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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的報告指,內地發改委在6月20日公布,限制燃氣分銷商回報率在7%(對比此前原稿為6%),相信監管機構將按資本回報率(RoIC)計算而非資產利潤率(RoA)計算。雖然7%的回報率並不包括接駁收入,但發改委已表明,假如價格太高,地方政府應減低接駁費用及燃氣銷售毛利,以減輕工商客戶的燃氣開支。
報告指出,與內地燃氣企業2016年的RoIC比較,7%的回報率是有所減少,日後的回報率則要視乎政府未來會將接駁費用減低多少。雖然發改委文件無清晰列明具體條件,例如是管道使用率等,但該行相信發改委或會在之後的電力改革中加入額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