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開發商與購房人存在著嚴重的市場信息不對稱,雙方的地位實質上是不平等的。曾出現開發商利用集體土地開發房地產和在預售房地產上設置抵押等情況,嚴重侵害購房人的權益。如果購房者運氣不好,遇到這樣的開發商不僅苦了購房者,更影響了房屋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
如何規避這一局面?近日,在房地產市場交易活躍的大亞灣就出台新政予以規範,該區房管局正式發布並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8月起所有樓盤銷售現場均需在顯眼位置公示銷售項目內部及周邊環境不利因素信息,並張貼該局監製的《購房指南》。
內容更是具體到了周邊的未來的規劃要素以及交通因素,比如說危險品倉庫、垃圾處理廠等,讓購房者真正能對樓盤周邊信息了如指掌,買的放心。於此同時《通知》更是要求了開發商在銷售市場必須保證公示信息擺放位置明顯,而且必須準確無誤、全面詳細。
同時房管局會不定期對樓盤進行巡查,如果遇到弄虛作假者或者逾期不整改的開發商,更會叫停樓盤網簽銷售和預售許可等相關手續的辦理,並作為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購房指南》知多點:
開發商哪些承諾千萬不能信?
1.沒有取得預售證也可以買房。
2.購房客入讀名校或者指定校區,購房前可向區宣教部門查詢了解。
3.房屋規劃用途可以隨意更改,不要相信開發商承諾可以「商改住」或「住改商」。
4.小區公用部位可以任意贈送。
5.未來市政配套和環境設施,購房前可向區住建局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查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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