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了,自從兒子生下來沒多久,我一直知道老公在外面有女人了,但是為了兩個孩子能有個完整的家,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卻沒想到他讓那個女人懷孕了,還生下了孩子。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跟他攤牌離婚。
說實話 ,我不怕離婚,因為我完全有能力養活自己和兩個孩子。事實上,這些年他也很少在家,到底幹什麼工作我也懶得問,拿回家來的錢更是屈指可數。孩子的學費生活等一切開銷都是我靠著開理髮店掙的錢,我一直忍到現在就是為了孩子。
那天,我打電話讓他回來商量離婚的事,我說,房子和孩子都歸我,反正這些年你也沒怎麼管過他們,撫養費你願意給就給,不給也無所謂。
他說不想離。
我說我已經忍了你這麼久了,可是你觸犯了我的底線,你要是不離,我就去告你,我知道那個女人家在哪裡,我會讓你們身敗名裂,大不了魚死網破,我相信孩子們會站在我這邊的,你也不想他們恨你吧。
後來他思考許久說,行,我同意離婚,但是我有個條件,我希望離婚之後你不要再找了,我不想孩子們受委屈,如果你同意的話,我會給你卡里打五萬塊錢當做補償。
我一下站了起來,憤怒的指著他說,你有什麼資格給我提條件,別在這裡假惺惺了,你就是個自私鬼,你要是真的為了孩子們好,就不會出軌,不會跟別的女人生孩子了,我不要你的臭錢,我不稀罕,給我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