普遍應用以後,傳統的寫字機會極大減少有直接關係。另外,新世紀以來各類學校的課堂教學普遍使用多媒體,老師粉筆板書的示範作用和學生做筆記的寫字機會相應減少,這種現象有可能愈演愈烈。在書法等領域使用繁體字雖然基本出現於文化層次相對較高的群體中,其中的問題也不少,主要存在於前文述及的「一對多」簡繁字中,比如把「影后」的「后」寫作「後」,把「鄰里、故里」的「里」寫作「裡」,把火焰山的「焰」右邊寫為「舀」(yǎo),把「敬」字隸書左上寫為草字頭的早期字形「艸」⑥等(以上例子均來自著名景點或書法家筆下)。如果說前述誤用有一定的客觀原因,此種誤用則完全是主觀原因,誤用者缺乏漢字基礎知識,不熟悉漢字結構,不明白漢字簡化時的同音借用、合併簡化方式,不辨別所合併的多個意義就以為合併簡化前筆畫多的字形就是其繁體字字形。
對源於自媒體並廣泛傳播的缺乏任何論證的偏激之論,相當多的人缺乏判斷能力,這也是當前漢字能力缺乏的典型表現。比如這樣一條近幾年來被一再反覆轉發的批評漢字簡化的信息:「親不見、愛無心、產不生、廠空空、麵無麥、運無車、雲無雨、開關無門、鄉里無郎」,如果具備基本的文字學知識,就很容易判斷所說毫無科學性(參閱陳雙新2012、2016),然而網路和媒體對其一再炒作,一些文化名人也推波助瀾,縱有專業人士的科學解釋,也基本不被關注。
近些年網路和媒體時常討論漢字問題,表面來看似乎有助於問題的深入和認識的提高,但實際上可能未必。北大陳平原教授曾指出:「『文化大革命』中的全民講哲學,並沒有提高中華民族的哲學素養,反而把水攪混了,這個教訓記憶猶新。要大家都能上,那就只能降低討論的層次,把理論研究變為普及講座。『人多未必力量大』,我指的是注重創造性思維的理論建設。」(陳平原2012:3)文字學是一門專業性較強的學問,有一定的研究門檻,不是僅僅會認會寫會用漢字就能對其有高深見解,不能僅僅依據經三千多年演變而來的楷書字形分析形義理據。網路和媒體中一些引起廣泛關注的這方面言論,恰恰顯示了漢字基礎知識的嚴重不足。因此,普及漢字基礎知識是當前的緊迫任務和今後中國小語文教育中應該特別重視的內容。⑦
順便討論近幾年引起熱議的漢字「危機」問題。央視《漢字聽寫大會》節目播出后,億萬觀眾深切感受到「提筆忘字」現象的嚴重,媒體則當作「漢字危機」到來的體現。這種認識很偏頗。漢字書寫能力下降雖然也不容忽視,但與「漢字危機」完全是兩回事。北京語言大學李宇明教授認為,「危機」應該是指有衰退甚至消亡的危險,一種文字有沒有危機,要看使用這種文字的人群有無滅亡危機,是否要放棄自己的文字,要看文字能否繼續很好地發揮記錄語言的功能,能否適應現代的制字和用字技術。從這四種因素來看,漢字沒有多大的危機——即便有危機,也沒有到嚴重困難的關頭。電腦輸入技術的廣泛應用的確減少了人們寫字的機會,有可能加劇提筆忘字現象(其實在電腦產生之前的任何時代,提筆忘字的現象都不少見);不過,信息化也增加了用字機會,人們的認字量在迅速擴大。北京師範大學王寧教授也認為,人們應當檢討精神追求的失落、文化素養的降低,以及對母語和漢字缺乏敬畏之心,沒有愛惜之情——這是在基礎教育階段沒有培養成寫字的愛好和習慣。我們可以探討漢字手寫機會少了,很多人特別是青少年寫字水平下降這個問題如何解決,不過,沒有必要把這種現象誇大為「漢字危機」。(以上二位專家的觀點參閱朱越、戰釗2013)
①這方面意見較多,僅舉一例:《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期間,香港語文學會曾致函課題組,建議恢復「門、髮、範、幹、鬍、後、裹、鬚、禦、雲、徵、鍾、鎔、穀」等14個繁體字。
②地名用字目前只整理到鄉鎮級,村級地名和自然實體地名還未全面整理。國務院決定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普查內容是:查清地名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建立地名普查檔案等(見民政部網頁: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1401/20140100584088.shtml)。
③當地將「徵」字形體解讀為:「徵」字可拆為山、水、主、文四個字。這四個字全面概括了澂江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秀麗的山水。「主」表示主宰著當地的政治、經濟。「文」代表文化發達之意。三點水和「山」字表示有名「山」有秀「水」。從文字學角度來說,這種解讀當然不科學。「澂」小篆作,中間上部不是「山」而可能來自羽飾之形。中間下部不是「主」而是「」(tǐng,挺立義的最初形體)。右邊不是「文」而是「攴(pū)」的變寫。
④台灣學者20世紀90年代即已開始編纂《異體字字典》,本世紀初出版了光碟版,現在已在網上運行,搜集和收錄的字形材料相當多,然而其意義和作用也主要是資料性而不是規範性。
⑤據人民網報道(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724/c1001-28579564.html),2016年7月22日,公安部召集工信部、民用航空局、鐵路總公司等7部委,推動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身份證在各用證部門特別是基層窗口單位全面正常使用。這是針對計算機對以往姓名中的冷僻字存在識讀障礙而採取的補救措施,是為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而不是鼓勵公民取名選用生僻字。
⑥「焰」的右邊是聲符臽(xiàn),是陷阱的陷的本字。「敬」的左側實為「苟」(jì,自己趕緊警誡自己之意),與從艹句聲的「苟」(gǒu)完全不同。「苟」字今已不用,「敬」字楷體左邊已寫作「苟」,但篆隸體只能寫作「苟」。
⑦古代學校教學在傳統文化、語言文字方面的教學可以說相當成功,其中的有效做法我們應該合理繼承。然而近些年來,一些學校要求中國小生背誦《弟子規》,宣傳二十四孝,此做法貌似繼承傳統文化實為形式主義的復古,學界對此有過批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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