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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系列-微商的前世今生

信息時代,相信每個人早上醒來后,打開手機微信,點選朋友圈看的時候,總會在朋友圈看到幾個做微商的朋友。百度百科給出的定義是:新商業模式、新創業方式,指小型老闆、自由創業者。 是對移動電商從業人員的稱謂,是指通過碎片時間進行自由創業的個人或小團隊。是一種輕創業及交互分享的經濟模式。但在實際生活當中,微商是比較遭人恨的,至少一聽說是做微商的基本都是不受人待見的,就像當年剛有的PC端電商一樣,一說起電商,大家就認為做電商的是騙子是大忽悠,現今的微商和當初的電商也差佛相仿吧

隨著近年手機普及化與智能化程度飛速提高,微信、微博、陌陌等社交工具的崛起,以移動社交為基礎的手機端APP其他屬性被逐步拓展出來,如自媒體屬性、電商屬性、遊戲屬性、辦公屬性、O2O工具屬性等。其中尤以微信最有特色代表性,因為微信託生於QQ,他的用戶量極為龐大。隨著微信的發展與完善,功能性程度越來越高,現在幾乎人人的為新朋友圈裡都有做微商的好友,微商就像「螞蟻」一樣遍布微信的各個角落節點。

基於零售行業全渠道電商整體解決方案的平台,將社會化媒體和移動社交的分散流量聚齊起來,利用個人用戶的力量幫助供貨商 (有穩定貨源的品牌商和製造商)和分銷商(有團隊有實力的代理商和門店)等分銷產品,並幫助企業實現線上線下互通、去中心化流量聚合、用戶沉澱等,實現基於熟人推薦方式與同類型社群交互推薦的裂變式營銷。這才是微商的真正定義。

但是,微商絕不只是簡單的朋友圈賣貨,單純的朋友圈賣貨在產品的質量、品類的選擇,物流、維權等方面的保障幾乎為零,充斥著大量非法暴利的三無產品。這批人只是藉助了早期朋友圈的紅利期在過度的開發一炮走紅,C2C發展到最後最終都會面臨洗牌。他們藉助朋友圈入口的第一波紅利迅速致富,由於這種代理分銷的裂變效應和低門檻、零成本式的病毒營銷,微商在朋友圈內如雨後春筍般大量湧現,因此朋友圈形成了最早的微商C2C雛形。隨著微信官方對朋友圈惡意營銷的嚴厲打擊和用戶對微商廣告的深惡痛疾,新的移動電商平台的崛起使朋友圈賣貨必將走向消亡,所以未來高質量高服務水平的O2O才是發展趨勢。

搬運一下百度上現在行業內標準:

一、需求真實,產品有品質保證。假貨劣質、沒有質保條件不是微商。

二、自己或親人使用。無體驗分享不是微商。

三、信息節製得體。騷擾、無限制刷屏與感情綁架不是微商。

四、渠道為正常幾個層級。無限發展渠道層級牟利不是微商。

五、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學與大忽悠不是微商。

大家可以對照一下,你的朋友圈裡是不是有這些整天刷屏式發布面膜、保險、保健品、代購、衣服、貸款等「強姦眼球」的信息呢?他們每天樂此不彼的發布著這些信息,很多我們沒有見過的品牌,但是卻標著從韓國、美國、法國等「高大上」地方的產品,隱隱然又讓人有些動心,對於某些人來說,能夠比較廉價的買到這些產品的話,還是很划算的。但終歸,這部分人是少數,我們大部分人都對微商深惡痛絕,輕則屏蔽,重則「絕交」。

向大家描述一下微商的三大明顯特徵:

1、重複多次發布廣告信息

對於一個通訊錄僅有50——100人範圍內的用戶來說,朋友圈裡更新的數量非常少,但是有了微商用戶以後就不一樣,微商用戶為了全面展現他們的信息,必須大量多次的發布他們的產品信息,期待能在「眾多」的朋友當中挖掘出強需求的用戶,畢竟這基本上是一本萬利的事情,他們僅僅只是發布信息而已。損人利己,怎麼看也是利己比較重要。重複多次廣告對於微商主是有利的,他們的信息得到了多次宣傳,而對於朋友圈用戶來說,他們接受到某廣告信息的需求,只需要一兩次就足夠了,他們不需要一天數十條的廣告信息轟炸而來,任何簡單重複的信息多了以後,都會像蒼蠅一樣讓人厭倦,更何況還是粗鄙的廣告

2、屏蔽拉黑的矛盾體現

雖然微信很溫馨的給出了屏蔽某人朋友圈功能,但是這並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垃圾信息的傳播。微信的社交系統是基於熟人關係的,而屏蔽熟人的信息,一旦被發現,後果就不好了,多數用戶都因為存在這一關係,而無法屏蔽掉微商們肆無忌憚信息的傳播,熟人怎麼會去「打臉」呢?正因為不方便屏蔽(或者說屏蔽會帶來影響感情的尷尬風險),所以內心深處肯定是深埋著對微商們的恨意的。基於熟人關係上,微商們並不僅僅只限於自身傳播,他們甚至會強烈要求通訊錄上的朋友幫助其進行廣告傳播,本來就不喜歡,還要去朋友圈發布,不憎恨才怪呢。

3、假貨、傍名牌與維權問題

互聯網是假貨的溫床,互聯網本身是無限的,且無地域限制,沒有辦法驗證產品的真假,只要有「傻缺」上當,他們就賺了,即使平台會進行打擊,但終究是收益大於風險,根本無法完全杜絕。用微信的人如此之多,那些聰明的賣假貨的人群自然而然的憑著他們靈敏的嗅覺去到適合他們滋養的地方。不能說所有做微商的人都是賣假貨的,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微商裡面存在著相當一部分假貨存在。就算不是假貨,也是三無產品,是否含有違禁元素,是否含有致癌物質等,這些連微商自己都無法辨別,更何況用戶。即使微商們的產品是用戶們所需要的,但是如果是真的能夠有微商們所宣傳的那麼好,也就罷了,實際上效果卻並沒有宣傳的如此好,當產品落差出現后,就容易給用戶的心理造成上當受騙的錯覺,明明是朋友關係,還拿來騙,不友盡才怪。甚至有些微商們還強制朋友去購買他們的產品,這樣就更讓人憎恨了。當然,不是所有的微商皆是如此,一棍子把所有的微商打死沒有必要。微商崛起於微信朋友圈,這得益於微信的快速發展以及用戶群體廣泛,但是微商又因為發展過快而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假貨泛濫,這就給用戶造成了做微商就是賣假貨的錯覺。

最後還是拿五條對應定義,做好這五點,相信微商會在經歷痛苦的「規範化」與「標準化」的蛻變過程后,基於網路信息時代的高速發展,迎來更好的發展。

1、找尋用戶需求點,切實保障產品質量,提高服務水平,力所能及的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2、真正做到自己和自己家人試用使用,深耕寫作,自身垂範,最大限度展示匠人態度與契約精神。

3、宣傳推送信息真實得體,合理節制。深挖質量與內涵。無限制的信息轟炸刷屏職能導致最後的「友盡」。

4、建立正常的分級系統,杜絕無限制無底線分銷層級,堅決避免「傳銷式」代理權混亂現象,保證所有層級參與微商人的合理正常利潤與所有權。

5、學會持之以恆,平和心態,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點滴積累才能基礎堅實。切不可存在一夜暴富的浮躁心態,更不能用所謂的成功學、成功大師、人生巔峰、虛假截圖等不是信息「忽悠」他人。

大家一起「師母以呆」!

截止今日,朋友圈系列已經完結,請保持關注,以獲得更多深度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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