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一匹受傷的小狼帶回城市,再從城市將其送歸大自然,亦風和李微漪走過了不平常的一年。在成功送回后,他們又將這個故事剪輯成了一部紀錄片,對於他們而言,這是為了讓更多人看到這個故事,然後去關注大自然生態問題。
作者 | 秦泉
上映8天,票房突破2100萬。是這部紀錄片《重返·狼群》的成績。票房整體不高,但對於這部低成本紀錄片來講,已經是非常不錯的成績了。
《重返·狼群》很特殊,它帶有更加野生、粗糙的氣質。影片並不是類似迪士尼、BBC精心策劃、拍攝的結果,而是兩位普通人深入草原狼區,送狼回歸大自然的故事。
但也正是這種沒有任何鏡頭語言的粗糲,讓這部紀錄片更像一部「紀錄片」。拍攝紀錄片的人和被拍攝者 「合二為一」,一起成為這個故事的主體。
電影《重返·狼群》劇照
《重返·狼群》的故事不複雜,亦風和李微漪,在去草原時「收養」了一隻小狼,將它帶回城市。隨著小狼格林的長大,城市也無法收留它,亦風和李微漪於是決定將其放回大自然。
真正的難點在於格林如何回到狼群之中。這首先需要找到狼群,格林「喚醒」狼性並取得和狼群的溝通,最後被狼群接納才能真正重返自然。過程很艱辛,大半年的送還過程中亦風和李微漪還遇到了食物危機,但最終他們成功了。
格林
這也極有可能是世界首例放生狼並獲得成功的案例。小說《狼圖騰》作者姜戎評價這部紀錄片時說到,「此前世界上還沒有一條由人養大的狼放歸荒野后能存活下來」。
記錄這一過程積累了1700個小時的素材。亦風和李微漪並不是電影從業者,他們運用了最笨的辦法,自己學習剪輯自己剪片子,整個剪輯過程花了近6年時間。
剪成5個小時的版本后,李微漪帶著片子飛到各個城市,放映給她的朋友看。她幸運地遇上了台灣藝人阿雅,後者看完后決定幫助他們引薦電影公司,這時光線影業決定進入到這個項目。
光線影業成為宣發方后,早早地就開始了點映,並在點映過程中積累口碑,讓這部幾乎沒有攝製成本的電影獲得了關注。另一方面,影片粗糙的畫質和女主李微漪過於「聖母」的情感,引發了部分觀眾不滿也製造出話題。
電影上映后,《三聲》找到了這兩位紀錄片中的主角,他們同時也是紀錄片的製片人亦風和導演李微漪,同他倆聊了聊創作這部紀錄片的前前後後,他們和格林的故事。
「比生命更重要的是自由」
《三聲》:做這樣一部紀錄片的契機是什麼?
李微漪:很早就拍完了,但是剪輯的過程很漫長,剪了5、6年。
拍格林就一年,把它送還大自然後我就開始寫書。我寫書的時候亦風就一直在剪片子,剪片子就是在幫我回憶這個故事。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沉浸在那個故事裡,等到書一寫完,我就感覺整個人被掏空了,那怎麼辦呢?就想著能否把這個片子推出去,畢竟書是小眾產品。
我們的素材有1700小時,最後捨棄了很多內容剪成了一個五小時的版本,但是剪完之後了,如果直接放在網路上,只會成為大家覺得無聊時拿來做消遣,但這不是我們的目的。
我是畫畫的,亦風是搞藝術的,我們創作了一個作品后就希望被大家認認真真對待,格林的這個故事是有價值的,所以之後就想著能不能把它放在電影院放映。
《三聲》:你們倆對待格林的感情感覺還是不一樣,一個理性一個感性?
李微漪:亦風是我好朋友,像大哥一樣。我平時對他也是比較依賴的,他比我理性,比如說將格林放回家后就擔心以後長大了怎麼辦,
亦風:我其實也是個感性的人,但是在那個時候我不能犯傻,格林畢竟是一個野生動物,不是寵物。
之前看文學作品《狼圖騰》,對狼還是有好感的,但那個畢竟是想象。真正同活生生的狼在一起,內心還是很擔憂的。野生動物長得快,一兩個月後它的野性就會出來,另外養狼本身也是違法的,所以剛開始內心有排斥。
但隨著時間推移,我的這種理性就逐漸被感性淡化了,小格林那種可愛、調皮和聰明,就好像把我給同化了。
李微漪和格林
《三聲》:紀錄片中一場戲,亦風說要不讓格林回來吧,漪薇說「比生命更很重要的是自由」,這句話是後期配上去的嗎?
李微漪:其實自由就是《重返·狼群》的精神,這片子從一開始到最後講的就是自由。
我們比較震驚的是,當我們坐在台下和觀眾一起看電影時,來到這一段時,觀眾們一起脫口而出「自由」。雖然紀錄片前面沒有點這個題,單最後大家的感悟都是一樣的,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匹狼,也就是自由。
《三聲》:深入狼群的那幾段經歷是怎樣的?處在狼群之中有害怕過嗎?
亦風:感覺還是挺好的,狼其實是害怕人的。
記得有一次,狼群打圍一頭氂牛,我們就在離狼群不到50米的地方。狼群在那裡吃氂牛,亦風就在那裡抽煙,感覺挺好的。
我們看見狼,也是在進草原知乎幾個月的事情了。剛開始時是拍不到狼的,當你拿出攝像器材時它就以為你這是武器,久跑掉了,後來我們就乾脆不帶攝影器材了,先跟狼建立好關係,跟它平等地相處,後來狼群也漸漸習慣了有我倆的存在。
《三聲》:影片中有一段經歷還是蠻苦的,導演李漪薇也生病了,有想過放棄讓格林回歸大自然的想法嗎?
李微漪:有這樣的想法,但沒有做。我那段時間生病了,越來越嚴重,最後還是挺過來了。
每次想要放棄的時候,就想著我跟亦風是回城市沒事了,但格林回不去城市,放棄它了,格林就死路一條了。所以將格林放歸大自然的這個想法還是很堅定的。
《三聲》:既拿著攝影機拍攝,又是攝影機里的演員,會去刻意地表演而表達一些事情嗎?
李微漪:拍攝的時候我們沒有從導演的視角出發,也不知道怎麼去表演。
因為剛開始沒打算將其做成一部電影,所以拍攝得都很隨意。甚至有一次我們在烤土豆,她的相機是掛著的在拍我,所以就記錄了大量很原始的東西,後來看素材時發現,這一段不錯就用上了。
然後遺憾的地方也在這裡,因為現場沒有第三個人,沒有另外一個視角呈現我們兩個人加上格林。
「剪輯花了5、6年的時間」
《三聲》:再拍完后,從什麼時候開始發現剪輯成一部紀錄片的?
亦風:剛開始時沒有想過要拍一個紀錄片。那個時候停留在拍一些美的鏡頭,以後畫畫也可以做成素材,然後假如格林走了,我們也可以將這作為一個念想。
所以這也是我們覺得很遺憾的地方,包括音質的問題,你看的時候回發現有一些聲音是後來補進去的,想到做成片子是整個拍完之後才去著么做的。
亦風:因為我倆都不是專業的演員,完全的不知道這個事情,所以不管聲音也好、表情也好,對我們來講都不是容易的私情,我們連業餘演員都不是。
《三聲》:攝影器材看起來好像前後有更換過?
亦風:剛開始時就是利用照相機,手機沒事就擺弄,拍一拍,而且那個時候手機像素都還不高。在進入草原之後,我們用的就是專業的攝像機,因為環境變大了,所以也開始利用三腳架進行拍攝。
《三聲》:做這部影片最大的困難在哪裡?
李微漪:最大的困難還是技術原因,做完這個片子之後才發現電影時一門綜合藝術,不是普通人可以單獨去做的。
對於我們來講,就是邊學邊做。前期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因為不懂拍攝,這裡各種參數、幀率什麼的,包括後來用相機拍攝出來的格式也多種多樣,不統一,然後導入進剪輯軟體都不行,還有沒想長遠的事,當時為了節省空間將照相機的像素都設置得很低。
《三聲》:有沒有想過讓專業的剪輯師來做這件事情?
亦風:想過,那專業剪輯師一來就問我們要劇本,我說沒有劇本,他說那這個沒辦法剪。後來他又問你們素材有多少,我們說1700個小時,他一看眼睛都大了,說幹不了。
剪輯師們習慣了按照台本來剪,而且我們這個拍的素材太零碎了,他們沒有辦法下手,最後就是我們自己一點點弄,剪了5、6年時間。
《三聲》:剪輯的思路是怎樣的?最後成為這樣的一個故事,之前剪的時候有多少種方案。
亦風:有很多方向,做過很多種嘗試,嘗試的次數我都記不清楚了。因為我們不是專業的,這期間也包括去看國外講動物的片子做參考。
但是到最後,我們就商量,也別想那麼多了,不要設置條條框框,我們就老老實實按照時間軸曲剪,最初剪下來的版本是五個小時,然後再繼續剪。這裡我們倆有很多意見不統一,一些素材我要舍掉她不捨得,最後放棄了很多故事,才濃縮成這一版的98分鐘。
《三聲》:有哪一個故事是非常遺憾,最終沒有被放到正片里的嗎?
李微漪:有一段格林和藏獒的故事也很精彩,狼和藏獒的大戰,這一段都可以單獨成一個故事了,最終沒有放進去。
一開始時我帶格林進草原並不是第一個就到了牧民家裡,而是我帶著格林投靠了我的一個朋友,他是養藏獒的一個獒場,當時我也是很糾結的,因為狼和藏獒是天敵,剛開始藏獒是非常排斥格林的,但是慢慢的格林在這個藏獒群里竟然爭取到了地位,格林和這群藏獒成為了鐵哥們。
後來這一群藏獒為了保護格林,竟然和另一群藏獒打架了,一場血戰,有頭皮被咬掉的,有耳朵被咬的,但是這場戲礙於篇幅,最後沒有呈現在電影中。
《三聲》:拍攝這部紀錄片,你們最大的訴求是什麼?
李微漪:作為我來說,我是想通過這個故事,不僅僅是給大家展示一個人與狼的「傳奇」故事,更重要的是讓大家看完後有一個反省,能夠更加敬畏大自然。
之前我們的最終想法是建立一個狼群的大自然保護區,但這個美辦法做下去,真實情況也是狼群的環境也在不斷惡化下去。
《三聲》:為這部紀錄片推上院線做了哪些努力?這個過程是怎樣的?
亦風:原本是我想著剪完了之後就買一個房車,開到各個城市放給大家看,但朋友說你這個就肯定被城管給抓起來了。
後來才知道你上院線必須要有電影的宣發方。之後,凡是想看這片的朋友,我就飛到他的城市給他看,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們認識了台灣的阿雅,阿雅在北京包了一場,放給她的朋友看,大家看了都覺得很喜歡。
最後阿雅推薦光線過來,看有沒有合作的機會。之後劉同也來看了,很喜歡,然後光線就來做了這部片子的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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