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第130號令)精神,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質監局和省工商局,決定在省內開展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目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範圍凡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生產或者銷售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產品的省內外生產企業均可申請其產品納入目錄。
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產品目錄向社會公布,並適時予以更新,引導銷售者和購買者銷售、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自2017年7月1日起,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並領取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二、申報要求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生產者或者其授權的銷售者(以下簡稱申請人)申報目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甘肅省電動腳踏車註冊登記目錄申請書》(附件1)或《甘肅省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目錄申請書》(附件2);
(二)國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複印件(機動輪椅車不提供);
(三)營業執照複印件;
(四)省級或省級以上具備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當年出具合格的電動腳踏車或機動輪椅車檢驗報告原件(按產品現行國家標準進行全項檢驗);
(五)所申報產品使用說明書、註冊商標證書、合格證式樣複印件;
(六)授權銷售者申報目錄的需提供生產企業委託書原件;
(七)經辦人員需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和申請單位授權書原件;
(八)已納入全國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產品目錄的,提供《目錄證書》或目錄列印件及網路查詢方式。
以上材料凡涉及複印件的,需在複印件上加蓋申請人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三、受理時間及地點2017年6月13日起受理註冊登記目錄申報。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車輛管理所(蘭州市城關區武都路212號)。
(一)受理
申請人將完整、真實的申請材料報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車輛管理所,經工作人員審查合格后予以受理。
(二)審核
受理后的申請材料由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進行聯合評審。
(三)發布
經評審符合註冊登記要求的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產品目錄將不定期在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等網站發布。
申報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註冊登記目錄不收費。
諮詢電話:
甘肅省工信委:0931-4609257
甘肅省公安廳:0931-5157660
甘肅省質監局:0931-8826155
甘肅省工商局:0931-8533122
特此公告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
甘肅省公安廳
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13日