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闢謠丨朋友圈熱傳"公交站台停車被拍處罰1000元"?看交警部門怎麼說......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傳著這樣一段話:

各位注意:從明天起佳木斯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後50米禁止社會車輛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處罰1000,大家注意了哦! 「移動公交電子警察」是安裝在公車前擋風玻璃的自動監控一體機,基於視頻監控,利用車型、黃線識別、GPS定位等演算法,通過3G無線圖傳進行實時交通違法抓拍,一般連續抓拍3張,合成后加密無線發送到交警隊後台,經人工核實后,錄入違章系統。(請告知您身邊有車的朋友)

交警闢謠

1、佳木斯交警部門並未在公車上安裝移動電子警察。

2、公交站點違停處罰不應為10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

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準停車;大型公共汽車、電車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在站點以外的地點停車。

違反此規定停車的,依法處100元罰款。(處罰代碼:1039)

像上述這類信息得到車友的關注度極高,極容易在朋友圈進行轉發傳播。交警部門權威證實,此信息不實,屬謠言如若有類似新規定,交警將會通過「佳木斯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平台等官方媒體第一時間告知各位駕駛員。所以,坊間流傳的謠言,未經警方證實,切勿輕信謠言。

交警溫馨提示:

此消息雖然是假的,但是各位駕駛員仍要注意,違停都要受到處罰的。為緩解市區「行車難、停車難」問題,小編呼籲各位駕駛員:文明行車、規範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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