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2017至2018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調整。
其中,2017至2018年度在榕省屬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6908元(2016年福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630元÷12個月×3倍),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4058元,其中個人最高月繳存額為2029元,單位最高月繳存額為2029元。
2017至2018年度中央駐榕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8180元(2016年福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630元÷12個月×5倍),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6764元,其中個人最高月繳存額為3382元,單位最高月繳存額為3382元。
2017至2018年度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按照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1650元)執行,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650元,最低繳存比例為5%,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額為166元,其中個人最低月繳存額為83元,單位最低月繳存額為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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