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徐偉)2月28日,大康農業發布關於近期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稱,注意到有媒體報道公司與湖南漵浦縣農戶四年多前簽訂的養殖協議出現的歷史遺留問題,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內部自查。
2月27日,新京報刊發調查報道,記者在湖南當地採訪發現,除了農戶所舉報的單方面終止協議等情形,大康農業還在其幾年前的養殖項目中存在項目停工、後續進展無披露等遺留問題。湖南漵浦縣農戶聯名向當地政府及當地證監局舉報大康農業,要求公司為其曾經的多項承諾負起責任。
對此,大康農業在公告中稱,獲悉上述報道內容后,公司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內部自查。其稱,2013年起,原大康牧業與漵浦縣及周邊地區農戶簽訂了相應養殖協議合作共建豬場,並依據簽訂的協議執行,合同期屆滿后自動終止。
針對農戶反映的合同條款理解不一致等問題,大康農業表示會進一步核實情況,積極推動並協商妥善處理,如屬於合同期內應履行之未盡義務,公司將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