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宿州市發布消息稱,3月17日,宿州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多項人事任免。
會議決定任命:韓維禮為宿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朱守坤為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李欣為宿州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宗教事務局)主任(局長);
張亮為宿州市財政局局長;
史耘為宿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金海為宿州市農業委員會主任。
會議決定免去:馬紅鐘的宿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左飛的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局長職務;
韓維禮的宿州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張明權的宿州市農業委員會主任職務。
會議任命:鳳良龍為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郜周偉、任鵬飛、路深淇、庄明義、李震、姜慶文、路萍萍、呂飛、胡奇、谷光亮、武曉程為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會議免去:杜法超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戴曉剛、繆蚌淮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會議任命:胡崇實、朱軍為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裴培、張瑩、王峰、李揚、王曉亞、舒大兵、楊亞為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會議免去:馬剛、潘家軒的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海德的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會議批准任命:王道勇為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文艷為碭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馬群為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郭建軍為靈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潘家軒為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會議批准免去:胡崇實的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朱軍的泗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