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父母遺骨被移走不知下落 法院判陵園賠她2萬元

原標題:父母遺骨被移走不知下落 法院判陵園賠她2萬元

父母的遺骨被陵園移走不知下落,致使作為女兒的王女士無法祭奠。王女士認為陵園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將陵園告到法院索賠。2日,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從市五中院了解到,該案幾經審理后,法院最終認定被告陵園擅自移走遺骨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祭奠權利,判令其支付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多年前,王女士的亡父母就安葬在主城區一處陵園用地範圍內。2004年,民政部門多次發布通告,要求陵園範圍內的私葬舊墳的墳主限期辦理遷墳事宜,逾期不辦理視為無主墳處理。

2012年清明節,王女士到陵園內給父母掃墓時,墳墓還在。王女士告知陵園,如果要遷移其父母的墳墓,一定要告知自己,並留下了聯繫方式。2013年中秋節,陵園通知王女士遷墳,但當王女士趕到陵園時,卻發現父母的墳墓已經被挖掘剷平。

王女士遂將陵園告上法院,索賠損失及精神撫慰金。王女士稱,陵園的不人道做法,導致父母屍骨無存,自己沒有辦法進行祭奠,侵犯了死者的人格權,傷害了自己對亡父母的感情。

陵園方面表示,由於王女士沒有及時遷走亡父母的遺骨,陵園只好將王女士亡父母的遺骨進行了集中深埋處理,現在已經無法區分,但責任應在王女士。

該案經一審、二審后,法院認為,自然人死亡后,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其近親屬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應予支持。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照片、視頻資料顯示,在2012年清明節時祭奠亡父母時墳墓依舊存在。

法院認為,陵園在拆除墳墓時沒有及時與王女士協調好,擅自對王女士的亡父母遺骨進行集中深埋,使得王女士喪失處理其亡父母遺骨的機會,陵園的行為違反了公序良俗,使王女士蒙受感情創傷、精神痛苦,應對王女士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由於王女士亡父母的遺骨與他人遺骨已不能區分,使王女士遭受的精神傷害不能逆轉。法院認為,依照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死者墳墓是親人祭奠死者、寄託哀思的特定場所,死者的遺骸對於親屬而言,是具有巨大精神利益的特定物,是親屬進行精神寄託、感情安慰的載體。陵園在未徵得王女士同意的情形下,拆除王女士亡父母墳墓,將王女士亡父母遺骨集中深埋,導致王女士無法找回父母遺骨,既違反了社會公德,又給王女士造成了精神損害。

市五中院終審判決,由陵園支付王女士2萬元精神撫慰金。

原創:父母遺骨被移走不知下落 法院判陵園賠她2萬元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