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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處罰溫州幫割"韭菜",罰沒超9000萬!涉案私募老總稱經濟困難請求減輕處罰

不能隨便割韭菜。

今日,證監會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2宗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2宗內幕交易案,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

2宗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中,一是馬永威、曹勇於2016年7月5日至7月18日期間,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買賣、在漲停板大量申報買單維持漲停價格、虛假報撤單、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手段,操縱「福達股份」股價,獲利共計約2,288萬元。馬永威、曹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3條規定,我會決定沒收馬永威、曹勇違法所得約2,288萬元,並對馬永威處以約4,577萬元罰款,對曹勇處以約2,288萬元罰款。

同時兩個交易所也表示對操縱股價的割韭菜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值得注意的是,馬永威、曹勇遭處罰,是因為在去年7月操縱了「福達股份」股價,福達股份正是去年市場所稱的「溫州幫」資金操作的股票。從處罰期間席位來看,也正是所謂「溫州幫」的席位。

疑似溫州幫資金遭處罰

根據證監會通報,馬永威、曹勇於2016年7月5日至7月18日期間,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買賣、在漲停板大量申報買單維持漲停價格、虛假報撤單、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手段,操縱「福達股份」股價,獲利共計約2288萬元。

對於上述行為,證監會決定沒收馬永威、曹勇違法所得約2288萬元,並對馬永威處以約4577萬元罰款,對曹勇處以約2288萬元罰款,總計罰沒金額9154萬元。

以下附上處罰書細節:

涉案賬戶控制情況

2016年3、4月份,善智基金搬到馬永威位於上海東方金融廣場B1503的務本投資的經營場所辦公,善智基金的日常運作聽取馬永威的意見。馬永威一直有收購善智基金的意向。馬某軍、李某強、王某超、喬某由馬永威招聘,負責交易下單、簽署配資相關協議等事務。馬永威通過喬某、馬某軍、馬某力、馬某威、李某強等人的銀行賬戶與配資中介林某芳、陳某等人及證券賬戶名義持有人進行資金往來。

涉案期間,馬永威、曹勇控制、使用韓某勇、陳某、馬某軍、庸懇善智恆翔1號基金、匯富善智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共計38個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交易「福達股份」。上述賬戶由馬某軍等人負責下單,相關交易情況由馬某軍向馬永威、曹勇彙報。上述賬戶下單的MCA、IP地址存在高度重合,資金往來形式高度一致,相關交易存在高度趨同。

賬戶組操縱「福達股份」的情況

第一階段,2016年7月5日至7月12日拉抬建倉期。7月5日,賬戶組開始買入「福達股份」,當日持倉55.78萬股,股價較為平穩;7月6日,賬戶組繼續交易「福達股份」,並伴隨對倒行為,當日持倉43.85萬股,股價開始上漲;7月7日,賬戶組大幅拉抬股價封至漲停,當日持倉724.49萬股;7月8日,賬戶組持續買入,並伴隨大量對倒,當日股價漲幅1.24%,當日持倉增至900.59萬股;7月11日,賬戶組繼續拉升建倉,拉抬股價封至漲停,當日持倉達到1,235.01萬股;7月12日,賬戶組拉抬過程中開始出貨,拉抬股價封至漲停,當日持倉1,043.85萬股。上述6個交易日合計買委託497筆共6,119.66萬股,合計買委託金額14.01億元,累計買入2,365.34萬股,平均每日的買入數量佔全市場買入數量的比值為21.32%。

第二階段,7月15日至7月18日出貨期。7月15日,涉案賬戶組集中出貨,股價跌停,當日賣出所持有「福達股份」的94.73%,持倉減至48.69萬股;7月18日,涉案賬戶組全部出清,股價跌幅6.48%。兩個交易日賬戶組累計委託賣出342筆共2,869.31萬股,累計賣委託金額6.92億元,賣出成交1,074.35萬股。

涉案賬戶組在交易「福達股份」的過程中存在以下行為:

1、利用資金優勢連續買賣。

7月7日13:19:56,當時市場價格為20.54元,賬戶組以21.03元的價格在7秒內申買 5筆共300萬股,占同期市場34.12%。至13:28:55,買入成交300萬股,占同期市場73.78%,期間股價由20.54元上漲至21.03元,拉抬幅度2.39%,股價封至漲停。13:29:10至13:29:14,賬戶組以漲停價21.03元申買3筆共145萬股。13:29:24,上述買單開始成交,賬戶組隨即於13:30:45至13:30:47將上述買單撤銷,平均每單駐留時間僅為94秒。14:00:43至14:00:45,賬戶組以21.03元的漲停價再次申買3筆合計81.05萬股,占同期市場的99.08%,買成交81.05萬股,占同期市場99.96%,其中與先前所掛賣單自成交10萬股,期間股價由20.85元上漲至21.03元,拉抬幅度0.86%,股價再次封至漲停。

7月11日13:55:45至14:01:43,賬戶組以23.31元至24.34元(當日漲停價)的價格申買14筆共599.71萬股。其中,有5筆共344.34萬股的申買委託的申買價格高於申買前的最新市場成交價。期間,賬戶組申買量佔市場申買量73.98%,賬戶組買成交240.02萬股,佔市場成交量68.29%,股價由23.49元上漲至24.34元,拉抬幅度3.62%。14:01:43,股價封至漲停。

2、在漲停板大量申報買單維持漲停價格。

7月11日,14:03:18至14:06:13,在股價已封至漲停的情況下,賬戶組繼續以漲停價申報買單,共申買29筆合計600.93萬股。截至當日收盤,賬戶組未成交的漲停價買入申報量為574.86萬股,佔全市場未成交漲停價買入申報量的51.73%。

7月12日,14:29:13至14:32:34,在股價已封至漲停的情況下,賬戶組繼續以漲停價申報買單,共申買23筆合計509.86萬股。截至當日收盤,賬戶組未成交的漲停價買入申報量為393.63萬股,佔全市場未成交漲停價買入申報量的49.14%。

3.、虛假報撤單。

一是虛假撤回賣單。7月15日09:51:19至09:52:36,賬戶組以跌停價24.09元申賣13筆共361.91萬股,占同期市場以跌停價申賣數量的68.24%。截至10:01:54,全市場未成交的跌停價申賣數量為615.31萬股,其中賬戶組申賣數量為344.10萬股,佔比55.92%。10:01:54至10:02:07,賬戶組將其跌停價申賣的344.10萬股賣單全部撤銷。截至10:02:07,全市場跌停價賣單減少至105.48萬股;10:03:35至10:16:15,賬戶組以跌停價申賣32筆共360.31萬股並全部成交。14:06:52至14:07:04,賬戶組以跌停價24.09元申賣6筆共95.5萬股,占同期市場以跌停價申賣數量的44.14%。截至14:09:19,全市場未成交的跌停價申賣數量為365.03萬股,其中賬戶組申賣數量為95.5萬股,佔比26.16%。14:09:19至14:09:28,賬戶組將其上述跌停價申賣的95.5萬股賣單全部撤銷。截至14:09:28,全市場跌停價賣單減少至127.01萬股。隨後,14:11:34至14:13:20,賬戶組以跌停價申買3筆共27萬股,立即全部主動成交。期間,賬戶組以跌停價申買數量佔市場以跌停價申買數量的37.06%,賬戶組買成交量佔市場成交量36.93%。

二是虛假申報買單。7月15日10:43:44,股價打開跌停;10:44:22至10:46:49,賬戶組以24.09元至24.53元的價格申買9筆共371.03萬股,上述買單申報后所在檔位為買1檔至買30檔,其中10:46:15賬戶組申買一筆40萬股,申報后所在檔位為買1檔,但該買單于10:46:23被撤銷,僅成交1.69萬股,剩餘8筆買單于11:11:04至11:11:24被撤銷,且撤單前所在檔位為買4檔至買5檔,均不大於其委託后所在檔位。

10:47:01至11:21:44,股價最高上漲至24.79元,賬戶組以24.18元的均價賣出236.96萬股。期間,賬戶組於11:20:15以24.09元申買60萬股,隨即於11:21:00撤單。

14:13:40,股價跌停板打開。14:14:33,賬戶組以跌停價申買1筆共100萬股,申報后位於買6檔;14:19:05,上述買單上升至買1檔,在即將成交的情況下,賬戶組將該買單撤銷。

14:15:30至14:33:27,賬戶組以24.12元的均價賣出71.46萬股。

4、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

馬永威、曹勇控制的林某姍、冷某權、匯富善智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賬戶間存在大量的日內對倒交易「福達股份」的行為。7月6日,匯富善智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賬戶和林某姍賬戶之間成交約33萬股,成交金額約598萬元;7月7日,林某姍賬戶和吳某平賬戶之間成交10萬股,成交金額約210萬元;7月8日,陳某賬戶和匯富善智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賬戶、冷某權賬戶和匯富善智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賬戶、冷某權賬戶和姜某梅賬戶、鄭某林賬戶和姜某梅賬戶等賬戶間成交累計約261萬股,成交金額約5,798萬元,占日成交金額約11.66%;7月11日,黃某松賬戶和朱某德賬戶、黃某松賬戶和宋某英賬戶等賬戶間成交約97萬股,約2,210萬元,占日成交金額約4.54%;7月12日,陳某賬戶和楊某海賬戶之間成交約1.8萬股,成交金額約43.6萬元。

賬戶組在2016年7月5日至7月18日期間,累計買入「福達股份」23,958,358股,買入成交金額537,656,245元,累計賣出23,958,436股,賣出成交金額561,459,302元。2016年7月18日,賬戶組持有的「福達股份」全部賣出,扣除傭金和相關稅費,盈利22,888,498.40元。

以上事實,有當事人、配資中介、相關賬戶名義持有人的詢問筆錄、配資協議、相關賬戶資金往來、相關賬戶交易下單的IP、MAC地址、現場取得涉案人員的電腦、手機中使用過上述賬戶的相關證據、賬戶組的交易記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馬永威、曹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關於禁止操縱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根據媒體報道,在上海東方金融廣場B1503室,馬永威、曹勇帶領幾個年輕的操盤手,利用從江浙閩等地找來的上百個賬戶,先後狙擊了A股多隻股票。福達股份便是他們去年7月操縱的其中一隻股票。

在福達股份的操縱中,馬永威、曹勇利用資金優勢「封漲停」、虛假報單「撬跌停」、「一字斷魂」收割獲利的方式,8個交易日就完成一輪快速拉升跌停出貨的「割韭菜行為」。

圖1:福達股份2016年7月5日-18日K線圖

據了解,盤面背後,是馬永威、曹勇等人的瘋狂操縱獲利。據證監會調查,馬永威、曹勇等人,控制使用38個證券賬戶,在2016年7月5日至7月18日期間,8個交易日內涉嫌操縱福達股份股票,投入資金量高達2.9億元,獲利超過2289萬。

值得注意的是,福達股份2016 年7月5日-18日走勢及席位,當時是市場所謂「溫州幫」資金所操縱。以7月15日「一字斷魂刀」跌停出貨,當天前五大賣出席位,有4家被稱作典型的「溫州幫」席位。

圖2:福達股份2016年7月15日龍虎榜席位

操縱者為80后稱經濟困難請求減輕處罰

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馬永威、曹勇均為80后。

馬永威,男,1985年2月出生,時任上海務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務本投資)總經理。曹勇,男,1984年11月出生,時任上海善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智基金)總經理。

2016年3、4月份,善智基金搬到馬永威位於上海東方金融廣場B1503的務本投資的經營場所辦公,善智基金的日常運作聽取馬永威的意見。

據了解,兩位年輕的股票操縱者,已經有很豐富的股票炒作經驗,「都是股市老手,吃過虧,也虧過錢。」更是有接近馬永威的人士告訴媒體記者,他在2015年股市上漲時期,用自己的錢放槓桿炒過股,但是沒能成功逃頂,在股災時巨虧,欠下巨額外債。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溫州幫的操盤手法,快進快出跌停出貨,被市場稱之為「遊資收割機」。更有江浙遊資人士去年就向本報記者表示,對於溫州幫的這種操縱手法,有不少虧錢的投資者向監管層進行舉報。

連遊資都能收割,一向會被視為處於A股市場博弈的食物鏈「頂端」,這類人應該是在市場「賺取」了很多的錢。然而,在處罰書中,面對高額處罰,馬永威提出「本人經濟比較困難,請求酌情減輕處罰。」

馬永威提出,第一,庸懇善智恆翔1號基金和匯富善智一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均獨立自主運營,馬永威沒有利用這兩個賬戶操縱市場。第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曹勇的處罰與事實不符,曹勇是基金公司總經理和基金經理,沒有資金參與「福達股份」的交易,也沒有投資收益。第三,本人經濟比較困難,請求酌情減輕處罰。

曹勇提出,第一,對曹勇處罰的依據是善智基金實施的單位行為,不是曹勇的個人行為。此外,曹勇沒有參與涉案個人賬戶的操作,對曹勇個人的處罰於法無據。第二,處罰決定所依據事實發生時,曹勇不是善智基金的實際控制人,不是善智基金的主管人員,不應對公司行為負責。第三,曹勇沒有從涉案事實中獲得任何利益,不存在違法所得。第四,曹勇有積極配合調查的情節。

監管層提醒散戶別盲目追漲殺跌

本次證監會對馬永威、曹勇的處罰,正是證監會啟動投資者保護專項活動的成果之一。據了解,近日證監會將啟動投資者保護專項活動的第二階段,以「警惕市場操縱」為主題的活動。

相關案例分為四種類型:一是行為人通過拉漲停短線操縱證券價格,二是行為人在尾市階段操縱證券收盤價格,三是行為人操縱期貨市場合約價格,四是證券從業人員搶帽子交易操縱市場。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市場操縱具有較強的欺詐性和迷惑性,希望廣大投資者保持警惕,面對價格大幅波動的投資產品要理性分析判斷,不要盲目追漲殺跌、跟風炒作,防止遭受市場操縱的不法侵害。

上交所今日表示,針對特定主體動用大量賬戶,利用資金優勢暴力拉抬股價,隨後「斷崖式」快速出貨,實現「割韭菜」獲利等收到市場高度關注的不當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深交所也在今日官方微信表示,本周共對25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調查,涉及盤中打壓股價、盤中拉抬股價、拉抬收盤價、全日虛假申報、大額封漲停等異常交易情形,本所及時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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