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寧夏調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
支付比例平均提高5% 20種特殊病種再提1%至2%
寧夏人社廳、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從2017年起,寧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7元,同時還對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進行了調整。
具體調整為:一是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維持2016年水平不再上調,即銀川市9500元,石嘴山市9400元,吳忠市9300元,中衛市9300元,固原市在2016年水平的基礎上下調300元,為8100元。
二是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比例,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在2016年支付比例的基礎上平均提高了5%,其中患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肺癌、食道癌等20種特殊病種的支付比例,在此基礎上又提高了1%至2%。此次調整的相關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記者 馬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