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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的。

大學生的思想國

小城大事楊千嬅 - 楊千嬅 - 金牌暢銷系列著名作家張愛玲曾經這樣描寫過愛情:「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句:『噢,你也在這裡?』」

相遇是美好,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相信很多人都對這種愛情非常期待。

但是,遇上這樣美好的愛情的幾率卻又不是很高。很多東西都是在時空里錯過,在錯過中溜走,在溜走間消逝。

我給你寫的盛滿我濃濃愛意的情書,被仲夏六月的清風帶走,千里奔波,萬里跋涉,抵達你的手中,你卻拋置一旁,令其塵封,而我對你的愛也隨之被遺棄冷淡。

相愛的兩個人本就是一個共同進退的整體,若勉強不來,住不住你心裡的人放TA走,你走不進的世界要記得止步。

@樹蔭太涼我沒帶夠衣裳:還記得那時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每天都膩在一起,你說我太黏人,但我們還是一起吃飯,一起上下課,一起看電影。

@封釉棟篤云:那時候,我一碰到有趣的事物就分享給他,他也會跟我聊他的事,我發消息給他,他秒回,他發信息給我,我也會秒回。

@南嶺風導亞:曾經我們晚上一起回宿舍時分別時依依不捨,如膠似漆,每天晚上互道一個晚安,早上一個早安,我幻想著我們能夠走下去,走進婚姻的殿堂,我西裝革履,她婚紗著身,我牽著她的手。

愛從來都是勢均力敵,

踮起腳腳尖的愛情註定不會長久。

@寡婦村村長:有很多次,我給他發信息,他遲遲沒有回我,我以為他在忙沒有時間,可我在空間里卻看到他已經秒回了別人的評論,高談闊論,而我的消息卻冰冷地躺在聊天界面里,一分鐘,兩分鐘,十分鐘,一小時……或許我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吧,喜歡是不是不開口才顯得珍貴?

@柳樹枝條飄飄:一段愛情里,如果其中一方愛得比另一方又深又多,愛得深的那個人總會為了讓對方開心快樂而不自覺地把自己放在低一點的位置,如果對方開心了,自己的世界也亮了,同樣,也容易被傷得更深更痛。偏偏我是卑微的那一方,所以,就算有再多的不舍,我決定還是放開手,各行各路。

@風再起時:也許是新鮮感沒有了吧,我發現他對我的喜歡與愛總是若即若離,讓我捉摸不透。當被敷衍久了,我也漸漸不愛了。如果我不依賴你,那我還需要你幹嘛?愛需要緣分,可能我與他有緣無份吧。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可以卑微到塵埃里,但若是得不到對方的回應,攢夠了失望,你的熱情要記得冷淡下來,及時終止也不失為一個適合的選擇。

不合腳的鞋子不要再去硬塞了,磨了自己的腳還留下了血泡;不愛理你的人不要再去打擾了,賠了微笑還丟了尊嚴。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有恃無恐。因為在乎,所以才會患得患失;因為在乎,所以才會有小脾氣;因為在乎,所以容忍一次又一次的傷害。

生命中感謝你能來,好遺憾你棄我而去,原諒我的一廂情願,不知好歹打擾了你那麼久,如今我也要走了,你要好好的。

泰戈爾說:「假如時光已逝,鳥兒不再歌唱,風兒也倦了,那就用黑暗的厚幕把我蓋上,如同黃昏時節你用睡眠的衾被住大地,又輕輕合上睡蓮的花瓣。」

如果真的有那一天,讓你憤怒的已經激怒不了你了,讓你悲傷的已經不能讓你淚流了,讓你心動的已經感動不了你了,不妨高舉酒杯,觥籌交錯,嘻嘻哈哈,釋放一下自己。

所有的離開都是為真愛讓步,終會有一人視你如命疼你入骨思你入魂。能讓你活得最像你的人,必然是最愛你的也是你最愛的人。

敬往事一杯酒,再愛也不回頭。因為一回頭,脖子會扭傷,心痛會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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