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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話
「
世界上最單薄的關係就是,默默的欣賞,繼而失去聯繫。但當真正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有的是想去認識他、接近他甚至成為戀人的勇氣。
你會覺得沒有什麼比出現眼前的人更幸福的事情。
今天的主角是一位大山裡的姑娘,自卑怯弱的醜小鴨遇見來自北京的男神,就一見鍾情了。她知道兩人在家境上、生活背景上有著巨大差距。
一直縮在殼裡的她,彷彿擁有了盔甲,從最年輕的時候開始了自己的夢。
「在這場女對男的追逐里,我努力成為更好的自己,縮短我們的差距,這樣是不是就可以接近你?"
我出生大山。十三歲以前寄住在姑媽家,十三歲以後為了不隨便嫁人努力學習,考到了我們州最好的高中就讀。
十六歲那年高一,我遇見了一個改變我一生的人。
那年為了證明一些可笑的東西我參加了一個全國性的現場作文大賽,靠學校的補助我第一次坐飛機第一次住酒店第一次去了首都北京。
那時的我是什麼樣子的?
遮住眼睛的劉海
狗啃一般的短髮
黑眼圈很大、油膩的皮膚滿臉痘
一百二十多斤的身材
從小被人說是小野種醜八怪書獃子。我的人生只有一個意義——證明我不比男孩差、證明我可以學得好、證明我可以走出大山走得更遠。
遇見他那天我記得一輩子。
為了不被人看不起,我省吃儉用買了一個二手的mp3。公車上司機猛然剎車,我就猛地一晃撞到了前面好多人,耳機扯掉了,音樂聲特別大。
我一直在說對不起,覺得自己很沒用,站都站不穩。
然後他出現了,扶了我一把,跟我說了第一句話:「沒事吧?」他直視著我的眼睛,很溫柔,眼神里沒有一絲絲嫌棄與看不起。
我就看著他,覺得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溫柔的人,我是真的感受到那種全世界只剩下一個人的感覺。
我看到他在人群里特別高,像一棵喬木一樣站得直直的,不像我總是弓著腰低著頭。我看到他認真傾聽每一個人說話,認真地思考,就是吃飯的時候也很安靜很文雅。
我一門心思地躲在人群里默默地注視著他,聽大家八卦他,和他的女同學套近乎。
我意識到,我喜歡上了一個人,很喜歡很喜歡。我也意識到,我和他隔著幾千公里的距離,這是跨越不了的鴻溝。
後來,我回了學校,他留在北京。我繼續投入瘋狂的學習。但是我總是會想起那個晴天午後對我溫柔地笑,眼睛裡面只有我的倒影的少年。
我一直靠他們學校的網站了解他的蛛絲馬跡,我總能在其中窺到他生活的冰山一角。
他得了什麼獎參加了什麼比賽幹了什麼。
我多希望有一天我能再見到他。
他彷彿我生命中的一束光芒。我突然發現,人生有那麼多種可能,有些人過著我不敢相信的生活,這個世界還有那麼美好的地方。
後來我聽到了一首歌,彷彿就是在唱我那時的心情。
「你是天上最受寵的一架鋼琴,
我是醜人臉上的鼻涕。
你發出完美的聲音,
我被默默擦去。」
怪情
歌
我開始改變,真真正正地開始改變。
我希望有一天我再遇見他時,能夠落落大方抬起頭,注視著他的眼睛,能夠和他並肩,聊一聊我的生活與夢想。
而不是卑微地自卑地躲在陰暗的角落遠遠地看著他。
--那之後我發了瘋地學習,
--發了瘋地減肥,
--發了瘋地改變生活陋習,
--發了瘋的了解我不知道他卻習以為常的東西,
--發了瘋地要成為一個能夠與他比肩的人。
我努力離他近一點更近一點,我為了一個不可能的人努力著努力著。我很厚的日記本里藏著我的小秘密與誠摯的期盼。
高三快結束的時候,好多人說我變得越來越好看了。然後我做了一件我至今想起來都覺得勇敢的事。
我頭腦一熱,給他寫了信。我在那年三月二十一日,給他寄了一封信,寄到他的學校,寫了班級姓名。我不知道我當時哪裡來的勇氣。
半個多月以後我收到了他的回信,他和我分享了他的生活,寥寥幾句。
信的最後,他拒絕了我,他和我說:
我十三歲以後,第一次哭,哭得撕心裂肺,像是要把這三年來相思的苦、學習的苦、期盼的苦統統哭出來。
我這麼努力,不是為了和你做朋友啊。那些曾經成為我動力的瞬間,就像飛馳而過的捷運,此刻讓我在現實的危險前停住了腳。
他不喜歡我,所以即使我以為很認真地迎合他、很認真地喜歡一個人就可以打動他,但就像他說的,我做的事情在他看來,也僅僅是感動而已。
愛你的人,無論你變成什麼樣都會愛你。不愛你的人,無論你變成什麼樣也不會愛你。
- END -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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