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晚,一男子無證駕駛又酒駕,被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現場查獲。鑒於該男子此前已有過多次交通違法行為且被處罰,此次將從重處罰。考慮到其獨自一人養育孩子的特殊情況,黔江區公安局決定等待其落實孩子上學事宜以後再執行處罰。
無證又酒駕,民警查獲「累犯」
8月15日晚21時,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巡防大隊城東、城西巡邏組,在解放路新華書店處,設卡開展集中夜查行動,重點查處無證、酒駕、超員、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
21時40分左右,一輛號牌為渝HXXXX5的小型貨車在民警示意下停車接受檢查,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值為7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即,民警對其身份進行核實,發現其並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
同時,民警還發現,在2011~2015年間,劉某華曾先後3次因為交通違法被交巡警現場查處,屬於屢教不改的「累犯」。
依法重處是必須,人性執法是溫情
民警當場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將劉某華駕駛的渝HXXXX5貨車依法扣留。劉某某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駕駛違法行為被依法傳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屢教不改、多次交通違法的劉某華將面臨從重處罰:拘留10天~15天,並處罰款2000元~2500元。
民警在辦案過程中得知,劉某華獨自撫養孩子,一旦執行拘留,孩子將無人照顧,因此決定,等待其落實孩子上學事宜以後再執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