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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新規7月1日起實施 市民買車更自主

長沙的汽車銷售異常火熱。長沙晚報記者 鄒麟 攝

長沙晚報記者 李金

加價銷售、必須店內買保險、異地划算的車買不了……隨著汽車進入尋常百姓家,買車時遭遇店大欺客受氣,也成為許多車主購車時的不愉快記憶和工商投訴的熱點。7月1日,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全面實行,新規有哪些亮點?如何避免4S店店大欺客?消費者如何看待新規的實行?

A現象

汽車銷售及售後成長沙工商投訴之最

近年來,隨著汽車產銷量不斷增加,汽車保有量已經過億,大家正享受汽車社會帶來的便捷。長沙汽車行業更是蓬勃發展,引進了大量世界知名汽車品牌落戶長沙,形成了9家在全國有影響力的較大的汽車銷售集團。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長沙有品牌授權的汽車經銷商(4S店)220家,授權經銷商網店達到1106家。2016年,累計完成乘用車(新車)銷售80.4萬輛,二手車置換交易37.5萬輛。

然而,快速發展的汽車消費市場和相對滯后的汽車服務提升能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廣大消費者對汽車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不高,汽車消費的投訴量逐年遞增。

根據長沙工商12315熱線和長沙市消費者委員會統計,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長沙工商12315熱線、湖南投訴在線共受理汽車銷售及售後服務投訴2150多起,佔總投訴量的10%,在所有商品和服務的投訴量中居於首位。

「質量、合同和售後服務是汽車消費投訴的三大熱點。」長沙市工商局副局長潘虹告訴記者,內容涉及霸王條款、不正當競爭、訂金糾紛、強制消費指定購買商業保險、三包承諾不兌現、變相漲價亂收費等方方面面。

記者了解到常見的問題主要包括:一些新車由於汽車質量不過硬,加上售後服務不到位,剛過保養期就出現問題;部分汽車經營者售前誤導消費者,一旦汽車交付出現困難或途中出現問題,經營者往往以各種理由拒不承擔責任;還有某些經營者在新車銷售過程中在隨車附件上做文章,或者刻意隱瞞車輛的真實情況,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B分析

虛假宣傳、商業賄賂、欺詐消費成三大天坑

虛假宣傳是消費者購車時最常遇見的大坑,主要包括非4S店謊稱4S店、汽車裝飾虛假宣傳、按揭貸款有利息謊稱零利息等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

長沙市工商12315投訴中心工作人員透露,消費者為了買得放心和安心,大多注重汽車經銷商的規模和實力,偏重於在4S店購車消費。某汽車銷售商抓住消費者這一心理,誇大宣傳,謊稱自己的車行是4S店,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增大購買意願。比如,把桃紋塑料板裝飾虛假宣傳為實木裝飾,以表明車輛裝潢檔次。還有就是汽車銷售商與銀行聯合,通過LED電子顯示屏和印刷品廣告,虛假宣傳汽車按揭實行「零利息」,而消費者在辦理按揭手續時需繳納相應手續費,且手續費金額恰恰與按揭利息額相當或者更高,實質就是變相收取利息。

同時,商業賄賂也是被購車族廣為詬病的。部分汽車銷售商和保險公司、金融服務機構、擔保公司暗中勾結,利用為消費者辦理汽車按揭貸款、汽車保險等服務之名,行商業賄賂之實。如某汽車銷售商要求消費者到指定的保險經營機構購買商業保險,收取保險公司一定比例的返利款;受消費者委託辦理購車按揭貸款時,收取銀行或者汽車金融公司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在擔保業務中收取擔保公司一定比例的業務費等。

此外還有第三個坑便是欺詐消費。比如,捆綁銷售,消費者購車時,有的商家故意在車價上做出讓步,以低價吸引消費者的購買慾望,但同時又要求消費者必須消費他們提供的其他產品或服務,以謀取額外利潤;有的以加裝部分設備及裝飾為名,要求消費者在支付原車款的同時再附加一筆裝潢費用,使消費者在無形中被商家捆綁了購買自由;還有的商家把汽車售後服務關聯產品(如售後服務卡、洗車卡或保險經營機構的商業保險等)與汽車捆綁給消費者,消費者需高價購買經銷商提供的該類產品;巧立名目收費。有的商家設置信息費、服務費、車輛出庫費、上戶抵押費、雜費等讓人「眼花繚亂、不明所以」的收費名目,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C新規

加價提車成歷史,捆綁銷售終喊停

7月1日起實行的新《辦法》對「加價提車」「捆綁銷售」等常見問題進行了規範。

對於長沙許多購買熱銷新款車的車主來說,加價提車可能是當初購車遭遇的「最霸王」的條款。新《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對此,許多車主拍手稱快。

家住珠江酈城小區的李先生,今年年初購買了一款剛上市的熱銷車型。談到購車經歷,他比較鬱悶:「當初非常喜歡這款車。沒想到定金交過了,新車上市後去提車,客服人員告訴我,現在這款車整個湖南省都斷貨,如果要提現車,他們要去外省調貨,需要加價。」最終,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提車的情況下,他只得選擇加價提現車。

捆綁銷售也是消費者在購車時的一大心病。記者了解到,對於一些熱銷車型,4S店捆綁銷售一些內外飾、電子設備,早已經是4S店賺取利潤的一個重要手段。新《辦法》出台後,消費者終於能理直氣壯地說「不」了。

家住湘江世紀城的王先生,指著小車中控台的液晶顯示屏說:「當時買的時候,客服人員說只有加配這種顯示屏的車銷售,如果要購買沒有加配的,恐怕要等一兩個月。」雖然覺得這個大顯示屏並沒有什麼實際作用,但是因為不想等那麼長時間,他最終還是選擇購買了加配款轎車。

此外,這次新《辦法》還出台了交強險實現浮動式交費、車主的汽車牌號允許終身使用等規定。許多市民也表示,這將使市民購車后,更加謹慎地駕車,畢竟誰都不希望自己明年的保險費率上漲,也不希望自己的車牌上面,有太多的違規和事故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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