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從7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1.5%調整為1%。降費期限執行到2018年4月30日。
據了解,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階 段性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從2017年7月1日 起,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1.5%調整為1%。其中,用人單位費 率由1.2%下調至0.7%,職工個人費率保持0.3%不變。降費期限執 行到2018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並不影響待遇水平,失業 保險金依然為一類1081元/月,二類1009元/月。
同時,為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在支持企業穩崗方面發揮的作 用,蘭州市進一步優化企業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流程。改變以 前分散式的申報審批方式,優化為集中申報、集中審核、集中公 示、集中發放,明確公示申報基本條件、申報各階段辦理期限、 申報材料明細以及資金使用要求,讓申報企業明白政策,並監督 審批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企業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已全面啟動,將於6月 30日截止,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抓緊時間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