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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海底撈給你一鍋老鼠湯的網友,你真以為買保險就能搞定?

「我花了倆小時等來的海底撈,卻是一鍋老鼠湯?」

海底撈事件被曝出來之後,有人憤憤不平地在新聞報道後面這麼跟帖。

針對此次食品安全事件,海底撈在當天就火速回應,大意是「這鍋我背,這錯我改,且不需要臨時工頂包」。於是,質疑食品安全的聲音被討論道歉信的聲音蓋過,甚至還有不少人調轉態度:從憤怒和失望,到為海底撈的「真誠」點贊。

不好意思,在華佗保寶小編田小七看來,餐飲行業的「真誠」只有一個標準,即食品安全,與之相比,再牛掰的服務和公關都只是華而不實的遮羞衣。

BTW,講老鼠湯的那位親,如果真的是老鼠湯,你可能低估了整件事的嚴重程度。

冒著生命危險撈火鍋

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不僅是因為老鼠長得猥瑣,更重要的是它們愛與「髒亂差」為伍,身上攜帶很多病原體——已知的大概有200多種。

其實,如果它病它的,與我們毫無關係,倒也算了。但是,醫學上有個名詞——人畜共患疾病,諸如艾滋病、SARS、埃博拉、口蹄疫、瘋牛病、禽流感、炭疽、狂犬病等可怕疾病,無一不是由動物傳播到人的疾病。

已知的人畜共患類疾病大概200多種,其中明確與老鼠有關的大概57種。所以,從預防疾病的角度,滅鼠對於防止傳染病流行的意義非常重大。

老鼠傳播疾病有三種方式:一是直接咬人通過外傷侵入而引起感染;二是體內帶致病微生物的鼠,通過自身活動或糞便污染了食物或水源,造成人類食用后發病;三是老鼠身上的寄生蟲比如跳蚤,通過叮咬人體吸血時,將病原體傳染給人。

顯而易見,對於食客來說,海底撈事件中致病方式主要是第二種。

對人類危害大的「鼠源性疾病」有鼠疫、流行性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霍亂等,雖然攜帶這些病毒的老鼠並不多,但因為這些病可能會致死,任何一種「來源」都要嚴防死守。

「冰山下」的安全隱患更可怕

除了老鼠亂竄,暗訪中的海底撈還有「打掃衛生的簸箕和餐具同池混洗、用顧客使用的火鍋漏勺掏下水道、洗碗機內油污巨厚」等問題。

在華佗保寶小編田小七看來,這些應該只是海底撈暴露出來的最嚴重問題,其他「看上去還算乾淨」的環節呢?比如冰箱是否定時清潔和消毒?餐館內中央空調是否定時清洗?廚師用的砧板和刀具是否嚴格生熟分開?不同區域的抹布是否「各司其職」?

果不其然,在海底撈官網的公告信息中,華佗保寶小編田小七看到了他家食品安全問題的其他案例,包括食材過期、設備失效、操作不規範等。

從醫學的角度,所有的食品衛生安全問題都可以歸結為細菌病毒超標等致病因素增加,由此可能危及身體健康。比如,陳年油脂散發的惡臭可能來自於脂肪的酸敗——脂肪經光、熱、濕和空氣和微生物的作用,可產生一種特有的臭味氣體,人體攝入酸敗脂肪之後,會產生多方面的危害,如致癌等。

有人說,不乾不淨,吃了沒病,火鍋嘛,煮熟了吃,算是高溫消毒了。但是你知道嗎?變質腐敗致癌之類的隱患,可不是簡單「一煮了事」就能解決的

冷盤和鮮榨果汁最要命

相比較熱菜和火鍋,冷盤和鮮榨果汁才是我們外出就餐時容易忽視的健康殺手。

之前有一個新聞,某家餐館因沒有冷盤製作資質,只售賣了100元卻被罰數萬元,店家喊冤,消費者也有點覺得懲罰過嚴。但完全不是小題大做啊,因為從食品衛生角度,集體性食物中毒最大的污染源是冷盤以及被冷盤污染的熟食,所以做冷盤不但考驗餐館的「良心」,更需要具備資質,比如在廚房準備專門的冷盤區域。

有意思的是,這件事情曾被部分網友評論說監管部門吹毛求疵搞創收。一邊擔心食品安全,一邊無知地站在不規範行為的角度其開脫甚至質疑監管,對於這種神思維,華佗保寶表示只能呵呵了。

和冷盤一樣,餐館里的果盤/自助水果、調料、鮮榨果汁等,都可能存在隱患:熱菜和火鍋好歹有高溫殺菌,所以即使「老鼠湯」,可能也安全過不規範條件下製作出來的冷盤和鮮榨果汁。

尤其是冷盤,餐館為了圖省事常常一次性做很多放在一邊,殊不知在某些溫度和環境下,超過兩個小時,食物就已變質。即使放在冰箱,衛生不達標的餐館,其冰箱里也可能暗藏著大量病菌污染食物。

當然,在我們外出就餐時,熱菜也可能會被冷盤污染,火鍋則是需要充分煮熟,並區別使用生熟餐具。不然,痢疾桿菌、大腸桿菌、副溶血弧菌、沙門氏菌、霍亂弧菌、炭疽桿菌等,分分鐘會搞得你痛苦不堪。

吃貨的意外誰承擔?

江湖兇險,果然處處都是坑。那麼,萬一吃海底撈進醫院了,店家認不認?保險有沒有得賠?

一般來說,大家一起吃飯,如果只有個別人出現不適,而且癥狀輕微,食客自己很少會有追究的。但如果癥狀嚴重,涉及人數較多,就需要報警。根據情況,食葯監局、疾控中心、工商等部門會對餐廳的食物進行抽樣檢驗,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餐飲企業需要對食材進行24-48小時留樣,根據檢驗結果比對患者癥狀,就能判斷出中毒/致病事件的原因

如果證實是餐飲企業責任,應該能得到企業相關賠償,但如果查不出來原因,則可以歸咎為是自身體質較弱引起,只能自認倒霉了。

而在商業保險理賠方面,外出就餐導致疾病或中毒要獲得賠償,更是困難。

華佗保寶了解到,有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直接將食物中毒歸入免責範圍,也就是說,一定不予賠付。也有保險公司雖然並未將其納入免責範圍,但根據以往的保險案例,賠付也是難上加難。

顧客方先生曾購買並未免責食物中毒的意外傷害保險,但依然被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食物中毒因個人體質軟弱引起的,應該屬於疾病,不是意外事故」。

對此,有資深律師表示,對於個體食物中毒的案件,保險公司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處理。但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體發生食物中毒癥狀者,可能會視為意外事故。對於集體食物中毒,尤其是經媒體披露的食物中毒案件,有執法機關出具的合法依據,保險公司會視個案而考慮按照意外傷害進行賠付。

不僅如此,律師提醒,若遇到食物中毒引起的疾病,一定要囑咐醫生不要簡單地在病歷填只寫「腸胃炎」,以免給食物中毒界定帶來麻煩。

當然,如果當事人投保的是住院醫療保險,而此次食物中毒又達到了需要住院的地步,那麼,對於住院引起費用,不論是意外還是疾病,保險公司都會予以賠付的。

食品安全責任險為何不流行?

在保險業,有一種產品叫做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這種保險主要針對的是食品企業的,也就是說,如果海底撈買了這種保險,顧客因吃海底撈火鍋致病,可由保險公司支付相應的賠償。聽上去是用市場的手段保護消費者保障商家的好辦法,但是,大多數餐飲企業都沒有購買,在一些二三線城市,餐館老闆可能連聽都沒聽過。

在全國,這種保險的投保率據說不到1%。甚少商家買單的原因也不難理解:商家們認為,只要管理得當,食品安全問題出事概率不高,而且即使出了事處罰也算不高,購買當然不划算啊。

但是在美國等地,這種保險在食品安全領域的介入已非常深;在台灣地區,食品企業甚至被要求強制購買,以此保護消費者利益。

政府對這種保險的態度是鼓勵和支持的,新版的《食品安全法》明確指出: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2015年,保監會更是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情況納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

即便如此,這種保險還是叫好不叫座

除了食品餐飲企業的僥倖心理,保險產品是否適應需求和合理,也是一個關鍵問題。買的時候說行行行,賠的時候說咱不約,不但是個人消費者面臨的困惑,也是企業客戶的困惑。

而且,在保費保額對應關係上,這類產品也相差甚大,華佗保寶(微信號:huatuobb)小編田小七了解到,有的保險公司說保費在保額的1‰至3‰之間,並根據企業風險管控狀況進行浮動;有的保險公司說,3000元的保費對應保額200萬~300萬,2萬~5萬保費對應保額500萬~1000萬,也就是說,在1‰至5‰之間。

有保險業內人士也承認,因為當前缺乏數據支撐,無法測算出合適的保費費率,也導致這類產品比較難滿足企業需求。除了費率,還有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有的是精算師,可以從自身角度制定出有利自身的比例和條款,但對食品/餐飲企業而言,此時作為買家,搞不清楚是否適合自己,乾脆不買算了。

原創不易,轉載務請註明出處:華佗保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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