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萬州一奧迪車主未給載傷員救護車讓行,被扣5分罰三百
6月9日下午,重慶市萬州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兩人受傷。當地一輛救護車在運送傷員的過程中,一輛車牌號為渝FGV3**的黑色奧迪Q5小汽車未按規定讓行。其後,奧迪車又在變道的過程中影響了救護車的通行。6月12日,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官方微信「萬州交巡警」發布通報稱,奧迪車駕駛員汪某某駕駛車輛未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駕車接撥手持電話,被罰款300元,記5分。
事故現場。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三峽訊」
據《三峽都市報》報道,6月9日下午,一輛大眾寶來轎車在左轉彎時,與一輛直向行駛的大巴車相撞,造成大眾小轎車駕駛室和副駕駛室2名男子被困。隨後,萬州區公安消防支隊雙河口中隊及時趕赴現場處置,經破拆救出被困司機和乘客。隨後,兩名傷者被送往醫院。
三峽中心醫院醫生髮的朋友圈。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三峽訊」
「萬州交巡警」發布的通報稱,6月9日,駕駛人李某某駕駛一輛載有交通事故傷者的救護車由龍沙衛生院往三峽中心醫院兒童醫院方向行駛,當其行駛至萬一中匝道處遇前方同向行駛的駕駛人汪某某(男,41歲,萬州區燕山鄉人)駕駛的渝FGV3**黑色小型汽車。在行車過程中,李某某開啟救護車警報器示意前方車輛讓行,汪某某因接聽電話,未按規定讓行。當雙方行至長江二橋北橋頭處時,汪某某又駕駛車輛在變更車道的過程中影響了救護車的通行。
通報顯示,根據法律法規,駕駛人汪某某駕駛車輛未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罰款200元,記3分,駕車接撥手持電話,罰款100元,記2分,兩種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依法給予駕駛人汪某某罰款300元,並記5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