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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致天津聯通:我只想要寬頻,不想+套餐!

本只想吃個漢堡,非要給整個可樂+的套餐

難為你想著怕我噎著

案例:寬頻到期無法續費

今年4月天津市河東區消費者孟女士到聯通營業廳辦理續費手續,不料被告知續費沒法辦,工作人員只推薦了幾款包括手機卡套餐、網路寬頻、網路電視業務的融合套餐

只能辦套餐?

孟女士曾表示這些套餐中除了網路寬頻外其餘項目都不需要,結果得到這樣的答覆:如果只申請寬頻業務,目前只能辦理速率為100M的套餐,而且當天辦不了,需向公司申請。

營業廳推責任,10010咋答覆?孟女士撥打了聯通公司客服電話10010進行諮詢,對方表示:目前該公司對於寬頻業務辦理工作未做具體要求,相關政策由各營業廳自行掌握。

套餐真的划算么?

北京兆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士利算了一筆賬:孟女士之前辦理的兩年50M包年業務僅需1580元,摺合每月約66元,現在有營業廳所列出的50M套餐收費標準摺合下來卻是150多元,明顯增加了孟女士的經濟負擔。

看來捆綁套餐看似優惠,但並不適用每一位消費者,對於不需要捆綁業務的消費者來說,還會造成經濟損失。

裝寬頻不是一項獨立的業務嗎?現在卻被告知不能單獨辦理寬頻業務,只能辦理綁定手機卡及網路電視業務的套餐。就想問問這麼做良心不會痛么?

記者暗訪

-普遍推廣「捆綁」寬頻-

這樣的反映還不少哩!

為此連日來,《消費者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暗訪了天津市近20家聯通營業廳發現
,推廣「捆綁」寬頻業務現象較為普遍。

工作人員向記者推介了捆綁套餐,記者提出只想辦理50M寬頻業務,對方表示只有辦理100M寬頻才可不捆綁其他業務。

隨後,記者又先後來到天津市勝利路營業廳、月緯路2號營業廳、博事營業廳、沐晨潤營業廳、中山路營業廳、鼎瑞盛營業廳、紫金瑞誠營業廳、奧騰世紀科技營業廳、永安道營業廳、大沽南路營業廳、金鐘河大街乾訊網路營業廳等近20家天津聯通營業廳進行了暗訪。

上述營業廳中,除沐晨潤營業廳外,其他營業廳均表示只能辦理寬頻捆綁套餐業務,不能單獨辦理寬頻業務。此外,捆綁套餐服務內容及資費標準並不完全相同。(快記住,天津的朋友們我們記者大大隻能幫到這了)

▲天津聯通月緯路營業廳的「捆綁」寬頻宣傳單。

記者調查發現,一旦辦理寬頻捆綁套餐后,在合同期內,如中途手機卡不再交費使用,會直接影響寬頻業務和網路電視業務的正常使用。

企業回復

-與調查事實不符-

天津聯通對此怎麼說呢?

針對上述投訴及調查情況,日前,記者向天津聯通發出《採訪函》,擬就為何強迫消費者辦理捆綁套餐、各營業廳資費標準為何不一致等問題進行採訪。

天津聯通公司回函《消費者報》稱,「寬頻產品分為包月、包年、融合套餐、單視頻業務四類,且全部涵蓋50M、100M、200M各檔速率。自有廳、合作廳銷售的產品及資費完全一致。」

●關於捆綁套餐

天津聯通表示,「各區分公司會在公司統一的標準資費體系下,根據周邊客戶消費水平、使用習慣等,結合促銷活動,包裝主推寬頻融合產品。廳內首推融合業務,但如客戶無手機需求,可為客戶辦理包月或包年寬頻,不得強行捆綁銷售。

2017年4月,公司已下發文件《關於重申不得強制捆綁銷售融合業務的通知》,規範寬頻業務銷售。」

關於資費

天津聯通在回函中還表示,「聯通寬頻實行統一的安裝收費標準,經過物價局報備,辦理新裝需繳納205元初裝費,包括『裝機工料費』(200元)和『工本費』(5元)。」

記者注意到,上述回函中所述情況與記者調查及消費者反映情況有諸多不符。

針對其回函中所說的「205元」的寬頻業務初裝費標準,記者進行了核實。記者詢問多家營業廳,回復告知的初裝費多數為305元,有的則更多,如沐晨潤營業廳為「355元」,大沽南路營業廳為「400多元」。對於超過「205元」的費用名目,各營業廳多解釋為「連接費」;記者問什麼是連接費,有的營業廳的回答是:「系統里顯示就是連接費。」

律師分析

-強制交易侵犯消費者權益-

北京兆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士利: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推出各種優惠活動來滿足不同消費者需求本是件好事,但有些活動把消費者不需要的業務通過活動進行捆綁,涉嫌強制交易,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同時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天津聯通經物價局報備的寬頻初裝費是205元,而營業廳卻收取305元甚至更高的費用,違反了《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近兩年,工信部在全國大力推進提速降費工作,捆綁銷售、加價銷售無疑增加了消費者負擔,天津聯通應加強對各營業網點的管理,提供合理、統一的套餐內容、收費標準,嚴厲懲戒隨意加價行為,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服務。

-相關鏈接-

工信部發文:專項整治寬頻接入三大頑疾

今年5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開展寬頻接入服務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通知明確,重點整治業務宣傳不規範、協議內容不完善、寬頻接入速率不達標問題。

針對業務宣傳不規範問題,工信部強調,各企業要切實落實《關於規範電信業務推廣和服務宣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進行業務宣傳時,應做到真實、準確、通俗易懂;實行明碼標價,標示醒目,價目齊全,確保用戶明明白白消費。不得有以下行為:

虛假宣傳或誇大宣傳,如將光纖到樓宣傳為光纖到戶,將未完成全面光改的小區宣傳為光纖全覆蓋,誇大寬頻接入速率,寬頻產品名稱與實際接入速率不符等;

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如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免費試用期結束后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費等;

隱瞞或模糊接入速率實現條件,如將共享帶寬宣傳為獨享帶寬,向用戶隱瞞共享情形下的接入速率,含糊其辭或使用晦澀難懂的表述誤導用戶等。

針對協議內容不完善問題,工信部強調,各企業要切實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規範電信服務協議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與用戶訂立互聯網接入服務協議時,要明確約定以下事項,並以顯著的方式提醒用戶注意:寬頻上、下行速率;與寬頻上下行速率對應的資費標準及交費方式;寬頻接入實現方式,如光纖到樓(FT-TB)、光纖到戶(FTTH)、非對稱數字用戶線路(ADSL)等。各企業要嚴格規範服務協議訂立行為,確保內容真實、完整、清晰,不得隱瞞或淡化限制條款,並按照與用戶訂立的協議提供服務。

對於寬頻接入速率不達標問題,工信部強調,各企業要嚴格落實《互聯網接入服務規範》要求。要在服務承載能力範圍內發展用戶,確保用戶寬頻接入速率達標。

工信部明確,專項整治時間為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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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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