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810 股票簡稱:山東赫達 公告編號:2017-028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沒有新議案提交表決。

3、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以往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的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14:30。

(2)網路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25日15:00 至2017年5月26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西北外環路(原「西北外環路」)999號公司三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畢心德先生

6、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投票表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數量44,150,82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6.2022%。其中:

(1)現場會議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5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量44,150,82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6.2022%。

(2)網路投票情況

通過網路投票出席會議股東共0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量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中,中小投資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17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量3,617,96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7861%。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3、北京市齊致(濟南)律師事務所委派的見證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出具了見證意見。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以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4,1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路投票)的比例為100.0000%;反對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路投票)的比例為0.0000%;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路投票)的比例為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同意3,617,96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路投票)的100.0000%;反對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含網路投票)的0.0000%;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總數(含網路投票)的0.0000%。

本議案為普通決議事項,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同意即通過。

2、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4、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5、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6、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7、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8、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9、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本議案所稱關聯交易,系本公司與參股公司之間發生的貨物銷售,所有股東均無需迴避表決。

10、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10.1選舉畢心德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得票數44,150,720票,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以未累積的股份數為準,下同)總數(含網路投票)的100%。

其中,中小投資者投票數3,617,861票,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以未累積的股份數為準,下同)總數(含網路投票)的100.00%。

畢心德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2選舉畢於東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畢於東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3選舉畢松羚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畢松羚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0.4選舉譚在英女士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譚在英女士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1、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11.1選舉庄殿友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庄殿友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1.2選舉梁仕念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梁仕念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1.3選舉李洪武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李洪武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2、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12.1選舉王敦華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王敦華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12.2選舉畢於壯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畢於壯先生累積投票得票數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

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當選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13、審議通過了《關於制定<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

酬管理制度>的議案》;

14、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15、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的議案》;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同意即通過。

16、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7年-2019

年)>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齊致(濟南)律師事務所李瑩、劉福慶律師現場見證,並出具了見證意見,該見證意見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會議召集人資格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齊致(濟南)律師事務所《關於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810 股票簡稱:山東赫達 公告編號:2017-029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於2017年5月19日以電話、電子郵件形式向公司全體董事發出了關於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或「會議」)。本次會議於2017年5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畢心德先生主持,本次會議以現場加電話會議方式召開。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作出決議如下:

1、審議通過《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表決結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該議案。

同意選舉畢心德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職務,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畢心德先生簡歷見附件。

2、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同意聘任畢於東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畢於東先生簡歷見附件。

3、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同意聘任畢松羚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會秘書職務,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畢松羚先生簡歷見附件。

4、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

(1)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聘任畢松羚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2)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聘任譚在英女士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3)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聘任邱建軍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4)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聘任畢耜新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5)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同意聘任楊丙剛先生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上述五人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畢松羚先生、譚在英女士、邱建軍先生、畢耜新先生、楊丙剛先生簡歷見附件。

5、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同意聘任畢松羚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財務總監職務,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畢松羚先生簡歷見附件。

6、審議通過《關於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換屆后,根據《公司章程》等公司內部制度的有關規定,需要重新對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進行選舉,提議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組成人選為: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選舉董事長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個人簡歷

畢心德,男,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54年12月生,大專學歷,工程師、中共黨員;淄博市十三屆和十四屆人大代表、周村區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曾被多次評為淄博市優秀民營企業家。曾任周村區王村鉚焊廠廠長、淄博石墨化工設備廠廠長、工程師;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公司董事長。畢心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9,739,147股,系公司董事畢於東先生之父,與畢於東先生為一致行動人,系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畢文娟女士系畢心德先生之女。畢心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畢於東,男,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1年10月生,大學部學歷;淄博市周村區第十七屆人大代表,周村區工商聯協會副理事長,曾被評為「淄博市勞動模範」。曾任公司外貿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常務副總、董事會秘書、董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總經理。畢於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02,305股,系公司董事畢心德先生之子,與畢心德先生為一致行動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畢文娟女士之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畢松羚,男,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1年9月生,大學部學歷。曾任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畢松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1,522股,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已取得證監會認可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譚在英,女,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5年4月生,研究所學歷,2011年9月-2016年6月,曾在赫克力士天普、瀘州北方纖維素公司、南京岸寶紙業、成都岸寶紙業擔任應用技術經理、副總經理、廠長、生產總監等職務。2016年7月加入山東赫達,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纖維素醚事業部總經理。譚在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公司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邱建軍,男,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4年8月出生,大學部學歷。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任公司預算科科長,1998年7月至1999年5月任公司供應部部長,1999年6月至2000年6月任公司質檢部部長,2000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公司纖維素醚事業部車間主任,2003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纖維素醚事業部經理,2007年11月至2011年6月擔任公司董事,2010年12月及2011年6月至今先後被聘任為公司副總經理。邱建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42,288股,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控股股東畢心德先生之外甥,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畢耜新,男,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1年12月出生,大專學歷。1992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公司石墨設備事業部車間主任,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公司營銷中心副經理,2005年1月先後至今任本公司石墨設備事業部副經理、經理,福川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2013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畢耜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86,528股,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楊丙剛,男,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5年出生,2011 年至今,擔任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一職;2016年10月起任公司副總經理。楊丙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205股,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控股股東畢心德之妻侄,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810 股票簡稱:山東赫達 公告編號:2017-030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於2017年5月19日以電話、書面送達方式向公司全體監事發出了關於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或「會議」)。本次會議於2017年5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由監事王敦華先生主持,本次會議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全體與會監事認真審議,作出決議如下:

審議通過《關於選舉王敦華為第七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該議案表決結果為: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同意選舉王敦華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監事會主席職務,任期自本次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七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王敦華先生簡歷見附件。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監事會主席簡歷

王敦華先生,1954年7月出生,大專,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6年8月至1985年9月于山東省輕工業機械廠任工人、調度員,1985年9月至1994年10月于山東省輕工業機械廠任車間主任、生產計劃科副科長、科長,1994年10月至1998年9月於齊魯莫爾玻璃機械有限公司生產安全處任處長,1998年9月至2002年10月于山東三金玻璃機械集團有限公司任總經理助理,2002年10月至2014年6月於山東三金玻璃機械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11年6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監事會主席。王敦華先生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係,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列示的「失信被執行人」。

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選舉董事長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根據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山東赫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在審閱相關資料后,現就公司選舉董事長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我們經過認真審查畢心德先生、畢於東先生、畢松羚先生、譚在英女士、邱建軍先生、畢耜新先生、楊丙剛先生的履歷,未發現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網公開的「失信被執行人」;

2、我們認真審查了畢於東先生、畢松羚先生、譚在英女士、邱建軍先生、畢耜新先生、楊丙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工作績效等情況,認為其具備擔任相應職務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領導能力、專業知識和技術技能;

3、本次選舉及聘任經過董事會審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基於上述原因,我們同意選舉畢心德先生為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同意董事會聘任畢於東先生為公司總經理,畢松羚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同意董事會聘任畢松羚先生、譚在英女士、邱建軍先生、畢耜新先生、楊丙剛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畢松羚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

獨立董事:

庄殿友

年 月 日

獨立董事:

梁仕念

年 月 日

獨立董事:

李洪武

年 月 日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