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對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怎麼開還不太清楚,本文就來統一作答。歡迎點擊江蘇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獲得更多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指導。
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證明?
答:通常考生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階段,需要出示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社會在職人員需單位出示證明即可,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格式樣本等,公務員考試政策中沒有明確限制和規定,考生可諮詢招考單位詳細信息。
由於是聘用制,沒轉檔案,畢業的時候簽的是另一家單位,該如何證明工作經驗?
如果單位可以出具工作證明,可以算做基層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