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扣工資單位說了算?當然不是!

導讀:被單位扣工資這件事沒人不反感,但是就是阻止不了這雙像討厭的魔手。現實生活中會遇到哪些情況,導致工資被活生生的扣掉?發生這些事,又該怎麼辦?

疑惑1

勞動合同約定要做滿三個月才能辭工,只做了一個月辭工就要扣60%的工資,這樣合理嗎?

這個約定是違法的,員工按照法律規定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離職,剋扣員工的工資也是不合法的。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若員工未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員工應賠償,但這個損失大小應該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賠償的數額也是有規定的,不能胡亂扣工資。

另外,《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疑惑2

工廠壓著工資不發,很多員工都是沒有得到工資就走了,我現在也想走,讓他們給我結算工資,他們總是說按流程走,就是不給我結算,我該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舉報,舉報沒用的可以向勞動人事仲裁委申請仲裁,或者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之後如果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員工要做好自己該做的,離職時提前書面告知工廠,如果工廠押著工資不結算,這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放心維權,並且維權要付出實際行動。

《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疑惑3

公司拖欠我4個月工資,離職時公司沒有問我理由直接同意我走,我在離職后的當天晚上才發送《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裡面寫有是因為拖欠工資才離職)給老闆。現在他只補清了3個月的工資,請問我是還能否申請經濟補償金?是不是我的《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發的太遲了?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不用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發不發不影響經濟補償金的申請。

因公司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可以申請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8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疑惑4

勞動仲裁裁決書已經下來一個月了,單位還是沒有給我發工資,該怎麼辦,這個仲裁書有時間限制么?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后,要看裁決書上規定單位的履行期限是多長時間,在這個履行期內單位還是沒有發工資,就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對其採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

根據《仲裁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仲裁裁決書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注意申請執行的時間要在裁定的履行期屆滿二年內。(如出現無法申請執行的情形,這個時間不算在這兩年內)

法院應在收到申請的六個月內進行執行,超過六個月還沒消息,勞動者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226條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本文僅供交流學習,若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

關注我們吧!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