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渝北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興隆公巡大隊民警在國道210木耳段開展「內暢外聯」交通秩序整治時,盤查到一輛邁騰轎車,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時,駕駛員十分慌張。
經民警了解,司機何某是山東人,自稱一年前從美國某大學畢業后,一直應聘在重慶一家汽車製造公司上班。在國外上學期間,取得了國外的駕駛證。但回國之後,沒有參加國內機動車駕駛證考核,也一直也沒有開車,當日,何某陪同客戶到渝北區木耳鎮辦事,隨行人員沒有人會開車,他便自告奮勇,主動當起駕駛員,心存僥倖,沒想到被民警攔下。
隨後,民警在公安系統內查詢比對,沒有發現何某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任何信息,也未發現其有出入境等相關信息。看到謊言被民警識破,何某承認自己無證駕駛的事實。民警對何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指出其無證駕駛的危害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何某因無證駕駛證,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