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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四次婚姻背後不為人知的辛酸

這位劉姓婦人,不是一個浪漫之人,她對李白的詩歌完全不感興趣,對李白整天只知道飲酒作詩、高談闊論而不懂得掙錢養家,讓她過上吃香喝辣的生活,很快就感到了不滿乃至厭惡,二人關係,終於以離婚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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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天的眼光看,嫁給李白這樣的男人做妻子,實在是女人的極大不幸。他以追求理想為借口,經年累月在外面結交朋友,遊山玩水,飲酒作樂;家裡有田地,他不管不顧,做甩手掌柜;不但如此,他還生性風流,到處尋歡作樂。李白一生,除了做成詩人,可以說是一事無成。

李白一生結過四次婚,或者說有過四段婚姻生活。從文獻記載看,大致情形是這樣的:李白的第一、四段婚姻是較為正式的,中間兩段似乎只是同居;第一、四兩段婚姻的對象都是有來歷的婦人,她們的祖先都曾經做過宰相,而且都是權重一時的宰相,中間兩段婚姻,前者只知其姓劉,後者只知道是一個山東女子,姓氏都沒有留下來;李白第一、四段婚姻,不是常見的男婚女嫁形式,而都是「女婚男嫁」——李白做的是上門女婿,俗話所說的「倒插門」。

四段婚姻生活,李白當然是得到過不少快樂的,但是,煩惱也實在不少。

李白第一次結婚,是在二十七歲,婚姻的對象是安陸(在今湖北省)的許氏。許氏出身高門望族,其祖父許圉師曾經做過左丞相。許圉師的父親許紹更是了得,跟唐高祖李淵同過窗,後來被封為安陸郡公。許圉師因為小兒子許自然打獵時殺了人,為抵罪遭到貶謫。但是,百年之間,許家一直是簪纓滿門,相當興旺的。李白這一次結婚,居間搭橋牽線的是一位姓孟的州縣副職官員(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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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何以能夠高攀上這一門親事呢?文獻沒有明確的記載,學術界也沒有統一的看法。猜測起來,有多種可能。從許家角度講,一是可能許氏形貌不佳,年歲不小,再不結婚將有老死閨中的危險;二是李白條件不錯,會劍術,會作詩寫文章,相貌堂堂。從李白方面講,可能主要是為了方便進入上流社會,謀取仕途晉身的機會,實現他「申管晏之談,謀帝王之術……使寰區大定,海縣清一」的政治抱負。李白生於西域,長於西蜀,身世不詳,來歷不明,甚至有可能是胡人(陳寅恪先生有此說)。用今天的話說,他幾乎是外星人(賀知章說他是「謫仙人」,也許就包含這個意思)。要想躋身唐王朝的統治集團,這樣的身份顯然是不行的。因此,他要通過婚姻改變身份,取得通行證,同時也能擁有一份像樣的入仕人際關係資源——從後來的情況看,李白的這一動機基本上是落空了的。

李白跟這位許氏夫人大約生活了十年,生有一女一兒。女兒名平陽,兒子小名明月奴,后改名為伯禽。李白後來帶著兒女,移居東魯(今山東濟寧),詩文之中再也沒有出現許氏身影。有人以為許氏病故,有人以為婚變,沒有定論。我傾向於許氏系病故的說法。

李白在第一段婚姻期間,大部分時間過著類似隱居的生活。住在安陸白兆山桃花岩,造了石頭房子,開墾出山田。耕種之餘,每天讀讀書,時常呼朋喚友一起賦詩、飲酒。應該說,日子過得挺滋潤。估計前半段時間,夫妻的關係還是可以的。後半段時間,李白忽然頻繁離家外出,有時候是為了尋找做官機會,有時候是為了尋訪名勝古迹。合理想象一下,李白夫妻的關係可能有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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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婚姻,最讓李白煩惱的是入贅一事。入贅,在文化傳統中一直被認為是不光彩的事情。《漢書•賈誼傳》有「家貧子壯則出贅」的話,可知是窮人家孩子的一種不得已的出路。即使他是胡人,傳統觀念相對淡薄一些,但是,從李白內心講,顯然是不情願的。這種煩惱心思,他的一些詩文中有所流露。例如,《少年行》一詩的「遮莫姻親連帝城,不如當身自簪纓」,《鄴中贈王大人》一詩中的「投軀寄天下,長嘯尋英豪」、「富貴吾自取,建功及春榮」等詩句,都不難品味出李白的苦惱心情。

許氏病故之後,李白帶著兒女移居東魯。李白自己說移居東魯的原因是「學劍」,所謂「學劍來山東」(《五月東魯行》)。這當然是詩人在吹牛,實際情況應該是為了生計,投靠親友。李白的家族,大部分定居在山東。這大概就是後來杜甫等人稱李白為山東人的由來。到了山東不久,李白一位名叫李冽的堂弟(當時做著兗州長官佐副的官職),幫助李白續娶了一位劉姓婦人。

劉氏的這一段婚姻生活,李白無疑是很鬱悶的。他的遠大理想,他的詩酒山水之樂,一定都曾經遭受劉氏無數次的數落、嘲笑和痛罵——後來他在詩中把劉氏比作漢人朱買臣妻子,足以證明。這一時期,李白的痛苦也曾多次在詩篇中流露出來。《五月東魯行答汶上翁》中的「魯人重織作,機杼鳴簾櫳」、「舉鞭訪前途,獲笑汶上翁」等詩句可以看到,李白不切實際的言行舉止,遭到了魯人的譏笑。《南陵別兒童入京》一詩最後四句,「會稽愚婦輕買臣,余亦辭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顯然是跟劉氏離婚之後,李白鬱悶心情的一次大釋放。這是天寶元年(742年)的事,當時唐玄宗李隆基徵召李白入京,李白以為從此一去,榮華富貴唾手可得。於是,借著這一首詩,發泄了胸中積蓄的惡氣。有人說,這首詩是李白告別妻子兒女之作。我認為,這說法不通。李白得到徵召好消息的時候,「呼童烹雞酌白酒,兒女嬉笑牽人衣」,不見妻子的身影;假如還沒有離婚,以「會稽愚婦」指稱現任妻子,也不合情理。此外,有的詩歌注本將「南陵」說成安徽宣州南陵,也是錯誤的。這是東魯南陵。據李白研究專家安旗先生考證,在今天山東曲阜西南,全名叫南陵城村,人稱南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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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第三段婚姻,婦人只是妾,並未扶正。這位婦人原來是李白的一個鄰家女子,可能是李白看上她的姿色之後,再想辦法納為妾的。李白有一首《詠鄰女東窗下海石榴》詩,專門表現詩人對這女子的愛慕之情。詩如下:

魯女東窗下,海榴世所稀。

珊瑚映綠水,未足比光輝。

清香隨風發,落日好鳥歸。

願為東南枝,低舉拂羅衣。

無由一攀折,引領望金扉。

從這首詩看,李白很可能經過了一個暗戀、苦戀、追求的戀愛過程。如果把這一段婚姻理解為李白的自由戀愛,未嘗不可。之所以是納妾,而不是娶為正室,原因可能是這位鄰家女子只是普通民女,按照唐律,屬於士大夫階層的李白不得將其娶為妻子。

這位連姓氏都沒有留下來的妾,下落如何,是一直跟著李白生活,還是離婚、夭折了,都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她給李白生了一個兒子,取名頗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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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最後一任妻子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孫女,他們結婚的地點在宋州(今天河南商丘一帶),時間應是天寶十二載(753年)之前,李白五十歲左右。今天可以看到不少李白寫給這位宗氏妻子的詩歌體書信和他代替妻子寫給自己的詩歌,僅天寶十四載就有《秋浦寄內》《自代內贈》《秋浦感主人寄內》等,詩中飽含著思念之情。由此不難想象,宗氏是一位知書達理的婦人,李白對她是相當有感情的。

宗氏婦人基本上是跟李白偕老了的。安史之亂期間,兩人離多聚少。李白因為曾從永王李璘,被關進監獄,定為叛逆罪,長流夜郎。其間,宗氏夫人利用其家族關係,設法搭救。李白被赦免返回之後,兩人曾經重逢聚首。李白61歲那年,曾親自送宗氏去廬山拜訪尼姑。宗氏跟李白一樣,都是狂熱的道教信徒,兩人都嚮往得道成仙,一旦羽化而去,可謂志同道合。相比較而言,李白跟宗氏夫人在一起的十來年時間,應該是比較和諧的。

以今天的眼光看,嫁給李白這樣的男人做妻子,實在是女人的極大不幸。他以追求理想為借口,經年累月在外面結交朋友,遊山玩水,飲酒作樂;家裡有田地,他不管不顧,做甩手掌柜;不但如此,他還生性風流,到處尋歡作樂。李白一生,除了做成詩人,可以說是一事無成——沒有成為有名的劍客,沒有得道成仙,也沒有做成他景仰的范蠡、魯仲連那樣的人物。李白的詩名萬古流芳,美妙的詩篇給後人無限美的享受,但是,論養家糊口,論照顧妻子兒女,他實在是一個最不稱職的丈夫和父親。 本文摘自《歌者的悲歡:全面解讀唐代詩人》,丁陣 著,電子工業出版社,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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