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融辦7月12日下發《關於互聯網平台與各類交易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提出,相關與各類金交所合作的平台需於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金交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並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不允許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不能拆標、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不允許將高風險產品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
P2P違規聯姻金交所模式被叫停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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