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戶口取消,宅基地確權發證后,農村土地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雖說農村宅基地在確權后數十年都難以再變動,但是農民要分戶,就要申請新的宅基地。而宅基地申請與分戶條件互為因果關係,宅基地問題成了重點關注的民生問題,對比今年宅基地將會取消四類人的審批資格。
一、私自轉讓宅基地
取消農業戶口,農轉非的農民朋友進城定居,家中的宅基地選擇轉讓給他人居住並從中收取一定的租金,因為原有宅基地使用權並沒有改變,這類農戶將被永久取消審批資格。
二、有償退出宅基地
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可以獲得一筆可觀的賠償款,但是前提條件是農民將會永久失去宅基地審批資格。
三、一戶多宅
農民家中的一戶多宅實則只有一戶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多餘宅基地不僅無法確權還會被村集體無償收回,同時這類農民將被永久取消宅基地審批資格。
四、戶口遷出
農轉非的農民朋友可以享受到城市福利的同時,曾有農業戶口下的所有權利將被取消,無法審批新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也無法確權,在地上附著物荒廢或坍塌后,宅基地使用權被永久封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