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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逗你笑的人,才是春藥

文丨搖鈴鐺

微博博主@AzureS蔚藍 曾經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大意是他在商場里排隊買冰激凌,走過來一個孕婦,孕婦跟她旁邊的男人說「老公我想吃冰激凌」,男人走過去問了價,十五塊錢一支,男人拽著孕婦就走了,孕婦不走,男人急了「敗家玩意,吃這麼貴的東西,十五塊錢頂我一盒煙了,快走!」……他當時說:「我在旁邊看得挺難過的。」

當時的我,也看得挺難過的。

下面有人說離婚吧,十五塊錢的冰激凌都不願意給買,這日子過得還有什麼意思。也有人說再怎麼樣也不能勸人離婚,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啊。

那瞬間,我突然想到了阿琳。

阿琳之所以和男朋友分手,跟十五塊錢的冰激凌也差不多:她戀愛四年,情人節從沒收到玫瑰。

乍一看也會覺得:就一束玫瑰,多大點事啊。

就好像你也會覺得,一個冰激凌就勸人離婚會不會有點過了。

但是我如果告訴你,當你發現一個即將和你共度一生的男人,即使知道做一些舉手之勞的小事能讓你開心。可他也因為他所謂的狗屁原則和道理,而總是選擇不做,寧願讓你失望傷心。

你覺得這還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嗎?

跟大部分嚮往浪漫的女生一樣,阿琳喜歡花。她喜歡拿著男朋友送的花,招搖過市的感覺。可是在一起這麼久,男朋友從未在情人節送過她花——即使她屢次提出,也無動於衷。

理由也很簡單:太貴,不實際。喜歡花的女孩子都虛榮、不務實。

你瞧瞧,摳門就算了,還給自己戴一頂清高接地氣的帽子。

這樣的片段,在四年的戀愛中很多。他堅持著他的道理,卻不顧阿琳的感受;阿琳壓抑著自己的需求,只為了迎合他的原則。

在這段戀愛里,阿琳看他的手機是絕對禁忌,即使他抱著聊天傻樂一整晚也不行。

不能過問他的私事,即使和異性來往甚密也是他的隱私。

從來不送她禮物,因為他說「相愛是很純粹的事情,跟物質無關」。

他不會陪阿琳去做任何她喜歡,但是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除了上床前,他從來不會主動討阿琳歡心。

因為他說:如果你喜歡我,就會信任我。你喜歡我,就不要逼我。

看上去是不是很對?

其實純屬放屁。

阿琳分手的時候,對他這樣說道:我家樓下就是花店啊。明明是一件隨手就能做到的事情,你也不願意為我做。一束花要多少錢呢,而你只關心你的「道理」。

這樣的事情太多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如果我們結婚了,我要忍受幾十年,你只關心自己感受的日子。我想想都害怕。

廉價的開心都不願意給我,我怎麼期待以後跟你一起能幸福?

既然你沒那麼喜歡我,那我不如討個乖,放開你。請你,跟自己的「道理」去過日子吧。

朋友都知道:射手座的我腦子一根筋,單身時總會和許多異性朋友稱兄道弟。

但是自從和劉彥祖在一起后,我就幾乎跟男生絕緣了。

因為我不想讓他不開心。

沒錯。我覺得所謂愛情,就是不希望看見對方不開心的樣子。

你會情不自禁的為他花錢。

看見他收到禮物以後高興的表情,你心臟快樂得要炸開。

你會不自覺的為他疏遠了異性。

因為你知道他需要的是唯一,他最開心的是你眼中只有他的倒影。

你會主動把自己所有的社交網路密碼都告訴他。

會主動把他介紹給你所有的朋友,說「這是我對象」。

因為你希望能給他足夠的安全感,就像他給你的那樣。

你會想為他下廚,即使你對做飯一竅不通;

你會去陪他打遊戲,看他打籃球。

因為自從和他在一起,他的愛好,也成了你喜歡的事情。

總有人問我愛是什麼。

其實在我看來,愛不是單純為你花了多少錢,或者花了多少時間。

因為花錢,可能因為他正好有錢。而他恰好紳士,習慣了為女生一擲千金;

花時間,可能因為他正好很閑。有個免費床伴加玩伴,何妨一起浪費光陰。

愛是什麼?

是他會不會放下自己無傷大雅的「原則」、「底線」和大道理,只是因為希望看見你開心。

是生活中點點滴滴積累起來的小事,成了你們之間彌足珍貴的回憶。每一次感動,都讓你在想分開的時候多一分不舍。

我不是不知道玫瑰花和禮物不實際,但我就希望你能為了看見我開心,而選擇你原本不擅長的浪漫。

真心實意對一個人好,能有多為難呢?

如果你知道怎麼做可以讓我有安全感,你知道怎麼做能讓我開心。

隨手就能做到的小事你卻不做,那麼只有一個原因。

比起我,你不過是更愛自己。

所以姑娘呀,永遠記住一句話:

每天惹你哭的人,是毒藥。

能逗你笑的人,才是春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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