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駕駛人
為了逃避交警蜀黍對其違法行為的處罰
想出各種花招來遮擋號牌
以為這樣交警蜀黍就會看不見嗎?
蜀黍可個個都是火眼金睛!
3月15日上午,交警蜀黍在日常巡邏中,
發現一輛路邊的麵包車車牌被人為遮擋。
根據《道理交通安全法》規定,
故意遮牌這類交通違法行為
駕駛員將面臨罰款200元,
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
需要培訓學習7天並且重新報考科目一。
對於涉牌涉證違法行為(涉牌涉證除了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外,還包括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等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的 | 罰款200元,扣12分; |
2.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 | 罰款2000元,扣12分; |
3.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 | 罰款2000元,扣12分,處15日以下拘留; |
4.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 | 罰款200元,扣12分。 |
其實,有些車主們費盡心思的遮擋號牌,就是怕違法被拍。
但是,蜀黍提醒大家,不要得不償失,故意遮擋車牌會比違規停車處罰要重很多。
與其想著如何逃避處罰,不如在駕車時,自覺做到抵制交通違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