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長沙一位余女士在一家燒烤店點了外賣,由於覺得味道不好吃給了差評,晚上,七八名男子手持鐵棍上門,把余女士夫婦打成重傷,余女士丈夫腦部重創轉入ICU,警方調查燒烤攤后問為什麼,燒烤攤老闆說:有人惡意刷差評。
此時,我手裡正拿著一份做的很差的午餐,看完新聞,我剛想點個中評,忽然決定,還是算了,畢竟,我還沒買保險。
從前,沒有在線支付的技術時,消費者時常受到商家的欺負,尤其是在旅遊景點等你只會去一次的地方,因為你只會支付一次,不再回頭,所以商家肯定是把你往死里宰。
有了評分機制,購物就從單次消費,變成了多次消費。權利再次轉換成到了消費者手裡,至少,消費者有了權利去評價產品服務的好壞,從而影響商家下一次的生意。
也就是說:差評是消費者的權利。
有時不是萬不得已,大家往往都會給好評,畢竟,都是出來混的,也不容易。
但你吃飯時吃到一根頭髮,吃到一隻蟲子,不讓放辣椒卻全部是紅色,早上訂餐中午才到,飯菜味道難吃,深感被騙受傷呢?
連陳述事實的權利也沒有了嗎?
因為有差評,才能有更好的市場,評分低的店,就應該被整頓甚至自我反思,向評分高的學習,怎麼還拿起棍子打人了。
這年代,評個差評看來都需要雇傭保鏢了。
這也告訴我們,現在我們的地址、電話、姓名這樣的信息是被泄漏的,至少商家下次想打你就能上門,還知道你的姓名和電話。
所以聰明的人,永遠把地址留到樓下小區保安那,下樓多走兩步拿快遞,死不了。
為什麼有些商家這麼囂張,認為不好吃你也要給我好評呢?
因為這些年,輿論太慣著了,商家服務不好、快遞不準時、餐品不好吃都不允許差評,說賣家都不容易,一年才能賺多少錢啊。
可未曾想過,每個人都不容易,買家容易啊?買家賺個錢也很難啊!
這個世界本應該將心比心,買家不亂用差評做威脅,賣家也別覺得這是買家該做的。
所以,買家們到底有沒有權利給差評?
答案是有的,可是為什麼,一旦你給了差評,賣家電話簡訊就前來騷擾,讓你必須撤掉,有時候還髒話連天,惡語相向呢?
因為素質決定了行動,利益決定了表達方式。
但並不是每個商家都是這樣素質。
相反,我覺得以下這個留言就很可愛。
但有些評論就令人作嘔了。
有句話叫和氣生財,在和氣和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前提下,消費者一定記住,也要保持差評的權利,批評不被允許,讚美也就沒了意義。
在瘋狂網購的前提下,各位也要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保護好自己:
地址盡量不要寫那麼詳細。
姓名只寫姓加上先生或者女士。
差評時一定要匿名。
陌生人敲門不要開門。
陌生電話能不接就不接。
當然,還有留差評前一定要買保險
……
哎。
再這麼下去,我們可能真的需要滴滴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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