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養老金並軌,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014年12月23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首次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
「一個統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報告稱,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覆論證,已經擬訂了改革方案,並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
1、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
2、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
3、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
4、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
5、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