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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有什麼成本?答出了30萬律師的心聲!

法務之家綜合

編前語:

成為律師之後,身邊的朋友多會找到我,有的諮詢法律問題,有的要起草一份協議,有的審核一個合同,更有甚者說你幫我發一份律師函,你幫我打個小官司,卻從來不會提到費用,如果主動跟朋友說請支付律師費,很多朋友不加思索的回答,你律師動動嘴、看看文件有啥成本啊?!律師真的就沒有成本嗎?今天,就把律師的成本曝曝光,如果總是置於陰暗角落會發霉,供朋友們傳閱!

做律師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很多人戴著有色眼鏡看律師,總是會把律師和寶馬轎車、豪華別墅和名流巨賈聯繫到一起,認為律師是一個風光、體面的職業,卻很少有人注意到做律師的成本。

(一)時間

之所以把時間成本列為法律學子最為重要的資源,是因為從一名法學院的莘莘學子到一名執業律師,會把一個年輕人的最為寶貴的時光、夢想和激情耗費殆盡。

試想,大學四年,取得大學部畢業證書,才有資格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通過對最近幾年全國的司法考試通過率,我們可以得出,基本上保持在10-15%左右,大城市通過率高一些,中小城市通過率低一些。也就是說8個考生里能順利通過的只有一人。

「司法考試」被譽為天下第一難考的職業考試,為何通過率那麼低?難在哪裡呢?那就讓我們看看司法考試都考什麼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月1日後改為民法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調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劵投資基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劵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企業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大會選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域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域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人民法院終結執行行為提出執行異議期限問題的批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以上只是司法解釋的冰山一角,還有很多的司法解釋呢?每一個司法解釋都需要認真研究,雖然考試的時候可能就涉及到1-3分,但都需認真研究,而過了司法考試,還需要一年的實習期才能成為真的律師,期間還需要學習和面試。

律師圈的人都知道,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有律師證並不代表有業務能力、辦案經驗和人脈管道,需要經過大約3-5年的煎熬、折磨和掙扎,律師才有可能「脫胎換骨」,從新(青年)律師成為有一定業務能力、辦案經驗和人脈管道的律師;而這時一個律師基本上都30周歲了,年齡上屬於「而立之年」,但是事業上可能是「剛剛起步」。

上面說的只是10-15%的能順利通過的幸運者、佼佼者;而那些85%-90%的法律學子是否參加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N次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即使通過後能否從事律師行業?即使從事律師行業能否堅持到底?......而這一切都是個未知數。

(二)經濟成本

剛才給諸位計算了一下做律師的時間成本,那麼做律師除了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外,最為重要的可能就是經濟成本了。

成為一名最基礎的執業律師成本核算
法學基礎教育(四年)司法考試(階段)實習律師
(一年)
執業律師(一年)
學費:6500元/年培訓:12800元/次培訓:24000元/年社交:18000元/年
住宿:1400元/年報名:220元/次日常:24000元/年著裝:9600元/年
日常:12000元/年日常:3000元/階段社交:9600元/年車馬費:18000元/年

PS:以上粗略的一算,從大學直到度過初期執業一年的時間需要:198820。其中還不包括其他額外的開支、時間成本和一些隱性放棄的東西。

例如:執業律師永無止境的學習培訓費、律師的生活租房費以及隨著執業時間同比增長的社交費用。

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這句話一點都不假。所以,今天你覺得律師隨口就可以回答的問題都是多年的努力付出換來的。

就連考個律師證都需要16萬!

(請忽略「保過」二字)

(三)身心健康成本

有數據顯示,84%的律師每天的工作時長是大於8小時的,也就是說在標準工作時間內,律師沒辦法完成手上的工作,且基於法律服務的特殊性,當你在晚上十點鐘還在修改甲方派來的合同時,可能一會兒又有乙方打電話過來告知急需修改另一份合同,於是,加班熬夜成了家常便飯。

也許超負荷的工作,並不會把律師的身體搞垮;但是巨大的精神壓力,卻有可能使律師瘋狂。律師是自由職業,導致律師沒有編製、沒有底薪、沒有社保,律師幾乎成了「三無人員」。

最近幾年,律師因體力不支,英年早逝的律師大有人在,2017年截至目前,已經有十四位英年早逝的律師,立刻了我們。

一位女律師曾說:「我錯過了孩子每一個關鍵的時刻,他會叫媽媽時我不在,他會走路時我不在,他生病的時候我不在……我真不知道還是不是一個合格的媽媽。即便如此,還是感到體力不夠用,腦子不夠用,時間不夠用……」

律師正在拿自己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開玩笑,何人不知,何人不曉?但是,又有誰能不蹈覆轍,又有誰能逃過厄運?

(四)職業風險成本

律師職業是一個高危職業,最近幾年律師被構陷的案件時有發生,不但沒有引起高層和司法行政機關的足夠重視,反而加重了律師的負面形象,給律師執業造成了沉重的壓力。

(一)人身風險:律師在參與刑事訴訟活動的過程中,因其特殊身份、特殊職責所導致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傷害等刑事風險。首先,《刑法》第306條規定,有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行為,構成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其次,在刑事庭審之前,故意或過失將案件卷宗內容泄露出去,則會構成《刑法》第398條規定之泄露國家秘密罪。

(二)權利風險:是指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可能會被國家機關吊銷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責任風險。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能會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追究刑事責任:(1)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2)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等相關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行賄。(3)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後,幫助犯罪嫌疑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瞞真相。(4)指使證人作偽證。

(三)人格風險: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可能受到人格、名譽損毀的風險。首先,來自司法機關的個別司法人員,權力意識較重而法律意識較輕,當律師與其意見不統一時,有些執法人員會為難律師,使律師下不了台。其次,當事人的目的沒有達到,有時當事人不會去考慮案件的其他因素,而只認定律師收了錢,就必須要達到他的目的,一旦沒有達到他的預期目的,便會將所有的不滿、怨恨統統遷怒於其代理律師。

另外,對方當事人敗訴,也有可能將自己的失利都歸咎於對方律師的身上,會認為「你這個律師就為壞人說話,不是你,我不會敗訴」,一旦其失去理智律師的風險就會出現。

……

行文至此,律師有什麼成本?對於這個問題,我想,大家都有了自己的認識。因此,請尊重律師的專業勞動價值!也請善待和珍惜您的律師朋友!尊重別人,也是自己的修養,懂得尊重,才會相互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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