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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透視】掣肘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的外部因素

掣肘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的

外 部 因 素

馬曉霖

內容提要 2017年是聯合國第181號巴勒斯坦分治決議出台70周年,該決議規定的「以色列國」已成立69年,「阿拉伯國」即後來的巴勒斯坦國卻遲遲沒有實現獨立。導致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目標長期不能達成的內外因素非常多,且複雜。從外部因素看,后殖民時代巴勒斯坦獨立建國政治認同的缺失、阿拉伯民族主義力量的內部競爭與鉗制、大國的介入與干預、政治伊斯蘭因素的影響、伊朗伊斯蘭革命的衝擊以及宗派與地緣政治的分野,構成巴勒斯坦人始終難以自決政治前途和民族命運的障礙。從歷史經驗看,實現建立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目標,與其說依賴外部力量的支持,不如說取決於巴勒斯坦內部能否實現團結,獨立自主做出歷史抉擇,並勇敢地爭取與以色列實現公正和持久和平。

關 鍵 詞 巴勒斯坦 法塔赫 哈馬斯 埃及 伊朗

作者簡介 馬曉霖,北京外國語大學阿拉伯學院教授、博聯社總裁(北京100089)。

巴勒斯坦問題是中東地區最敏感、影響深遠且至今仍困擾地區發展的核心議題。1917112日,為猶太復國主義者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國提供依據的《貝爾福宣言》(Balfour Declaration)問世,埋下了猶太復國主義者和阿拉伯人之間糾紛和衝突的禍根。回首70年前,194711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在巴勒斯坦地區分別建立「猶太國」和「阿拉伯國」的《巴勒斯坦將來治理(分治計劃)問題的決議》,即第181(II)號決議,但巴勒斯坦遲遲未能正式建立擁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當歷史的車輪行進到2017年這一重要歷史節點,回顧歷史,巴勒斯坦人走過了一條漫長而曲折的尋求建國之路。事實上,對於巴勒斯坦建國問題,它不僅僅是該國人民的自主選擇與努力,而且也具有多重政治屬性,因而受到多方面外部因素的制約,並且內、外因素產生深刻互動。這種超越巴勒斯坦問題自身的屬性和互動,構成巴勒斯坦人始終難以自決政治前途和民族命運的致命障礙,也成為無法與以色列建立戰略互信並儘快和平相處的客觀條件。鑒此,沿著70年時間軸線(以1947年聯合國巴以分治決議為起點),本文擬以阿拉伯政治認同、國家利益較力、大國干預、伊斯蘭復興運動、伊朗崛起和宗派紛爭等6個維度為橫切面,分析不同歷史時段影響巴勒斯坦問題解決的外部主要不利因素。綜合來看,我們似可以由此找尋出哪些外部力量阻滯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目標的實現,換個角度考察巴以衝突的解決之難,對未來雙方排除外部干擾、儘快實現和平提供新的參考系。

后殖民時代巴勒斯坦

獨立建國政治認同的缺失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巴勒斯坦這塊土地首先作為「大阿拉伯」的一部分,被英國用於誘惑夢想統一的阿拉伯人舉行反對奧斯曼統治的起義,但是,在籠統許諾給麥加穆夫提、謝里夫(總督)海珊·本·阿里及其家族后,又通過《貝爾福宣言》轉手對猶太復國主義運動送了人情。一戰結束后,英國自食其言,既沒有滿足海珊家族建立以大馬士革為首都的「大阿拉伯國」,也沒有計劃推動巴勒斯坦地區人民的獨立建國。相反,海珊家族代表費薩爾王子和猶太復國主義代表哈依姆·威茲曼還圍繞《貝爾福宣言》的落實公開和直接磋商,彼此承諾支持對方建國,實現阿拉伯人與猶太人的和諧相處。在此階段,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根本無緣、無力獨立建國,因為現代巴勒斯坦是英、法殖民者人為製造出來的地理概念,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阿拉伯人被突然封閉在這個狹小而有別於周邊阿拉伯地區的範圍內,客觀上給他們爭取合法權益的鬥爭帶來極大難度。但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自身的缺憾也是導致他們喪失建國機遇的主要原因。這種自身缺憾既表現為沒有形成統一的政治力量,還表現為本地政治精英勢力的分裂。

19471129第二屆聯大通過關於巴、以分治的第181II)號決議,實際上是確立了巴勒斯坦人和猶太人的建國權利。猶太人根據分治決議的規定,在1948年英國委任統治結束后,建立了以色列國。而建立民族獨立和主權完整的巴勒斯坦國絕非巴方一廂情願的行動,需要擁有自身能力與獲得外部支持。在當時背景下,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是英國和法國分割奧斯曼帝國亞洲西部遺產後的最後一塊土地,阿拉伯人雖然佔據人口半數以上,但是並沒有自決前途的能力。一方面,巴勒斯坦問題作為列強通過一戰和二戰重新瓜分世界的孽種之一,巴勒斯坦地區的民族主義運動尚不成氣候,侯賽尼和納沙希比兩大傳統家族爭奪控制權,巴勒斯坦缺乏統一力量和獨立共識。另一方面,周邊阿拉伯國家大都覬覦這塊聖地而反對分治,且不滿於聯合國第181II)號決議在土地分配中明顯偏袒猶太人的規定,不樂意巴勒斯坦獨立建立所謂「阿拉伯國」。外約旦國王阿卜杜拉兩次與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巴勒斯坦代表處主任果爾達·梅厄秘密會晤,試圖說服猶太人放棄獨立,在統一的大約旦王國中享受高度自治地位,雙方一致將控制耶路撒冷的穆夫提侯賽尼·阿明當作敵人。

1948514日,在以色列宣布獨立的次日凌晨,埃及、約旦、敘利亞、黎巴嫩和伊拉克對以色列發動進攻,它們基本出自本國利益特別是對土地的渴望而參戰,並沒有打算為當地阿拉伯人建立一個獨立國家:埃及既想履行阿拉伯國家聯盟反對分治的決議,也想避免阿卜杜拉一統巴勒斯坦;約旦想要巴勒斯坦全境特別是耶路撒冷,黎巴嫩和敘利亞想平分加利利地區,伊拉克想要獲得出海口。另外,巴勒斯坦人沒有直接參与土地保衛戰,也沒有給參戰阿拉伯軍隊提供足夠的援助。19493月,第一次中東戰爭停火,以色列不僅守住了聯合國第181II)號決議劃分給猶太人的土地,還將留給阿拉伯人的土地佔去一大半,余者分別被埃及(加沙地帶)和約旦控制(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

戰爭爆發當年,儘管在埃及支持下出台17條規約,泛巴勒斯坦政府得以組建,並得到敘利亞、約旦和葉門的支持,甚至出席了當年11月召開的阿盟會議,但是,這個名義上的傀儡政府不僅持續時間短,而且還成為巴勒斯坦人自己第一時間埋葬獨立夢想的犧牲品。12月,巴勒斯坦人在約旦軍事總管歐馬爾帕夏主持下,在傑里科通過決議:宣布約旦河兩岸合併且接受哈希姆王室的統治。1949年夏天,阿卜杜拉國王相繼出訪英國和西班牙,回國即著手與以色列和解,談判起草互不侵犯條約,打算延長和擴大為期5年的停火協議,並稱其為永久和解談判。101日,泛巴勒斯坦政府在加沙召開會議,西岸巴勒斯坦人也在歷史學家蘇萊曼·法魯基主持下在安曼佩特拉電影院召開代表大會,大會否決泛巴勒斯坦政府並電告阿盟,推舉阿卜杜拉國王為巴勒斯坦人的合法代表。當年12月,約旦河兩岸民眾實現了關稅和護照統一,西岸和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分別在約旦議會獲得20個下院席位和6個上院席位,6人進入約旦最高管理委員會。1950年約旦議會通過決議,完成統一手續。加沙地帶則在埃及與以色列簽署停火協議后,被置於開羅的統治之下。聯合國分治決議規定的巴勒斯坦獨立就在這裡率先夭折。

由此可見,巴以分治是建立在英、法殖民主義在中東解體的特殊階段,這種外邦長期統治及權力的快速轉移,使新生民族國家普遍處於一個混亂、動蕩的摸索過程中,這種摸索帶有強烈的自我認知模糊性和利益邊界的不確定性,也沿襲著濃厚的部落主義和封建割據戰爭傳統。獨立建國的一個內在前提是特定族群具有清晰而一致的政治認同,至少包括最基本的共同地域、共同種族、共同文化和共同語言等方面的歸屬方向和目標。面對突如其來的分治決議與獨立機遇,巴勒斯坦人既缺乏自立於周邊國家的一致願望,更沒有標定獨特巴勒斯坦民族屬性和政治身份的同構努力,遑論上升到構成獨立國家所具備的更高級政治認同,如國家形態、政治制度、治理架構、內外政策等。從外部因素看,妨礙巴勒斯坦獨立的不是接受了聯合國第181II)號決議的猶太人,而是拒絕接受該決議的周邊阿拉伯國家。其結果是,它們對以色列的進攻及徹底失敗使巴勒斯坦人失去了聯合國決議劃分給它們的半數以上土地,也確立了以後以色列做出讓步的邊界底線。

阿拉伯民族主義力量的

內部競爭與鉗制

第一次中東戰爭使阿拉伯人蒙受奧斯曼帝國解體后的首次大失敗,暴露出各封建王權政府的腐朽和無能,也推動阿拉伯民族獨立運動的蓬勃發展。1952年,埃及爆發自由軍官革命,顛覆法魯克王朝建立共和國;1954年,敘利亞發生軍事政變,復興社會黨走上政治舞台;1958年,卡塞姆領導的自由軍官團推翻伊拉克費薩爾王朝並建立共和國。從埃及納賽爾宣揚阿拉伯民族團結和統一,到敘利亞阿弗利卡主張「自由、復興和社會主義」,泛阿拉伯民族主義在阿拉伯國家形成巨大社會思潮和政治洪流,也培育了巴勒斯坦民族獨立運動的萌芽。但是,這個階段的巴勒斯坦獨立運動,很大程度上作為阿拉伯民族主義的巴勒斯坦弱小分支而存在,並置身於阿拉伯民族主義內部的競爭與傾軋之中。

在巴勒斯坦人失去故土並被以色列、約旦和埃及三國佔領的20世紀50年代早期,被佔領土出現多種反抗力量,大致可歸結為四類:一是親約旦的力量,接受約、巴合併;二是穆斯林兄弟會,受埃及穆兄會的影響;三是泛阿拉伯民族主義框架下的反哈希姆王朝力量;四是對納賽爾主義和復興社會主義均保持超脫姿態的獨立運動,並逐步成為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的中流砥柱,其中以阿拉法特領導和創建的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為代表。

19578月,當時的開羅巴勒斯坦學聯主席阿拉法特在科威特組織秘密小組,兩年後出版獨立運動刊物,宣告法塔赫誕生。該組織發展緩慢,在1959年下半年首次在科威特聚會時,僅有5名代表參加。受阿爾及利亞革命影響,法塔赫從60年代初開始轉向主張武裝革命和暴力鬥爭,並組建全國性代表機構,尋求外部支持。但是,由於阿拉伯各國政府打壓巴勒斯坦獨立運動,法塔赫及其他類似組織的早期活動都處於半秘密狀態。隨著巴勒斯坦人獨立思潮的流行,特別是迴避埃及與以色列的直接矛盾,納賽爾逐步推動巴勒斯坦獨立運動,並在阿盟框架內促成巴勒斯坦人統一聯合體的組建。

1964年,422名世界各地巴勒斯坦代表在東耶路撒冷舉行第一屆國民大會,通過《巴勒斯坦國民憲章》,決定成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下簡稱「巴解」),組建巴勒斯坦解放軍,正式確立巴勒斯坦人的獨立政治身份和合法民意代表機構。但是,納賽爾在巴勒斯坦的代理人艾哈邁德·舒凱里被指定為巴解執委會主席,使該組織聽命於開羅。儘管巴解擁有了民族身份標籤,但它根本沒有行動自由,而是成為泛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的地區力量,被阿拉伯大國特別是埃及所操控。納賽爾既擔心巴勒斯坦人的武裝行動刺激以色列,給埃及招來戰端,又希望藉助巴勒斯坦人對以色列保持壓力,巴解就是在這種詭異的背景下誕生的。

1965年元旦起,法塔赫在阿拉法特領導下,通過其武裝力量「暴風」突擊隊從加沙和約旦兩個方向對以色列開展武裝鬥爭,打響反對以色列佔領的第一槍。然而,法塔赫的獨立武裝運動首先受到埃及的公開打壓和封殺,包括其駐科威特辦事處被迫關閉。法塔赫轉移到敘利亞境內,又受到敘利亞新政權的拋棄和鎮壓,幾乎所有幹部遭到逮捕。來自阿拉伯國家的夾擊使法塔赫早期武裝鬥爭效果微乎其微,這種狀況直到1967年阿拉伯國家在「六·五戰爭」遭遇第二次大失敗后才得以改觀,巴勒斯坦被佔領土內外湧現大批用武力拯救故土的民間組織,法塔赫得以脫穎而出。1968年,法塔赫在約旦取得針對以色列軍隊的「卡拉邁大捷」,不僅振奮了陷入沮喪的阿拉伯人的鬥志,也大大提升了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的聲譽,特別是樹立了阿拉法特的政治和軍事威望,壯大了法塔赫武裝力量。因此,在19692月於開羅舉行的第五次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代表大會上,法塔赫不僅被獲准參加大會,而且在11位執委會中佔據4個席位,阿拉法特取代舒凱里當選執委會主席。隨後,巴解每年獲得沙烏地阿拉伯1 200萬美元的財政援助,各國也對其境內巴勒斯坦人徵收「解放稅」,為巴勒斯坦獨立事業解決了基本財政來源。這是巴勒斯坦事業的分水嶺,標誌著阿拉法特領導的巴勒斯坦抵抗力量進入獨立決策的時代,並公開登上中東乃至世界政治舞台。

儘管如此,在後續的獨立運動中,無論是繼續武裝鬥爭,還是轉向和平談判,巴勒斯坦依然沒有完全擺脫阿拉伯民族主義和地區阿拉伯大國的羈絆,包括強硬陣營領頭羊國家敘利亞和伊拉克。這種態勢不僅削弱了巴勒斯坦內部力量與團結,還傷害了巴勒斯坦與外部關係乃至國際形象,加劇了巴勒斯坦人的孤立處境。「巴解組織是阿拉伯各國當局的產兒,而不是這些國家民眾願望的產物。這就決定了它必然先天帶有阿拉伯各國當局的一切基因和特徵。」「由於巴解組織仍然受制於阿拉伯各國的立場,處在難以擺脫的控制之下。」

敘利亞反對巴勒斯坦分治,其一,它把巴勒斯坦民族獨立運動視為阿拉伯民族獨立運動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二,敘利亞民族主義者歷來把巴勒斯坦視為敘利亞「天然的南部疆域」,不容分割。1982年黎巴嫩戰爭導致巴解組織武裝幾乎全軍覆沒,以阿拉法特為首的主流派主張呼應阿拉伯聯盟菲斯峰會決議,接受「以土地換和平」原則,依靠政治外交手段繼續爭取獨立事業。在敘利亞策動下,法塔赫發生分裂,敘利亞公開支持阿拉法特的對手阿布·穆薩,數次試圖謀害阿拉法特,安置自己的代理人,試圖用巴勒斯坦問題拖住以色列,服務於統一敘利亞、黎巴嫩和巴勒斯坦的所謂「大敘利亞主義」。巴解撤離黎巴嫩后,原本打算在約旦首都安曼召開全國委員會會議,由於敘利亞政府的刻意阻撓,未能達到合法舉行所需要的255個代表要求而流產。此後,多個不贊成放棄武裝鬥爭的巴勒斯坦派別在大馬士革成立對抗阿拉法特等主和派的「抵制陣線」,成為敘利亞的政策和利益代言人。2000年,敘利亞新總統巴沙爾執政,依然把敘利亞視為巴勒斯坦事業的監護者。2002年,沙烏地王儲阿卜杜拉提出「中東和平建議」,巴沙爾訪問沙烏地要求將以色列歸還全部戈蘭高地並確保巴勒斯坦難民回歸權兩個基本點寫入建議正式文本。3月底,阿盟峰會通過該決議。通過難民問題,敘利亞試圖有效地影響著巴以和平進程。2003年伊拉克戰爭爆發后,敘利亞才迫於美國壓力關閉巴勒斯坦激進派別辦事處。

約旦擁有「哈希姆五國情結」。「六·五戰爭」后雖使海珊國王遭受挫折,但他對約旦河西岸的決心沒有動搖,於19723月提出了「阿拉伯聯合王國計劃」,在阿盟把巴勒斯坦人的代表權交給巴解組織后,約旦還力圖在約旦河西岸保留其影響力。198712月,被佔領土爆發反抗以色列佔領的第一次起義(「因提法達」),使約旦在當地的影響受到嚴重削弱。直到1988年,約旦才宣布與該地脫離行政和法律上的關係。被佔領土形勢的變化,使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成為合乎邏輯的解決方案。19881115日,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在阿爾及爾公布了《獨立宣言》,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國,首都為耶路撒冷,但並沒有建立臨時政府,沒有對任何區域行使有效管理,宣布建立的巴勒斯坦國只是一個法理上的國家。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仍未能正式建立擁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卡扎菲時代的利比亞支持巴勒斯坦,既反映出他對泛阿拉伯主義的熱衷,同時也把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當作其實現阿拉伯統一野心的政治道具,積極扶持強硬派,支持和資助多個巴勒斯坦極端和恐怖組織,包括阿布·尼達爾等,甚至製造洛克比空難,公開抨擊主張採取溫和路線的阿拉伯領導人。

薩達姆時代的伊拉克也曾是巴勒斯坦強硬陣營的主要後台之一,特別是1979年埃及被阿盟除名,伊拉克一度成為阿拉伯抵抗陣線大本營。伊拉克有稱霸海灣和阿拉伯世界的雄心,其熱心於巴勒斯坦事業在很大程度上是將其作為謀求阿拉伯領導權的一枚「棋子」。1990年,薩達姆遣軍入侵和并吞科威特,隨後又把科威特問題與巴勒斯坦爭端掛鉤,要求以色列從被佔領土撤軍換取伊拉克從科威特撤軍。這個極具蠱惑性的口號蒙蔽了很多巴勒斯坦人,迫使阿拉法特採取親伊拉克立場以免失去民心,最終導致長期在財力上援助巴勒斯坦的沙烏地、科威特等國家憤怒和失望,斷絕或減少對巴援助,雙方關係僵冷數年才恢復正常。

其實,從「齋月戰爭」結束后,阿拉法特就意識到通過武力收復全部失地已無任何希望,因此,在1974年至1979年的五年間,他耐心將全國委員會300名委員逐個召集到貝魯特,總耗時550個小時,最終說服296位委員贊成以1967年戰爭爆發前的邊界為基礎,建立一個小型國家,實現與以色列的和平相處。這其實為後來的奧斯陸秘密談判取得了合法授權,但是,在當時的大環境下,阿拉法特無法公布這一反映巴勒斯坦社會主流聲音的抉擇,因為巴勒斯坦人沒有領土依託,還要仰仗打著泛阿拉伯主義旗幟的主戰國家的支持。最能說明問題的是,埃、以戴維營和談期間,埃及居中試圖促成美國和巴解秘密談判,並嘗試從加沙開始建立民族權力機構,由於消息從紐約曝光並引發敘利亞強烈不滿,阿拉法特被迫出面否認。一次巴解獨自決定命運的努力被挫敗,巴勒斯坦自治由此被推遲20多年。

綜上,在巴勒斯坦因兩次戰爭徹底淪喪為以色列被佔領土的進程中,巴勒斯坦獨立運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秘密到公開,從被阿拉伯國家打壓到獲得正式承認和支持,既是曲折複雜的過程,也是巴勒斯坦獨立運動開始與泛阿拉伯民族解放運動進行博弈的階段,雙方既合作又競爭。在支持巴勒斯坦人的背後,彰顯阿拉伯國家借巴勒斯坦問題來謀取自身利益的考慮。因此,以法塔赫為代表的巴勒斯坦獨立運動既遭受以色列的致命打擊,也蒙受阿拉伯國家的鉗制和打壓,無法真正做到獨立自主。從消極影響看,它制約著巴勒斯坦問題的徹底解決。

大國的介入與干預

巴勒斯坦獨立運動誕生於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正好與世界冷戰格局的形成同步。因此,在半個多世紀里,巴勒斯坦問題作為中東問題的子問題,也自然被納入冷戰大國外交框架,被大國當作在中東縱橫捭闔的一個小籌碼。冷戰期間,一方面,巴勒斯坦人渴望獨立運動得到大國承認和支持,也希望在大國間借力打力,依託國際支持獲得鬥爭合法性,並抵消來自以色列和阿拉伯民族主義的雙重遏制;另一方面,大國也需要以不同方式承認和支持巴勒斯坦的合法權益,以博得廣大阿拉伯國家的支持。然而,除真誠支持巴勒斯坦爭取獨立之外,其他大國特別是美、蘇兩個超級大國,基本把巴勒斯坦問題視為難民問題加以處置,並在它們的中東政策中把巴勒斯坦當作邊緣議題。

聚焦巴勒斯坦問題始於1955年的萬隆會議,由於9個阿拉伯國家參會並排斥以色列參會,會議形成了支持阿拉伯國家反對以色列的基本決議,也由此奠定倒向阿拉伯世界、同情巴勒斯坦人處境的中東政策基礎。是大國中第一個積極支持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的國家。「法塔赫」運動首次派遣代表團出訪的國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巴解第一個出訪代表團訪問的也是這個友好國度;巴解在國外建立的第一個代表處又是在北京。1988年巴勒斯坦發表獨立宣言,又是率先表態支持和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大國。過去幾十年間,力所能及地給予巴解組織直接的資金、物資支持,包括幫助培訓幹部。然而,要指出的是,與蘇、美實力相差懸殊,的巴勒斯坦政策發揮的作用相當有限,也未能顯著改變或提升巴解在整個地區和國際上的影響力和地位。

蘇聯的巴勒斯坦政策相對保守,早期把巴勒斯坦問題當作難民問題。赫魯曉夫時代,蘇聯主張巴勒斯坦難民有權回歸故土並得到賠償,但沒有與巴勒斯坦游擊隊和巴解建立直接聯繫。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不僅使阿拉伯國家再次蒙受大失敗,也令蘇聯聲望嚴重受損。這種情況下,蘇聯宣布與以色列斷交並支持阿拉伯人的抗擊行為,但是,它依然將巴解列為蘇阿整體關係中可有可無的對象。1968年,巴解執委會主席阿拉法特首訪莫斯科,也只能以納賽爾隨團成員身份出行。在這次接觸中,蘇聯拒絕巴解給予承認並提供武器的要求,後來在阿拉伯國家特別是埃及壓力下,才勉強向巴解提供非戰鬥裝備,如車輛和服裝等。直到1972年,蘇聯才與巴解建立官方關係。197410月,勃列日涅夫在公開演說中,首次提到巴勒斯坦人民有權建立自己的國家。蘇聯支持巴勒斯坦獨立態度趨於積極,很大程度上在於與美國爭奪阿拉伯世界的勢力範圍。總體而言,蘇聯對巴勒斯坦獨立事業顧慮重重,主要擔心在於:其一,影響與以色列的關係;其二,顧忌阿拉伯民族主義政權對巴解的打壓;其三,不願刺激美國,使已複雜的中東問題更加棘手。

基於此,巴勒斯坦資深政治家、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陣線(民陣)創始人納伊夫·哈瓦特邁赫曾抱怨說,冷戰期間,包括巴勒斯坦在內的很多左翼政黨對莫斯科言聽計從,不辨正繆。但在關鍵時刻,蘇聯為了避免與美國發生衝突,對巴勒斯坦事業漠不關心,甚至對巴解組織在貝魯特面臨被殲滅的危難時刻見死不救。1976年,埃及廢除蘇埃《友好合作條約》,莫斯科基本喪失了利用阿以對立、操縱戰和為己所用的機會。蘇聯解體后,俄羅斯聯邦與阿拉伯世界的傳統聯繫急劇下降,務實地與中東地區主要力量發展關係,在巴勒斯坦問題上不再活躍,影響力甚至喪失殆盡。

美國作為當今世界國際政治和經濟秩序的主導者,對中東地區問題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美國的巴勒斯坦政策搖擺不定,但親以、偏以是總基調。美國是巴勒斯坦分治決議的重要推手,公開偏袒以色列。1967年約翰遜出台新中東政策,首次提到巴勒斯坦人,但依然視之為難民。這一立場雖被巴解拒絕,但成為以後美國處理中東問題的藍本。1979年,埃、以簽署《戴維營協議》后,卡特政府調整巴勒斯坦政策,首次把巴勒斯坦問題當作中東問題的一部分,強調巴勒斯坦享有自治權,並敦促以、巴參照安理會第242號決議參加中東和談。然而,巴解迫於內外壓力,也不得不對戴維營協議公開指責,並追隨多數阿拉伯國家撤銷在開羅的外交代表,喪失了一次美國推動巴、以直接談判的機遇。里根上台後,首次強調巴勒斯坦問題是中東核心爭端,敦促在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基礎上實現阿以和解。該方案後來得到阿盟菲斯峰會的部分響應和支持,但它依然沒有解決巴解合法地位問題,反而加劇了巴勒斯坦各派的分化和對立。由於美國的中東政策始終以確保以色列安全為主要目標,對巴勒斯坦問題的態度總體上遷就以色列政府立場和政策,照顧國內猶太院外集團的態度和訴求,先後30多次否決安理會不利於以色列的決議草案。即使巴解宣布承認以色列並願意與之和平相處后,美國也堅持把它視為「恐怖組織」,拒絕與之往來,完全配合以色列強硬派的立場。美國成為冷戰時期外部制約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的最重要大國因素。

冷戰結束后,柯林頓政府曾斡旋與推動巴以之間達成了《奧斯陸協議》,但他未能推動雙方就永久地位問題達成協議。2001年「九·一一」事件后,布希政府在中東聚焦反恐和推進民主化兩大議題,他一方面提出「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要求分階段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另一方面,他又公開支持沙龍的單邊行動計劃,提出巴、以未來的邊界劃分應當反映中東地區的「新現實」。上述言論加劇了巴以之間的緊張局勢,對巴勒斯坦建國問題起到了消極與阻礙作用。歐巴馬在其執政的兩個任期,曾在巴以問題上給以色列政府一定壓力,2009年他明確要求以色列停止定居點建設、推動兩國方案,2011年呼籲巴以雙方以經過修正的1967年前的領土線為基礎開展和談,但在以色列的強烈反對之下,歐巴馬未能實質性推進巴勒斯坦建國進程。當下,在美國戰略收縮情勢下,川普亦無力以很大精力用於解決巴勒斯坦這一難題。正如他於20172月與內塔尼亞胡會晤時所言:只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雙方願意,他對以「一國方案」還是「兩國方案」實現巴以和平都能夠接受。這一表態背離了此前美國政府支持「兩國方案」的一貫立場,給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增加了新的變數。

從這段巴勒斯坦與大國交往的歷史可以看出,大國對巴勒斯坦重要性的認識存在差異,除一以貫之地視其為中東核心問題外,美、蘇兩個超級大國都優先重視它們與阿拉伯和以色列的雙邊關係,關注整個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的戰爭與和平,巴勒斯坦問題在很長時間內被忽視為局部問題、邊緣問題、難民問題,並犧牲了對巴勒斯坦合法權益的應有承認和尊重,客觀上也延宕了巴勒斯坦問題的順利解決。

政治伊斯蘭因素的影響

1987年,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爆發第一次起義。這是巴勒斯坦戰爭爆發近40年後首次出現的巴勒斯坦民眾抵抗運動,也是巴勒斯坦大眾確立民族認同的暴力表達。在這場各方都始料不及的街頭示威活動中,當年12月加沙首次出現署名「伊斯蘭抵抗運動」的政治標語,標誌著哈馬斯的誕生。兩年前被以色列軍事當局釋放的艾哈邁德·亞辛,將其長期領導的「伊斯蘭社團」由專註於教育與宣教轉向民族獨立政治運動,並逐步成為影響被佔領土巴勒斯坦人的政治新秀。作為一支宗教政治力量,哈馬斯的登場不僅意味著伊斯蘭政治思潮已滲透和深入到傳統世俗力量主導的獨立事業,而且開啟內部教俗力量、政教力量的民心爭奪和分庭抗禮,使獨立運動再次陷入分裂甚至前所未有的流血對峙。這種延續30年的狀況,對巴勒斯坦過渡自治和最終地位談判產生深遠影響,也阻礙了阿拉伯與以色列和平進程。

巴勒斯坦是伊斯蘭聖地之一,是穆斯林傳統社會和遜尼派核心區域,文化教育方面受埃及影響較深。畢業於開羅大學的伊扎丁·卡塞姆在近代伊斯蘭教改革派加邁爾·阿富汗尼等人思想的感召下,堅信通過「吉哈德」才能結束西方殖民主義並抵禦腐朽的西方思潮。卡塞姆在分治之前就將伊斯蘭政治運動引入巴勒斯坦,他本人於1935年與託管當局武裝交火時身亡,並點燃巴勒斯坦內部後來發生的流血大衝突。1948戰爭爆發后,已在埃及呼風喚雨的穆斯林兄弟會將影響力投射到鄰近的加沙地帶,到1952年,加沙已出現11支穆兄會分支機構,成員達數千人。後來,由於當局彈壓,埃及穆兄會走入低潮,巴勒斯坦穆兄會也逐步陷入蕭條。此後很長時間,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的主體都是世俗派甚至無神論組織擔綱。

20世紀70年代末,在蘇聯入侵阿富汗、埃及與以色列媾和以及伊朗伊斯蘭革命等重大事件波及下,西亞、北非普遍經歷新一波伊斯蘭復興運動,這股浪潮激活了巴勒斯坦特別是加沙地帶沉睡已久的宗教熱情,為各種宗教驅動的獨立運動派別或冠以獨立運動之名的宗教組織登場創造了條件,哈馬斯、「吉哈德」組織和伊斯蘭解放黨等相伴而生。這些帶有宗教標籤的巴勒斯坦派系是整個中東伊斯蘭政治運動的局部圖景,它們的訴求甚至超越阿拉伯民族主義而追求伊斯蘭世界主義,這使得巴勒斯坦獨立運動面臨的內外形勢更加複雜,由此引發的內部衝突也更加嚴峻和殘酷。哈馬斯的成長經歷和表現非常具有標本意義。哈馬斯是穆兄會的組成部分,而穆兄會主張和沙烏地主流意識形態的瓦哈比主義,均脫胎於追求穆罕默德及其前三代弟子的薩拉菲思想,希望從《古蘭經》和《聖訓》里尋求治世之道。

哈馬斯自誕生后,逐步成為在本土挑戰巴解特別是法塔赫的競爭者。1988年頒布的36條《哈馬斯憲章》拒絕接受以色列生存權,主張通過武裝和暴力形式解放巴勒斯坦全境,建立神權國家。這3點與法塔赫在建國願景、鬥爭理念和實現路徑等方面形成巨大差距。另外,哈馬斯植根本土,因穆兄會特有的草根氣質而與巴勒斯坦大眾形同魚水,並通過分佈廣泛的社會服務網路,利用宗教和慈善基金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扶貧濟困,溫暖人心,比長期流亡海外的法塔赫等更為近民、親民。由於宗教場所特別是清真寺成為日益吸引巴勒斯坦人的去處,政教兩派、教俗兩派的爭奪從巴勒斯坦自治之初就開始上演,而且從清真寺開始。以同情巴勒斯坦人而著稱的以色列《國土報》著名女記者阿米爾·哈斯,曾在其著作《在加沙喝海水》(阿拉伯人將喝海水比喻下地獄)中如此描述:「阿拉法特從19947月在加沙設立辦公室伊始,就把每個星期五去不同清真寺參加聚禮當作一項重要工作,而且常常伴隨著大批警察高官及其助手。」

巴勒斯坦過渡自治的5年間,自治政府腐敗嚴重,治理經濟和外交談判乏善可陳,巴勒斯坦民眾日益失望,進而把希望逐步寄託於樸素清廉的哈馬斯。正因為如此,第一次參加地方立法選舉,哈馬斯就於2006年擊敗法塔赫成為執政黨,形成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的顛覆性事件。

哈馬斯因為反對同以色列媾和,而且不斷給主流派的和平努力製造事端和麻煩,導致雙方分歧日益加深,直至反目成仇,哈馬斯不僅將法塔赫逐出加沙,而且建立起對抗性政府。在2008年底、2012年和2014年的3次加沙戰事中,哈馬斯武裝遭到以色列空前殘酷的打擊,約旦河西岸的法塔赫等主流派一槍不發,坐山觀虎鬥,巴勒斯坦內部的分裂與對抗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也正因為巴勒斯坦內部無法實現和解並組織統一政府,以色列一直以缺乏談判對手為由,拖延和平談判的恢復。

哈馬斯不僅成為巴勒斯坦內部最強大的拒絕妥協派,也成為阿拉伯陣營中最頑固的拒絕妥協派。2002年和2005年,阿盟連續重申「以土地換和平」方案,阿拉伯陣營中只有哈馬斯公開拒絕。2013年,阿盟再次強調「以土地換和平」實現阿以歷史和解,依然被哈馬斯斷然拒絕。某種程度上說,阿拉伯國家已形成與以色列和平共處的集體共識,並維持該政策達30多年。小範圍的巴以和平及大範圍的中東和平遲遲不能實現,除問題本身相當複雜,以及以色列奉行實力政策外,巴勒斯坦內部無法形成統一立場和談判方案,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哈馬斯扮演了最主要的絆腳石角色。

其實,從邏輯上說,哈馬斯積极參与巴勒斯坦自治地方選舉並成為執政黨,就意味著已接受了《奧斯陸和平協議》的政治遺產和現實架構,變相參與了和平進程。只是考慮到不能與過去切割過快、過猛,也不能徹底倒向政治對手法塔赫,還不能得罪境外支持自己的各種力量,因此,哈馬斯始終不肯直面與以色列的持久和全面和平。其創始人亞辛曾在21世紀之初籠統表示,只要以色列撤離1967年戰爭所佔土地,哈馬斯願意與以色列達成百年停火。這一延續伊斯蘭傳統交戰規則的表態並不徹底,也自然不被以色列所接受。從亞辛有條件的頂層表態到公布新政策默認以色列的存在,哈馬斯政策轉彎竟耗費了17年的時間,導致這種整體明顯遲滯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國家主流立場的深層原因,就是哈馬斯奉行的伊斯蘭主義,反對與以色列分享巴勒斯坦這塊宗教資產。

綜上,巴勒斯坦是伊斯蘭世界的組成部分,巴勒斯坦人主體是世界穆斯林的組成部分,這種歸屬關係導致巴勒斯坦土地與人口無法與整個伊斯蘭世界隔離。在漫長的獨立運動中,通過這個維度的聯繫,巴勒斯坦獨立運動既得到伊斯蘭世界的廣泛聲援和支持,也反過來受到伊斯蘭政治運動的波及和制約。哈馬斯在巴勒斯坦的勃興和孤立過程客觀呈現了巴勒斯坦問題的世界性,也折射了局部熱點問題在中東廣闊地域政教博弈、教俗博弈中的複雜性。

伊朗伊斯蘭革命的衝擊

1967年第三次戰爭之前乃至期間,伊朗與巴解保持著秘密關係,向其提供資金和武器支持其在被佔領土的鬥爭,但也和以色列有秘密來往。1967年戰爭后,伊朗不再打算遮掩與以色列關係,開始疏遠巴解組織,並拒絕向巴勒斯坦難民提供庇護。

美國前總統尼克松則認為,巴列維王朝整體上是親美、親以而與巴勒斯坦人為敵的:「除了拒絕參加1967年和1973年的阿拉伯石油禁運外,伊朗國王繼續承認以色列,為我們(美國)在地中海的艦隊提供石油,並派軍隊到伊朗至伊拉克邊境,秘密支持叛亂的庫爾德力量,從而牽制伊拉克軍隊,使其不能夠在『贖罪日戰爭』中發揮任何重大作用。」但是,巴勒斯坦武裝特別是法塔赫與伊朗反對派的來往早在1970年就秘密存在,霍梅尼很早就派其追隨者在黎巴嫩、利比亞和南葉門接受軍事訓練。他的兩個兒子穆斯塔法和艾哈邁德參加了巴解在貝魯特郊區的訓練營,艾哈邁德甚至成為法塔赫榮譽黨員。阿拉法特在霍梅尼流亡伊拉剋期間就與他建立了聯盟,並且在納傑夫有過會晤。巴解首任駐德黑蘭大使哈尼·哈桑1979年在德黑蘭電台披露,超過一萬名反對國王的伊朗伊斯蘭革命民兵在巴解營地受訓。應該說,巴解對幫助伊朗伊斯蘭革命者順利武裝奪權是有過貢獻的。

1979年的伊斯蘭革命是改變中東格局的重大事件,對於中東和平進程也意義非同尋常,它使原有的中東棋局添加了新玩家,也增加了各方博弈的複雜性,甚至可以說,增加了巴以、阿以和解的難度。這個後果也許為阿拉法特等人所未曾預料。改朝換代后,伊朗為了達到充任伊斯蘭世界領袖的戰略目的,將巴以衝突乃至阿以衝突設計為泛伊斯蘭問題,進而將其納入「吉哈德」話語體系,將解放被佔領土當作穆斯林集體宗教義務來宣揚,巧妙迴避它做中東特別是伊斯蘭世界領袖的先天不足:無論是作為波斯民族,還是什葉派,伊朗都是伊斯蘭世界的少數派,超越民族和教派局限的唯一途徑是把中東問題泛伊斯蘭化。正因為如此,伊朗高調介入中東和平進程,並以「霍梅尼主義」為核心意識形態和行動指南。伊朗於1982年在黎巴嫩什葉派穆斯林中組建了抗擊以色列的真主黨,在巴勒斯坦陸續向教俗兩派力量滲透,前期以巴解主流派為主,後期逐步將重心轉向持強硬對以立場的哈馬斯。

巴勒斯坦各派也把伊朗當作實現政治訴求的槓桿,比如在1979年德黑蘭爆發的人質危機期間,巴解曾希望伊朗把美國承認該組織作為釋放人質條件,或壓以色列釋放被關押的巴勒斯坦戰俘……巴解在兩伊戰爭期間持中立立場,不時利用伊朗的支持作為槓桿,向阿拉伯國家施加壓力。

由於巴解支持伊朗伊斯蘭革命,伊朗新政權曾經把以色列大使館象徵性地移交給巴解成為其外交代表處,還在德黑蘭命名一條「巴勒斯坦大街」,而且執政之初便公開接待阿拉法特率領的官方代表團。但是,「霍梅尼主義」與巴勒斯坦民族獨立運動存在天然衝突,伊朗強烈反對阿拉伯國家提出的「土地換和平」方案,又陷入與伊拉克的8年戰爭,導致巴解在其影響力最盛的20世紀80年代與伊朗分道揚鑣。巴解曾試圖斡旋兩伊免於開戰而失敗顯示,面對兩強和大是大非,弱小力量沒有中間地帶,只能選擇一邊。作為阿拉伯世界的政治組織,巴解最終被迫選擇民族大家庭而遠離伊朗,因為腳踩兩隻船的結果將使它兩頭落空。30多年後,哈馬斯也面臨巴解當年的歷史抉擇而不得不做歷史性的政策澄清並與伊朗劃清界線。

1993年巴以簽署《奧斯陸和平協議》后,伊朗雖然表示原則上支持巴以和平,但反對協議本身,認為是「不公平的、傲慢的,因而也最終是荒謬的」,由此繼續充當中東和平進程主要外部攪局者,與哈馬斯等強硬派結成政治同盟,甚至直接介入巴以衝突。2000年「阿克薩起義」爆發后,巴勒斯坦自治政府釋放了被拘押的哈馬斯和「吉哈德」組織分子,為巴主流派和伊朗恢復關係奠定了基礎。伊朗與巴勒斯坦官方特殊關係的曝光發生在20021月,以色列宣布在紅海破獲一艘運往加沙的軍火船「卡瑟琳A」,上面滿載重達50噸的各種武器。以色列稱有證據表明這船軍火是從伊朗水域起運。隨後,美國布希政府把巴以間佔領與被佔領的關係定性為恐怖與反恐怖,不僅明確支持以色列用武力對付巴勒斯坦人的起義,而且拒絕與阿拉法特對話。阿拉法特遂逐步被以色列限制行動自由,最後受困於約旦河西岸拉姆安拉,並病故於巴黎醫院。

隨著2004年阿拉法特去世,巴解和自治政府的凝聚力明顯衰落,哈馬斯影響力反而日益增強,特別是2005年以色列從加沙撤離而哈馬斯控制該地帶后。伊朗對哈馬斯的援助也明顯增加,不僅幫助2006年上台的哈馬斯政府度過財政危機,後續還向其提供武器、無人機和彈道導彈技術,包括「黎明-5」,「M-75」和「M-302」火箭。這些援助通過加沙海岸走私入境,或通過西奈半島的地道,最終引發2008年底至2014年間哈馬斯與以色列的3次大規模交火。20109月,伊朗總統內賈德稱華盛頓巴以談判不會取得任何結果,因為只有哈馬斯才是巴勒斯坦人民的真實代表。巴勒斯坦當局指責內賈德試圖分裂巴勒斯坦並在阿拉伯世界點燃教俗和派別內戰,並稱這種內戰將無助於巴勒斯坦人民。巴勒斯坦臨時政府發言人納比爾·阿布·魯代奈抨擊內賈德沒有權利對巴勒斯坦、其總統及代表說三道四。2012年,以色列空軍出動8架戰機奔襲1 900公裡外的蘇丹兵工廠,炸毀200噸據稱將轉交給哈馬斯的彈藥。蘇丹很多人相信,這家兵工廠實際為伊朗人擁有。

哈馬斯與伊朗越走越近,不僅自覺成為伊朗地緣政治的工具,而且加劇了巴勒斯坦內部的分裂和對立,惡化了與以色列實現和解的氛圍,還捲入更為複雜的阿拉伯人和伊朗人、遜尼派和什葉派糾紛,得罪了沙烏地等伊朗宿敵,進一步孤立了自己,也為最終走投無路而改變政策埋下伏筆。

總之,伊朗伊斯蘭革命不僅改變了中東地緣格局,而且直接和間接地對巴勒斯坦獨立事業和中東和平進程產生衝擊。從早期的巴解組織到逐步走向權力中心的哈馬斯,都曾試圖利用伊朗伊斯蘭革命為己所用,但最終發現都反被利用並且得不償失。實踐證明,無論是世俗主義的獨立運動,還是宗教驅動的自覺命運,巴勒斯坦獨立事業都需要和伊朗保持距離,因為伊朗的巴勒斯坦政策不僅使巴以無法實現和解,也使阿拉伯國家和以色列無法實現和平,因此,追隨伊朗必然與巴勒斯坦獨立事業南轅北轍。

宗派與地緣政治的分野

長期以來,中東地區伊斯蘭教兩大宗派遜尼派與什葉派的矛盾,不僅影響國家間關係,而且還滲透到巴勒斯坦問題上。對於哈馬斯而言,它是巴勒斯坦穆斯林兄弟會的延伸與發展,這一特殊屬性使巴勒斯坦問題被迫捲入中東地區宗派之爭的浪潮中,有時需要哈馬斯選邊站隊。

哈馬斯與中東地區遜尼派大國沙烏地的關係充滿變數和曲折。沙烏地王室對穆兄會一直持警惕態度,因此,哈馬斯自建立起陸續在敘利亞、伊朗、葉門和蘇丹等周邊國家開立分支機構,唯獨沒有獲准在沙烏地設有官方代表處。但是,哈馬斯與沙烏地的官方聯繫至少從1990年海灣危機就已開始。由於巴解組織在那場危機中持親伊拉克立場,沙烏地等海灣國家開始向哈馬斯提供財政援助,既實施報復,也進行牽制。同年,哈馬斯領導人被約旦驅逐出境,沙烏地等國家的支持顯得尤為珍貴。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沙烏地是巴勒斯坦主要的財政援助來源,如前文已述,沙烏地不僅在巴勒斯坦獨立運動啟動之初擔綱主力財政後援,而且長期成為其最主要的阿拉伯和伊斯蘭援助國。僅在1973年「齋月戰爭」后的20世紀80年代,沙烏地向巴解提供或為其籌集的資金就達到數十億美元,總額超過對第三世界國家的援助總和。在21世紀之初,沙烏地提供的援助約佔哈馬斯財政預算的50%。但是,2004年後沙烏地壓縮對其援助,部分原因是「九·一一」事件之後世界輿論壓力加大,迫使沙烏地減少對伊斯蘭激進組織的供血,另外,哈馬斯在「阿克薩起義」期間頻繁發動自殺式襲擊,落得聲名狼藉。但是,沙烏地民間資金支持一直沒有中斷,並持續在沙烏地各銀行以「98號」賬戶的名義公開為哈馬斯募集「聖城起義」捐助。

同一年,哈馬斯蒙受重大損失,亞辛被以色列炸死,多名高官相繼送命,加沙地帶的哈馬斯打算調整策略,順應時勢。但是,遠在大馬士革的政治局領導人馬什阿勒地位上升,又受敘利亞和伊朗強硬立場掣肘,拒絕採取妥協。哈馬斯2006年成為執政黨后,沙烏地頂住美國壓力公開支持哈馬斯,雙邊關係再次密切。在2007年的兩周內,哈馬斯與法塔赫摩擦加劇並陷入流血衝突,造成至少80人死亡,數百人受傷,滑向內戰邊緣。在沙烏地斡旋下,雙方於當年達成實現和解的《麥加協議》。協議強調新政府尊重巴解組織以前簽署的一切協議,並同意巴解負責對以色列談判。這表明,哈馬斯已在間接承認以色列方面有所妥協,並願意通過和談解決巴以衝突。沙烏地也基本維持對哈馬斯的支持和援助。

哈馬斯得罪沙烏地和埃及,始於20076月哈馬斯破壞《麥加協定》單獨控制加沙。哈馬斯高層再次出現分歧,大馬士革派與加沙派立場相左,馬什阿勒試圖訪問沙烏地和埃及但遭到明確拒絕,理由是哈馬斯破壞聯合政府,馬什阿勒本人不接受奧斯陸協議,也不代表加沙哈馬斯領導層。哈馬斯的分裂、折騰以及與伊朗的密切關係,激怒了埃及和沙烏地,導致2008年底以色列大規模襲擊加沙的「鑄鉛行動」,哈馬斯變得十分孤立。埃及、沙烏地等國不僅袖手旁觀,而且三緘其口,甚至譴責哈馬斯挑起戰端。

另外兩個同情穆兄會的遜尼派國家卡達和土耳其從2009年開始,也直接介入巴勒斯坦事務,並對哈馬斯施加影響。哈馬斯也藉助它們在沙烏地援助減少甚至伊朗輸血不足時逃過財政難關。卡達正在進行野心勃勃的「斡旋外交」,土耳其也嘗試推進「南下東進」戰略,巴勒斯坦問題自然成為它們的重要抓手,也再次把哈馬斯等捲入複雜的宗派和政治矛盾中。

哈馬斯拒絕支持敘利亞政府,選擇站在沙烏地等多數阿拉伯國家一邊,一度影響它與伊朗的戰略關係,伊朗也曾停止對其武器供應。後來,雙方改善關係,伊朗議長拉里賈尼稱,伊朗向哈馬斯提供了可以製造火箭襲擊以色列的技術。實際上,圍繞伊核危機和什葉派力量在中東的歷史性崛起,沙烏地等阿拉伯國家加強了與以色列的私下聯繫,意在共同對付伊朗的戰略威脅,而哈馬斯對以強硬和對伊親熱,自然成為雙方共同的打壓對象。巴勒斯坦獨立的重要性再次讓位於地緣大國和大國集團之間的利益博弈。

2011年爆發的阿拉伯變局給巴勒斯坦獨立運動造成極大衝擊,各國忙於處理內部權力爭奪和地區博弈,巴勒斯坦問題被嚴重邊緣化。同時,作為推動巴勒斯坦獨立的各政治派別,在中東棋局上的分量急劇下降,變得可有可無。法塔赫和巴解由於審慎避免站隊,更加低調,外界對巴勒斯坦的關注往往緣於哈馬斯的表現。

對哈馬斯而言,阿拉伯變局也是一場政治災難。首先,以色列利用國際輿論移焦於突尼西亞、埃及、利比亞、葉門和敘利亞等國內亂,甚至移焦於伊朗核危機的有利環境,連續兩次對加沙地帶發動大規模軍事襲擊,摧毀哈馬斯苦心經營的基礎設施,消滅大批有生力量。2012年,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發動第二次大規模軍事打擊,名曰「防衛之柱」,在埃及穆兄會政府斡旋下,雙方達成停火協議。20147月,以色列對加沙發動第三次大規模軍事打擊「護刃行動」,巴勒斯坦損失慘重,最後在埃及軍政府艱難調解下,雙方達成停火。

其次,哈馬斯被迫選擇「政治正確」,與支持它的敘利亞割斷政治臍帶,進而被趕出敘利亞,失去一個長期依託的大後台。隨後,它又陷入沙烏地與伊朗兩大派系之間的角逐,被迫逐步與伊朗做痛苦切割,進而在地區與國際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

20137月埃及軍方接管穆兄會政權后,哈馬斯的另一場災難逐步降臨,加沙通往埃及的大量地道被切斷,確保加沙經濟和民生勉強維持的生命線不復存在。隨著埃及軍方宣布穆兄會為非法並逐步嚴厲打壓,哈馬斯也受到干涉埃及內政、參與穆兄會恐怖襲擊的指控。20147月,以色列對加沙發動第三次大規模軍事打擊期間,哈馬斯一度拒絕埃及斡旋,令埃及政府十分不快。交戰期間,埃及指責伊朗向哈馬斯供應武器,伊朗則抨擊埃及阻撓其人道主義援助物資進入加沙。8月,埃及公開呼籲自治政府取代哈馬斯在加沙的存在。針對這場空前慘烈的戰事,沙烏地公開譴責說,是哈馬斯與以色列在共同謀殺巴勒斯坦人民。沙烏地很大程度上是在表達對伊朗的不滿以及哈馬斯追隨伊朗的憤怒。201531日,繼埃及法院宣布哈馬斯為「恐怖組織」后,埃及和沙烏地政府聯手將哈馬斯污名化。4月,沙烏地等海灣國家又將真主黨列為「恐怖組織」,並推動阿盟通過類似決議。很顯然,這是沙烏地針對伊朗勢力大面積滲透到阿拉伯腹地並得到美國歐巴馬政府縱容的一次反擊。這和當年3月的武裝干涉葉門同出一轍,均屬於沙烏地等阿拉伯遜尼派國家陣營戰略反攻伊朗的組成部分。哈馬斯再次被迫選邊站隊,而且必須一清二楚。當年7月,一名哈馬斯高級官員稱,它再也得不到伊朗的援助,因為哈馬斯與敘利亞政府劃清了界限。同時,哈馬斯與沙烏地的關係在恢復。20161214日哈馬斯的旗幟網報道稱,沙烏地情報局高級官員要求哈馬斯停止與伊朗的一切聯繫,以換取沙烏地幫助解除以色列對加沙的封鎖。

201751日,一直拒絕承認以色列並主張消滅這個「猶太實體」的哈馬斯在多哈宣布,將以1967年戰爭形成的邊界為基礎,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國家。這個表態引起世界輿論的廣泛關注和解讀,堪稱巴以衝突的一次里程碑事件。儘管哈馬斯依然拒絕承認以色列,但是,這個表態本身表明它已接受以色列存在的既定事實,不再堅持「消滅以色列」這個固守30年的立黨之基。哈馬斯戰略立場的轉變被認為是中東和平的利好,對外將軟化以色列和美國的立場,對內有助於結束溫和派與強硬派的戰略分歧和長期對峙,為結束巴勒斯坦分裂和重啟巴以和談掃清一大障礙,也為推進整個中東和平進程創造了新機遇。事實上,哈馬斯在多哈宣布政策調整,既是順應巴以博弈的大潮,也是迫於地區格局洗牌的現實需要。哈馬斯沒有選擇,不僅在對以立場上與溫和派看齊,與沙烏地等主導阿盟的大國看齊,還要與伊朗撇清。馬什阿勒強調,哈馬斯從來不在被佔領土之外從事武裝鬥爭,也從來不是一支地區性力量。這無疑向沙烏地等國家表明:哈馬斯只關注被佔領土的解放,無意參與地區大國或宗派力量的博弈。65日,沙烏地、埃及等8個阿拉伯和伊斯蘭國家集體與卡達斷交,理由之一是其支持和資助穆兄會和哈馬斯等「恐怖組織」。分析家們普遍認為真正的動機是清理門戶,遏制伊朗勢力在中東的擴張。這個事態表明,阿拉伯國家對哈馬斯及伊朗的清算還沒有完結,地緣矛盾和政教矛盾對巴勒斯坦獨立事業的衝擊依然在繼續。

由此,阿拉伯變局導致中東地區格局大變,也導致波斯人與阿拉伯人、什葉派與遜尼派之間的矛盾重新凸顯,地區陷入罕見規模的力量重組,巴勒斯坦問題不僅被嚴重邊緣化,巴勒斯坦的強硬派哈馬斯還相繼做出三次重大選擇:在敘利亞反對派與政府間二選一;在埃及穆兄會與軍方及其主導的世俗政府間二選一;在沙烏地和埃及等遜尼派陣營和伊朗為首的什葉派間二選一。這種大浪淘沙式的歷史抉擇,也許迫使巴勒斯坦人在民族苦難延續70年後,認真反思獨立歷程,慎重考慮未來發展方向與策略。

結論與展望:

70年獨立運動得失及未來出路

本文通過歷史研究法和文獻研究法,從6個視角集中耙梳和分析了70年來外部干擾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的非以色列因素,以期全面、客觀認識巴以衝突的敏感性和複雜性。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本文旨在探究外部因素緣何未能有效推進巴勒斯坦獨立建國進程,因此重點是分析各外部因素中的非向前作用力,這並不意味著各因素沒有產生積極作用。而且,上述外部因素在70年的巴勒斯坦獨立建國進程的各個時段作用不甚相同,在某一歷史時期一種或兩種因素會起到突出作用。總體看,六方面因素相互交織,共同作用。

(一)多維度認知巴勒斯坦獨立建立問題的複雜性與艱巨性

第一,巴勒斯坦問題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自我確立民族身份並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一場政治和社會運動,巴勒斯坦人既要擺脫以色列佔領並建立主權國家,又要獨立於阿拉伯和伊斯蘭大家庭,確立「巴勒斯坦人」的內外認同,進而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這是巴以衝突的核心所在。

第二,巴勒斯坦問題也是曾經流行於中東地區的泛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的組成部分,因此,它與這場運動形成休戚與共的關係,既得益於周邊阿拉伯民族主義思潮的理論滋養,得益於阿拉伯國家的長期道義和物質支持,同時又受制於這種大家庭式的地緣政治環境,巴勒斯坦人無法獨來獨往,也不能獨善其身。

第三,巴勒斯坦問題產生於傳統中東權力結構解體,新老霸權交替和冷戰格局形成的時代,因此,它又無可逃避地成為大國博弈的棋子,成為冷戰陣營中東大戰場的邊緣問題之一,無法成為冷戰主要玩家優先考慮的戰略與核心問題,可有可無是一種歷史常態。

第四,巴勒斯坦是一神教的共同聖地,更是伊斯蘭教的核心區域。因此,主要人口為穆斯林的巴勒斯坦人及其獨立事業,自然無法擺脫宗教因素的深刻影響,進而將民族獨立運動置身政教爭奪的夾縫中。這種政教層面的排斥與衝突,導致巴勒斯坦內部力量沿著意識形態邊界形成巨大鴻溝,造成長期分裂和內耗,客觀上也羈絆了獨立建國進程的推進,無論是遜尼派的穆斯林兄弟會思想,還是什葉派的伊朗伊斯蘭革命,都波及巴勒斯坦獨立進程並造成負面後果。

第五,巴勒斯坦問題是中東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穆斯林遜尼派和什葉派地區博弈的一個議題公約數和道義交集點,進而加劇了問題的複雜化和敏感性。尤其是自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以後,巴勒斯坦問題已超越原有的民族主義運動,被罩上神秘的宗教聖戰光環,成為剝離民族、地域和教派外衣的超級政治議題,不僅進一步被複雜化,還成為重構中東地區格局的話語工具。2017年的哈馬斯政策變調,以及65號卡達遭受的「斷交風暴」,就是這種巴勒斯坦問題畸變和異化的連鎖反應和總爆發。

我們通過梳理可以看到,自從巴勒斯坦問題產生,它一直伴隨著地區力量變化和格局調整,並被不同時期的地區內外勢力和思潮裹挾,巴勒斯坦人既無力單獨實現建國目標,也沒有條件完成內部整合,更無法形成統一的和平進程條件和談判籌碼。另外,巴勒斯坦人既不得不借重地區和外部力量來尋求民族目標的實現,又被迫捲入複雜紛繁的地緣博弈,並常常成為犧牲品。解決巴勒斯坦問題,說到底,取決於巴勒斯坦內部是否實現團結,獨立自主做出歷史抉擇,並勇敢地爭取與以色列實現公正和持久和平;否則,置身於複雜的地區博弈,巴以衝突永遠沒有出路。

(二)巴勒斯坦獨立和建國取得的成績

縱觀70年來巴勒斯坦實現民族獨立和建國的艱難歷程,我們可以發現,巴勒斯坦人經過多少代人的艱苦卓絕努力,以及國際社會的不懈支持,在自決前途的道路上取得不少成績,也存在不少問題。巴勒斯坦獨立運動70年來取得的成績主要包括:

第一,完成民族身份構建,提高民族政治地位。巴勒斯坦人已實現由「阿拉伯人」向「巴勒斯坦人」的民族身份轉換,由巴勒斯坦「難民」向巴勒斯坦「人民」的角色跨越,初步達成置身於世界民族之林的目標,取得民族獨立運動的重要勝利。

第二,獨立建國初步獲得各方認可。100多個國家和聯合國等數十個國際組織已接受和承認法理上的「巴勒斯坦國」,國際社會廣泛接受巴勒斯坦的民選政府和外交機構,給予巴勒斯坦國其他屬於主權國家的識別和政治待遇。以色列也原則上準備接受和承認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只是需要和它首先解決最終地位問題。

第三,實現了初步自治。自1994年起,巴勒斯坦在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實施主權有限、地域有限和人口有限的過渡自治,雖不完整但有效地體現了構成一個國家獨立運行的三大要素:人口、領土和政權,初步實現了對外經濟、貿易和投資等方面的獨立。

第四,贏得廣泛國際同情和支持。巴勒斯坦作為民族國家時代唯一也是最後一塊國際法地位沒有爭議的「被佔領土」,獲得世界輿論的廣泛同情和支持,為巴勒斯坦實現徹底和永久獨立儲備了強大的道義力量和外部資源。

(三)巴勒斯坦獨立運動尚未解決的主要問題

第一,巴勒斯坦內部從來沒有實現過有效整合與團結,缺乏超越派系的一元化領導機制,導致有限的力量和資源被攤薄、稀釋,不僅長期陷入嚴重內耗,嚴重削弱了自身與以色列博弈的實力,也給外來力量插手巴勒斯坦事務留下空隙,也事實上削弱了民族與國家認同。

第二,巴勒斯坦各派從來沒有形成統一的獨立目標、領土範圍、奮鬥理念和實現路徑,內部山頭林立,不僅長期各執一端,矛盾重重,紛爭不斷,而且始終無法形成高度一致和明確清晰的談判訴求、共同政策和協同團隊,無法整體體現全體巴勒斯坦人的集體意志和核心共識,無法與以色列進行富有成效和可持續推進的和平談判。

第三,巴勒斯坦問題雖然號稱中東爭端核心問題,但是,從來都是地區各種力量和潮流博弈的遮羞布和發酵劑。巴勒斯坦各派既想藉助外部力量彌補自身實力的不足,但也難以擺脫強大外力的左右和利用;既成為中東衝突的長久冤屈者,又成為各種勢力博取私利的地緣抓手,最終無法擺脫龍套角色和被邊緣化的命運。

第四,巴勒斯坦問題不完全是巴以雙邊問題,難民前途,邊界劃分,水資源分配、邊界安全控制,以及耶路撒冷歸屬等,都帶有不同程度的多邊色彩和性質,這導致巴勒斯坦人既無力單獨達成民族獨立和收復部分失地的目標,更無力左右整個中東和平的塑造進而為上述多邊問題解決創造條件。

在筆者看來,可以想象的出路在於,巴勒斯坦人必須從歷史迷思中徹底醒悟,擺脫現實政治中阿拉伯民族主義、伊斯蘭教共同體意識兩大磁體的左右和干擾,儘快實現內部力量整合與統一,形成可以充分代表被佔領土內外所有巴勒斯坦人權益的合法談判機制,在不受任何外力影響的前提下,與以色列通過協商談判,達成全面、公平、持久並切實可行的「兩國」解決方案。否則,巴勒斯坦問題將永遠難以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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