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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三千事: 歷史中的俠與小說中的俠

武俠小說是成年人的童話,俠的人格已成為古代平民大眾和知識分子渴盼和敬慕的偶象。其實所謂英雄豪傑義士的強者,是弱者文化孕育出來的精靈,而由小說家提升、變形、彩繪的結果。因而歷史中的俠與小說中的俠有許多差異,士人與市人俠的觀念也有別,各自從不同層面從俠的世界中尋求支撐點,獲得心理平衡,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呈現著不同的軌跡和性格形態。

一、古遊俠意識與俠的形態

武俠階層的正式出現,大約在春秋、戰國之交,從平民分化出特殊的階層「士」,而士之中,文者為儒,武者為俠,做為武士之後又做為國士(國中戰鬥之士),充當統治者的精兵。然而,王室衰微,政歸諸侯,地方政權及政治上豪強世家的政治力量急劇膨脹,周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早已名存實亡,國士與國君的固定關係發生了動搖,形成了「邦無定交,士無定主」(卷十一,《周末風俗》,p.304)、「士之失位」(《滕文公下》)的局面。於是國士可以自由流動,成為遊俠的主要成員。春秋戰國諸侯公卿養士之風的興起與熾盛,為俠的產生與發展提供了活動場所,促進了俠的發展。齊國的孟嘗君田文、魏國的信陵君魏無忌、趙國的平原君趙勝、楚國的春申君黃歇等四君子門下的食客超過千人以上,其中文武兼備。下層社會的俠士們會集於四公子的門下,形成了《韓非子·五蠹》中指出的「養士遊俠私劍之屬」的現象。此時所謂的俠,顯然已成為一支獨立的社會力量,出現在政治舞台上。不過,細按司馬遷《史記》的《遊俠列傳》、《刺客列傳》,司馬遷已明確指出先秦社會存在三種俠的形態:遊俠、刺客,以及以四公子為代表的卿相之俠。

二、漢魏六朝俠的豪強化

其實戰國的「四公子」收攏賓客,從博徒賣漿者到雞鳴狗盜之徒,其間不乏任俠者,就已說明社會紛爭時期追求任俠之風的人很難保持特立獨行的特性,至漢代任俠者的豪強化群體化,已成為較為普遍的現象。漢劉邦以三尺劍起家,蕭何、韓信、張良等豪傑義士輔佐,其身份如《史記·留侯世家》的張良行刺秦始皇於博浪沙失敗,「亡匿下邳,為任俠」;《陳丞相世家》也雲陳平是位有俠風的謀臣;《黥布列傳》記英布曾「亡之江中為群盜」;又據《季布·欒布列傳》雲季布「為氣任俠,有名於楚」,所以班固《漢書·敘傳第七十下》說:「(韓)信惟餓隸,(英)布實黥徒,(彭)越跡狗盜,(吳)芮尹江湖。雲起龍襄,化為侯王。」指明他們均來自下層社會的任俠者。西漢至東漢期間權臣公卿出於爭奪權力,打擊政敵的目的,私自養俠,形成一股尚俠的風氣,這正如范曄在《後漢書·黨錮列傳》中的分析:「及漢祖仗劍,武夫勃興,憲令寬賒,文體簡闊,緒餘四豪之烈,人懷凌上之心,輕死重氣,怨惠必仇,令行私庭,權移匹庶,任俠之方,成其俗矣。」這時期的任俠者,按東漢荀悅在《漢記》卷十《考試》所下的定義:「立氣勢,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結私交」、「作威福」、「以立強於世」,帶有鮮明的政治品格,喪失了古遊俠的根本精神。

魏晉時期開始出現有虛構色彩的武俠,如干寶《搜神記》的《李寄》,李寄主動「應募」,智斬大蛇,可謂是有俠義精神的女子。陶潛《搜神後記》的《比丘尼》,記晉大司馬桓溫有謀反問鼎之心,比丘尼海浴,「溫疑窺之,見裸身揮刀,破腹出臟,斷截身首,溫驚駭而還。及至尼出浴室,身形如常」,尼警告桓溫:「若逐凌君上,形當如之」,桓溫「故以戒懼,終守臣節」。比丘尼顯然是一個關心社稷的俠。這幾篇俠義作品的價值,不在於提供了俠的變異形態,而在於以幻設性的內容,表達作家主體意識的思維方式。幻設性使得超現實的怪異與現實結合,產生了仙、鬼、妖以及有異術在身的豪俠、僧尼等超人形象,開啟了後代乃至現代武俠小說的筆路。

三、唐代多形態互融的俠

俠的形態至唐已趨向成熟,與前代不同的是,如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所云:「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說以寄筆端」,始「有意為小說」,唐人小說中的俠客被作家重新賦予了意義,虛構、誇飾、詩化了性格,由情節組成的俠客們活動的世界,不同於漢魏六朝,已經脫離了生存的現實世界。可以說從唐代始,的武俠觀念主要體現於虛構的小說世界中。唐代小說以前代所未有的特異的人物性格,曲折多變的情節,意料不到的轉變,特別是超凡入聖的輕功、暗器、劍術,開拓了文化觀念中對俠客的想象空間。 如論輕功,《繩技》中的囚犯,借獻技的機會,將長繩拋向天空,然後向上攀援,爬到高處,猶如一隻大鳥,從旁邊飛出,不知所蹤。《太平廣記》卷二九六的《潘將軍》,載一個十七歲少女能如飛鳥般上了寶塔,頃刻站在寶塔處的相輪之上,其輕功更勝於囚犯。《車中女子》中一個十七八歲女子用一匹絹,一端縛住了蒙冤落難的舉人胸脯,縱身帶他飛出宮城。在唐代,許多輕功都有專門的名稱,如《北夢瑣言》「許寂」條所說:「鹿盧蹺」以及龍躍、虎躍等,好像當時劍客都必須有一身輕功。論劍術,唐代也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蘭陵老人》中的老人,手持七口長短劍,舞於庭中。只見七劍在空中上下翻飛,有如電光。然後老人舉手一拋,七口劍飛了起來,同時插入地下,狀如北斗七星,有點近似雜技表演的性質。「許寂」條,又雲許寂在四明山遇到一對年輕夫婦,共同飲酒之中,那男子拍板高歌,歌詞唱的都是劍術之道。之後,從衣袖之中取出兩物一拉開,展而喝之,兩口劍躍起,在許寂頭上盤旋交擊,顯然這劍術屬於法術了。裴鉶《傳奇》中聶隱娘向尼姑某學習劍術,一年後,刺猿猱百無一失;后刺虎豹,皆決其首而歸;三年後,能使劍刺鷹隼無不中。詳細介紹了練習劍術的步驟。

唐代武俠小說的刺客、遊俠、豪俠的性格相互滲透轉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間界限越來越模糊。如刺客或報恩或受雇於人而刺殺被打擊的對象,其行為是無是非無個人思想可言的。然而,如李肇《國史補》記述的無名俠,以及《原化記·義俠》中的劍客,弄清了事實真相后,卻放走了賢者,反而掉轉劍頭殺了僱主,刺客變成懲惡揚善的義俠。女俠聶隱娘、紅線依附權門,聽從方鎮之命,這本來是漢魏豪俠所為,而他們的報知己之恩,解主人憂而行俠的動機,則有點象刺客的行徑,兩人功成都不受賞,聶隱娘遁跡塵中,紅線浪跡天下,還不失古遊俠們的精神。再查宋李肇《太平廣記》卷一九三~一九五專立「豪俠」門,所錄唐人諸俠,除紅線、聶隱娘之外,尚有殺不情不義的情婦,敢於捨命救冤的馮燕;為國賊守信義,甘願受刑貶的侯彝;雄心勃勃,為了他人的愛情而仗義行俠,殺了「天下負心者」的虯髯客;因友人失其愛妓便不分好壞斬殺妓女及其父母的荊十三娘;路見不平,便拔劍相助的宣慈寺門子;乃至盜走文宗皇帝玉枕的田膨郎等等,統統歸入豪俠門下。可見當時豪俠概念的外延比較寬泛,內涵側重在「豪」的方面,至於他們屬於哪一類俠,俠的性質與含量,並不十分考究,故列身其間的身份、品性都極為駁雜。當時由上層流向綠林,或走出綠林投向上層豪強集團的身份意識,也遠不如後代人那麼清晰,可正因為中晚唐小說家開始注重小說的人物及性格情趣,因此才產生世俗化了的帶有點近代武俠色彩的多種形態的俠客群像,蓋為後世武俠小說家塑造形象時所本,就連超現實的法術、神奇的絕技、對超凡意境的追求、靈動飛逸的敘述模式,也為後代的俠義小說創作提供了參照,增強了小說的審美情趣。

四、宋明俠的世俗化

宋明文言小說寫俠的,從數量上看,並不少於唐代,可讀的如吳淑《江淮異人錄》中的《聶師道》、《李勝》、《張訓妻》、《洪州書生》;孫光憲《北夢瑣言》的《京十三娘》、《許寂》、《丁秀才》;劉斧《青瑣高議》的《任願》(此篇與《劍俠傳》所收文詞有出入);羅大經《鶴林玉露》的《秀州刺客》;洪邁《夷堅志》的《俠婦人》、《花月新聞》;陸遊《南唐書》卷四十七《潘展》;張齊賢《洛陽縉紳舊聞記》的《百萬州遇刺客》;何薳《春渚紀聞》的《乖崖劍術》;無名氏《北裔記異》的《虯須叟》;周密《齊東野語》的《嚴蕊》等。上述多篇,在名為唐段成式編,實為明王士禎撰的《劍俠傳》中已收錄。

從俠義小說角度看,無論是俠道德和準則,也無論是類似血緣家庭關係的結拜形式,類親屬結構,含有政治性質的秘密結社,俠們的走向等等,《水滸傳》都最充分表現了那個時代俠的形態和水準。水滸好漢們,或如魯智深扶危濟困,反抗強暴;或如武松、林沖勇於復仇,雪恨洗冤;或如宋江為友犯禁,捨棄功名利祿。他們見良善受欺就奮起除奸懲惡;憐貧弱受難,就慷慨相助,一擲千金。為剷除不平,勇於自我犧牲,不圖回報。顯然各類英雄俠士,為了實現俠義俠節精神上的自我超越,不可動搖的實踐著,把古代的俠義推向巔峰,人物形象輝映著理想主義色彩。《水滸傳》採用了說書的體制,歷史小說的框架,將英雄傳奇、朴刀桿棒與話本小說的小說類的筆法結合起來,既有真實樸素、生活化的情景,又有驚人的細節描寫;人物性格既是生活化的個性,又有超凡的氣象。大起大落的生活道路,突然轉折的命運,激烈的打鬥、誇飾的形體動作,都帶有傳奇色彩。文體上,將俠義與公案捏合一體,因為俠以武犯禁必涉官司,問題是犯了禁的俠怎樣對待官府。古遊俠平冤除惡,揮劍而去,並不考慮行動是否合法與違法,但此時的俠,如武鬆手刃潘金蓮、斗殺西門慶之後主動向縣府自首,晁蓋等劫取生辰綱,宋江認為「犯了彌天大罪」。上梁山之前,許多義士曾在官府任職,深知法度,俠們法的意識逐漸增強,野性卻減弱。而這也埋下了走向招安道路的種子。

以義為紐帶,由以武犯禁的獨行俠,組合成仿親屬結構的軍事組織,其行俠的宗旨也由君子獨行其德的私義升華到替天行道的公義,在這一點上《水滸傳》的俠客超越了他們的前輩。然而,俠一旦接受了招安,邁出社會離軌者群體活動的江湖世界,俠義之義為對朝廷的忠心制衡,就不再是前期那種頂天立地的英雄漢,而成為朝廷消滅其他集團的工具,這就走上了一條悲劇道路。

五、清代俠的官化

從明中葉以後至清,古代白話小說系統中的俠義小說題材之廣泛,形態類型之多樣,都已超越前代,並定型化,形成較成熟的系列。神仙志怪與俠義結合的《濟公傳》、《綠野仙蹤》;兒女俠情小說《好俅傳》、《綠牡丹全傳》、《兒女英雄傳》(《金石緣》);俠盜小說如《水滸後傳》、《后水滸傳》、《蕩寇志》、《綠牡丹全傳》(《宏碧緣》);俠義與公案結合的,如《施公案》、《三俠五義》。而《三俠五義》最能表現此時期俠客的觀念。

毫無疑問,《三俠五義》中俠客行俠的動機,沒有脫離傳統古俠的俠客之義,這是當時武俠階層「任俠意識」的核心。第十三回作者說「行俠作義之人,到處隨遇而安。非是他務必要拔樹搜根;只因見了不平之事,他便放不下,彷彿與自己的事一般,因此才不愧那個『俠』字。」白玉堂、展昭夜盜苗秀的不義之財,周濟周老;歐陽春獨闖馬強的霸王莊,解救倪繼祖;小俠艾虎挺身幫助漁戶打退歹徒,無不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行動。

清代文化觀念中的俠依舊是真誠道德的崇拜者,不能摻雜虛假的個人功利目的,仗義行俠勿須對方回報,更不能用「俠客之義」的某些行為做為籠絡人心、博取名聲的手段,歐陽春說:「凡你我俠義作事,不要聲張,總要機密。能夠隱諱,寧可不露本來面目,只要剪惡除強,扶危濟困就是了,又何必諄諄叫人知道呢?」他們又特別重視個人尊嚴和武林榮譽,為了維護尊嚴與榮譽,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展昭被封為「御貓」,白玉堂要到東京找展昭比武,就是因為「只是有御貓,便不覺五鼠減色」,所以縱然「罪犯天條,斧鉞加身,也不枉白玉堂虛生一世」,看來俠的義氣中是包含個人的人格絕對不容侮辱損傷的成分。

不過,清代的俠客與前代又有所不同,較之《水滸傳》的英雄們逼上梁山又下山作了朝廷的御林軍,最後又不被朝廷所容的悲劇結局,《三俠五義》的俠們自覺充當皇家衛士,自覺維護王朝法制,從而封官進爵,結尾自然是喜劇的。

如果說司馬遷的《刺客列傳》強調的是「士為知己者死」的報恩精神,到唐傳奇的《聶隱娘》、《紅線》蛻變為報主子之恩,《三俠五義》、《施公案》則是報某清官的知遇之恩,實際是報效朝廷,對這一點,俠客們有明確的陳述。丁兆蕙說:「大丈夫生於天地間,理宜與國家出力報效。」智化也說:「試問天下至重者莫若君父,大丈夫作事,焉有棄正道,願歸邪黨的道理?」於是就連「鑽天鼠」、「翻江鼠」的「鑽天」、「翻江」的綽號有犯於聖忌,也只好改為「盤桅鼠」、「混江鼠」,可見在清人的眼中,俠客豪傑與綠林人物有很大的區別,區別就在於綠林草莽「不知法紀」、「不顧國家法紀」,未能象展昭那樣成為朝廷的「御貓」,《三俠五義》的俠們已是官化的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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