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老百姓發現,去醫院看病時,挂號費、診療費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醫事服務費,藥品價格也有升有降。
這是因為,4月8日,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正式實施!
因為對新設立的醫事服務費不了解,很多患者只覺得醫改后「挂號費」漲價了...
更有一些患者認為,此次醫改並沒有降低患者的醫療費用,是「換湯不換藥」....
由於此次改革同時取消了15%的藥品加成,雖然給很多患者帶來了實惠,但一些藥師覺得取消了藥品加成,自己的勞動技術價值便沒有了...
對於這些「質疑」,此次醫改政策的主要制定方北京市衛生計生委有什麼回應?
快跟著健康北京一起來看看吧!
醫事服務費 ≠ 醫師服務費其中也包含藥師服務費和部分管理服務費健康北京:此次醫改,醫事服務費屬於新設立的項目,很多患者覺得設立醫事服務費就是挂號費漲價了,對此,你們有什麼回應?
答:設立醫事服務費是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中提出的創新做法。
儘管自2012年開始,北京市已經在5家市屬綜合醫院開展醫藥分開的試點。但是,由於試點範圍相對較小,對於廣大市民而言,大多數人是第一次接觸醫事服務費的,因此有不同的認識是很正常的。
所謂「一是」,就是說醫事服務費實質是對醫療機構運行成本的補償,具體而言包括對醫療服務、葯事服務以及部分管理服務(如挂號管理)的成本補償。
所謂「三不是」,首先,醫事服務費不是醫師服務費,醫事服務費包含了原來的診療費,也就是醫師的技術勞務,但同時還包括了葯事服務和部分管理服務。
其次,醫事服務費不是對醫療機構藥劑科和藥劑師技術勞務的否定,藥劑科和藥劑師的技術勞務價值已經包含在醫事服務費中。
再次,醫事服務費不是挂號費變相漲價。
所以,醫事服務費補償的成本範圍,遠遠不僅是挂號等管理服務,而是包括了醫療服務、葯事服務。拿醫事服務費與原來的挂號費、診療費簡單比較,認為這是變相漲價,這種認識是不準確的。
此次醫改目的:不是降低醫療費用健康北京:有人認為,取消藥品加成、挂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患者一場病看下來,醫療費用並沒有下降,這次改革是換湯不換藥,你們如何看待這種說法?
答:此項改革的當期目標,並不是降低醫藥費用而是轉換機制。
設立醫事服務費,取消藥品加成、挂號費、診療費,是對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重大改革。
為了實現補償機制的平穩轉換,在過渡階段採取了「總量控制、費用平移」的原則測算設定費用標準,因此此項政策實施后醫藥費用應該總體上是平穩的,從實施近幾天的情況來看,也確實是如此。
具體到不同病人身上,由於每位患者的醫療服務、用藥範圍不同,其醫藥費用是有升有降的。
另外,此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堅持「三醫聯動」原則,同步出台了基本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政策,也平緩了醫藥費用上漲對其個人負擔的影響。
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的機制轉換作用,集中體現在醫事服務費對藥品加成政策的替代上。
醫事服務費作為補償政策,相對於藥品加成政策而言,具有七大突出的制度優勢:
1. 激勵機制不同。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管理,相當於打包付費,有促進醫療機構降低相關成本的激勵,而藥品加成政策有鼓勵醫療機構多開藥、開貴葯的激勵。
2. 醫療機構補償效果不同。醫事服務費是技術勞務項目,可以100%補償醫療機構,藥品加成政策下藥品費用只有不超過13%空間可以用於補償醫療機構。
3. 費用增長空間與費用影響不同。醫事服務費單次費用是固定的,而藥品加成的單次費用是開放的,對醫藥費用最多可產生7倍左右的放大效用。
4. 對醫療安全質量的影響不同。設立醫事服務費,醫療機構藥品使用激勵中性化,有利於促進醫療機構和醫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而在藥品加成政策影響下,醫院為了增加收入,容易濫用藥物,對醫療質量安全產生負面影響,增加抗菌素耐藥性。
5. 醫療行為調整與監管難度不同。在設立醫事服務費下,醫療機構和醫生要增加經濟收益,必須增加提供門診和住院醫療服務,其實施有一定難度,需要額外的時間與資源消耗,患者、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保障部門也易於監督制約;在藥品加成政策下,醫療機構和醫生要增加經濟收益,醫生動動筆頭多開藥、開貴葯即可實現,其實施非常方便,也沒有額外的時間和成本,而監管卻很不容易。
6. 醫務人員的感受不同。醫事服務費體現了對於技術勞務的尊重,有利於增強醫務人員的職業尊嚴感,調動其改善醫療服務的積極性;而藥品加成政策下,醫務人員成了藥品推銷員,技術勞務得不到尊重,找不到職業尊嚴感。
7. 醫療資源配置效果不同。醫事服務費可以通過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和不同層次專家的分層定價,促進分級診療和院內層級就診,促進醫療服務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無論是從試點階段看,還是全面推廣實施近幾日的情況看,醫事服務費的促進分級診療和院內層級診療的效果十分明顯,到大醫院開藥的患者明顯少了,專家號中疑難重病患者的比例明顯增加,更多的疑難病患者有機會看上專家號。而藥品加成政策,則完全沒有此類效果。
健康北京:有很多外地患者擔心醫事服務費不能報銷,對於這個問題,你們有何回應意見?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一般按照設區的市實行地區統籌,不同統籌地區制定並執行各自的報銷政策。醫事服務費能不能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關鍵在於對這個收費項目如何認識。
北京市認為,醫事服務費是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因此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如前所述,醫事服務費是對醫療機構運行成本的補償,具體而言包括對醫療服務、葯事服務以及部分管理服務(如挂號管理)的成本補償,可以認為是對醫療服務、葯事服務的打包付費項目,而醫療服務、葯事服務毫無疑問是基本醫療服務的範圍。
因此,在此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中,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了《關於醫事服務費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醫事服務費納入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在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方面,早在2013年8月,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印發了《關於實施<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將「醫事服務費」記入「診察費」項目,其處理辦法同「診療費」。
健康北京:醫改后,設立醫事服務費,有患者反應跨科室開藥成本增加,不如以前方便了,對此你們有什麼回應?
答: 跨科室開藥存在一定的用藥風險,但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又確實有這樣的需求。經過多輪驗證和討論,北京市衛生計生委近期專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工作的補充通知》。
1. 醫師診療活動應以本專業疾病為主,根據病情需 要代開其它專科藥物為輔,並做好病歷記錄。
2. 院內信息系統可查看其它專科醫師對患者疾病診 斷和治療方案的記錄。
3. 代開其它專科的處方應屬於目前該疾病治療過程 的一部分,即為連續治療,病情無進展,不需要調整治療方 案(包括藥品、劑量、時間)。
此外,在一個診療單元內完成的各項化驗檢查,患者持報告結果請接診醫生解讀的不再收取醫事服務費。
此次出台補充規定的目的在於強化醫院內部管理,優化就醫流程,在改善醫療服務、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的同時,儘可能地滿足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