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爾濱禁止生產冥幣等迷信殯葬用品
據重慶晨報17日報道,在清明節來臨之際,哈爾濱市政府在3月14日發布通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發現,這是哈爾濱自2009年以來禁止違法販賣焚燒冥紙冥幣通告基礎上,首次提出嚴禁生產經營。
北京著名律師張新年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哈爾濱市政府的這份通告於法無據,涉嫌權力濫用,有違法治思維,也有損政府公信。
禁止生產經營殯葬用品引爭議,當地企業已不敢生產
3月14日,哈爾濱市政府網站公布了編號為哈政規〔2017〕15號的《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有關事宜的通告》,通告的目的旨在革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祭祀,凈化城市環境,建設美麗城區。
《通告》第一條即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違反規定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
《通告》依據的法律法規包括: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殯葬管理條例》,以及地方的《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
3月17日,記者先後詢問了哈爾濱市10多家生產冥紙冥幣的企業,均聲稱已不生產殯葬用品,一位商家表示,「這兩天上面查的挺嚴的,南崗區做這個的現在都沒做了。我們家這兩天也不敢做了,現在貨都是原來做的。」
該通告也引髮網友關注,網友評論認為,「一棍子打死!禁止大操大辦可以理解,全部都禁掉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梳理髮現,除哈爾濱外,黑龍江省沒有其他城市發布禁止單位個人生產經營殯葬用品的規定。國內其他省市大多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是高仿人民幣的冥幣。
從禁止佔道經營引導焚燒,到禁止生產殯葬用品
《通告》顯示,除了禁止生產經營殯葬用品外,還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禁止在城鎮街道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查詢發現,早在2009年,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就發布過《關於禁止販賣冥紙冥幣的通告》,已開始禁止「佔用城市道路販賣、銷售冥紙、冥幣的違章行為;禁止店外經營冥紙、冥幣」。
2014年3月,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布了《關於清理整頓違法販賣焚燒冥紙冥幣行為的通告》,再次強調禁止佔用城市道路、廣場等地從事販賣冥紙冥幣,同時明確焚燒冥紙冥幣的需在設定的祭祀鼎或焚燒桶內進行。
此次,哈爾濱市政府不僅發布了《通告》,還首次提出禁止生產經營殯葬用品。
哈爾濱市政府3月16日印發的《哈爾濱市依法治理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工作方案》要求嚴格監管生產環節:堅持源頭治理,依法對生產、加工祭祀用品的企業進行監管,規範其生產和加工行為;對違規生產、加工冥紙冥幣等迷信殯葬用品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對因生產、加工祭祀用品導致嚴重污染環境、危害公共安全的小造紙廠、小作坊,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在部門職責中,民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製作、經營冥紙冥幣等祭祀用品的企業、商家進行檢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律師稱《通告》於法無據,應予改變或撤銷
哈爾濱市政府發布並引起爭議的《通告》,在律師看來於法無據。
北京著名律師張新年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認為,當地政府可以用鼓勵、號召、倡議的方式來引導人民群眾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但以這種政府文件的形式來規制民間祭祀活動,涉嫌權力濫用,有違法治思維,也有損政府公信。
依法治國背景下,對於民間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即在法律沒有禁止的領域,都是百姓的自由空間,政府無權干涉;同時,對於政府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政府行為需要有法律支撐,在具體的執法活動中,行政處罰需由法律授權,行政強制執行也需由法律設定。各級政府出台的規範性文件也不得超越許可權,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張新年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在實踐中,有些地方政府有時會錯誤理解適用法律法規,出台一些非法文件,減損了轄區內公民的權利。傳統的祭祀用品,顯然不能一概地被定義為封建迷信用品予以禁止,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等民間喪事活動,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政府部門也無權予以查處。哈爾濱市政府出台的這份文件不僅與傳統習俗相違背,也於法無據,應予改變或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